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想請教幾件事情,煩請各位大大能協助回覆:
小弟102年10月購買一間公寓五樓,購買時仲介有說明房屋沒有漏水情況【之並不知道
屋主為投資客,但事前已知前屋主有做防水處理】,前天103年8月8日發現整間房子都在
漏水(包括客廳、房間及浴室),簽約時仲介有保固6個月,但現在已超過3個月,想請問:
1、今日上頂樓去查看漏水源頭,發現多處(大約3-4個地方,大小約60*80cm)的防水層下
的水泥是重新舖設,但水泥裡面卻是空心的,疑似投資客亂處理,且房仲未告知漏水情況
(只告知沒有漏水)。此情況可以要求前屋主負擔物之瑕疵嗎?
2、仲介在介紹的時候有說明房屋內外均有塗防水漆,但前天打開天花板才發現三個房間
完全沒有塗防水漆,但是客廳和餐廳均有塗(當初仲介也只有打開客廳的天花板讓我誤信
,室內均有塗防水層),此情況可以怎麼處理??
3、另外我在網路有看到某些案件可以告賣方詐欺,因為前屋主為投資客,他知道房子漏
水非常嚴重,但只施做防水處理就直接出售,且在屋況說明書中告知我是沒漏水情況【現
在卻是整個房子都在漏水,造成室內己會積水的程度】,不知我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告詐
欺??
因為是人生第一間房子,卻買到投資客的房子,問題很多,煩請各位前輩的協助與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