Re: [賣屋] 賣屋上的糾紛

作者: NewIan (生活開心最重要)   2015-02-28 22:42:53
※ 引述《TobeyHo (Tobey)》之銘言:
: 想請問版上的大家,這樣的狀況是?
: 小的有一間房子委託仲介在賣,是簽一般約,原本簽的底價是1280萬,但有跟仲介說明天或後天會過去改底價到1350萬,提高底價,但講完沒多久,突然接到電話說賣家會出到這個價格,叫我用1280萬成交…
: 剛聽到覺得自己被欺騙了,我無法接受這個價格也無法信任他們了,想請問他們會告我違約嗎?(不動產說明書沒簽名)
: 謝謝大家,我也會再詢問律師的
依契約精神來看,你原本的底價契約已經簽了,代表你確實曾將抵價設定為1280萬。
(目前契約底價仍是1280萬)
而我理解的沒錯的話,你在還沒有接到有買家出1280萬的情況下,口頭電話向仲介說要
改底價。
這時重點來了,仲介是怎麼回的,是誰回的?
如果是店長或是當初承辦人員接的,且也口頭答應接受你的改價,那麼那就是口頭契約
成立,代表他們當時還沒有接到買家1280萬的出價。那麼這時你比較會有機會打贏官司,
但是前提是你要提供人證或是錄音的證據證明你所說才行。
在一切都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對你比較不利,因為唯一的證據寫著"底價1280萬",要
打官司你會比較辛苦的,你沒有證據向法官說明你要改的口頭過程究竟是怎樣,那麼此時
就是看紙本契約怎麼寫,及依一般常識推斷可能的情況。
我是建議你跟仲介再溝通看看,如果當初仲介只是說"好啊,你明天來改約",那麼沒有
甚麼口頭契約的問題,那代表你明天改了才算數,而今天已經有人出價了。所以你比較吃
虧,建議用溝通的方式不要太強硬。
說了這麼多,一切講證據,要有證據,才能說服人,只是推斷是無法說服人的。法庭
也一樣。
當然,不是要你退縮,你可以用話術、策略、激將法等等去捍衛你的權利。
只是勸你不要太貿然進入官司,對你不利。除非你發現了甚麼,也有證據。
作者: kutkin ( )   2015-02-28 23:14:00
底價1280也不代表價到就要賣
作者: dozen33 (dozen33)   2015-02-28 23:59:00
底價到不一定要賣
作者: JSMJ (Pedro.C )   2015-03-01 02:11:00
我認知是底價單無效 斡旋單、要約書簽收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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