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全台唯一 北市屋主 女多於男

作者: myeggisbig (雞先生)   2014-08-13 06:02:38
1.來源連結:
http://ppt.cc/s-U0
2.內容:
中國時報【吳泓勳╱台北報導】
台北市女屋主出頭天,持有房屋戶數超越男性多達2.3萬戶。據財政部今年房屋稅統計,
台北市是全台各縣市中,唯一女性持有房屋多過男性的城市,女性屋主戶數達到54.9萬戶
,超過男性的52.6萬戶,且換算成持有面積的話,女性持有總面積多出21.4萬坪。
財政部公布今年房屋稅申報的納稅人性別統計,全台申報總人數為965.9萬戶,持有總面
積約13.6萬公頃。觀察其他縣市,普遍是男性屋主多於女性,其中四都中又以台南市最明
顯,男性納稅人戶數達到45.5萬戶;女性僅有31萬戶,差異多達14.5萬戶。
為何只有台北市買房女力高漲?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這反映出台北市
的人口結構與社會情形,抱持不婚主義或事業有成,希望有自己房屋的單身女性越來越多
,再加上男女購屋的觀念不同,因為女性觀念大多是自住,可以接受坪數較小的房型,更
看重生活機能、交通便利與能不能住的久。
徐佳馨指出,而男性多少有成家立業觀念,會比較考慮坪數是否夠大,一家子能不能住等
問題,隨著台北市房價上漲,想要買到足夠坪數的房屋,就會逐漸退出台北市。
此外她說,也有些妻子是軍公教族群,會刻意把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由於收入穩定有保
障,可申請比較優惠的房貸利率。
觀察中南部縣市的男性持有戶數遠高於女性,她認為這或許跟中南部觀念相對保守,雖然
夫妻合買,但認為財產要交給丈夫的想法比較有關。
另外把今年房屋稅申報的總面積,除以申報總戶數的每戶平均坪數來看,也反映出雙北市
確實「居大不易」。
根據今年申報資料換算,全台平均每戶的持有坪數約42坪。但如果單以台北市、新北市的
資料計算的話,每戶的平均坪數僅有約31坪。而移到台中市、台南市時,每戶則平均擁有
近50坪;高雄市也有43坪。
3.心得或感想:
房市也懂戰男女?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13 08:23:00
就買一堆小坪數自己住著爽啊嫁不掉沒差
作者: zp3m06 (bb)   2014-08-13 08:26:00
登記老婆名字才是真的吧 靠自己只能買小套房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4-08-13 08:55:00
登記老婆房子+1 我週遭滿多的例子..XD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4-08-13 08:57:00
我也是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
作者: zp3m06 (bb)   2014-08-13 09:06:00
我家的房子也是登記我媽的名字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13 09:19:00
大家好乖
作者: detaulin (阿滴)   2014-08-13 09:39:00
我也登記在老婆名下耶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4-08-13 09:59:00
不登記女方名字,對方會不爽嫁,別以為是特例
作者: rdcf (電腦又掛了..)   2014-08-13 10:12:00
登記女方名字以後在家裡的地位很低,傻傻der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13 10:27:00
不爽嫁就換一個所以我推薦婚前買房 婚後買房效益低婚前買房 可以證明自己財力 且造成房屋已登記之事實台灣貧富這麼大,娶個老婆不帶房子當嫁妝已經虧大了還要登記在老婆名下。地位真低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4-08-13 10:32:00
說歸說,碰上了我看你怎麼辦 (冷笑)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8-13 10:32:00
婚前買也沒用,對方可以要求要過給她才嫁不給就是不愛,所以不嫁。所以重點是要挑對交往對象,通常老師公職都難搞職場越小越單純的,陋習會互相影響,傳承下去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4-08-13 10:35:00
如果能在一起長久,先寫女方名字其實才是正解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13 10:36:00
不用替我擔心啊。我岳母要留房子給未婚妻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8-13 10:37:00
可是統計上台北市婚姻持續率搞不好更短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13 10:37:00
啊她們家有錢,幹嘛貪我一間小小三房按照統計,台北離婚率有50%,這比打房還可怕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4-08-13 10:39:00
反正房仲這麼多,以後土增稅怎麼操作大家心知肚明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13 10:39:00
從房子登記就開始算計,嘖嘖,以後還要不要過日子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4-08-13 10:41:00
這就是二類組的悲哀吧,早算計的早贏,這是資本社會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8-13 10:47:00
怎麼算也沒用,挑選好商量的對象比較有用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13 10:50:00
誰出錢的資產就登記誰名字台灣真扭曲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4-08-13 10:53:00
女方會跟男方收家事月薪,南方再跟女方收房租...$&^@($^
作者: zp3m06 (bb)   2014-08-13 10:57:00
不就一句大絕(CD2秒):安全感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13 10:58:00
如果沒有安全感 請戴上安全帽
作者: rdcf (電腦又掛了..)   2014-08-13 11:19:00
離婚率這麼高,賺一輩子錢買間房還要拱手讓人,家裡地位又低換一個比較實在因為他愛的可能是你那間房子不是你…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13 11:32:00
親愛的我愛上房子了
作者: zp3m06 (bb)   2014-08-13 11:39:00
不過那比較適用法治教育未開的時候(我老木那個時代)除非特地去登記夫妻分別財產制 不然夫妻關係存續中 財產是對半分的 將來離婚 房子你也可以討一半 所以所有人登記老婆老公 其實沒差 就是差在一個奇模子而已 當然法律是保障君子的 要是老婆無恥一點 在還沒讓你發現她想離婚之前 就先偷偷把房子處分掉 然後脫產 那就沒轍了= =不然只要房子一直在老婆名下 要離婚 就要清算財產各一半
作者: Karida (卡麗妲)   2014-08-13 11:54:00
房子應該可以登記二個人的名字吧!我曾經調過別人的謄本,發現上面寫是夫妻共同持有的。地政事務所的職員說你高興登記多少人持有就登記多少人。大家一起寫上去就不用爭了。
作者: nicomart (nicomart)   2014-08-13 12:20:00
鶯歌燒碗盤 大溪滷豆乾 三峽出鱸鰻 三峽才是出流氓的地方好嗎...三峽比土城 還差遠了 板土是一塊 三鶯又是另一塊 板土平均起來還是比三鶯好很多...用北大看三峽 無言土城差也是靠三峽近的差 又不是靠板橋的差 三峽很明顯..
作者: koushimei (群魔亂舞)   2014-08-13 12:46:00
所以這些族群也是穩定房價的中堅力量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8-13 12:49:00
老婆離婚前賣房脫產的確沒辦法,告了也要不回來所以還是慎選對象最實際。婚前要裝窮XD.但也不能裝的太魯蛇,免得沒對象。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13 13:36:00
共同持有挺麻煩的確實可以防止一方變賣賣的時候就麻煩
作者: celloboy (今夜的心獻給蕭邦)   2014-08-13 13:58:00
結婚成也房子敗也房子,登記兩個名字,賣房時要和和氣氣很困難。我買房時若是夫妻共有,我心裡以有譜低價買成不可能。自住客賣最貴,女性自住屋主賣超貴,一顆章不肯蓋誰也拿他沒辦法婚前把房買好,且簽好婚前契約,該房為私有不列入財產清算。你說這樣女方不肯嫁? 只好找別人了,真娶了只是痛苦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4-08-13 14:21:00
女人不意外
作者: Karida (卡麗妲)   2014-08-13 15:14:00
房子登記給女方又怎樣,也不想想老婆冒著生命危險、體質變差的風險幫你傳宗接代、延續血脈,區區房子身外物也要斤斤計較,那你就不要結婚守著房子孤獨終老好了。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13 15:39:00
守著房子比守著勢利女人牢靠多了女人心瞬息萬變。房子50年不變。磅數用好一點七十年不變
作者: zp3m06 (bb)   2014-08-13 16:01:00
K大言重了 多的是女人不生 生了也不是"幫"誰生 也是自己的小孩 況且冒著生命危險生的是極端少數 這拿來要房子也太看清自己"生命"的價值了 若存在這種拿命換房的想法 還是別嫁得好 因為價值觀偏差 婚姻不會幸福的喔忘了說 我女的 生兩個了喔又忘了說 我買房了 老公的名字 畢竟他錢出的比較多而且只要他不玩脫產遊戲 那登記誰的名字根本沒差
作者: Karida (卡麗妲)   2014-08-13 16:14:00
今天的新聞,生小孩生到賠了性命 http://ppt.cc/ZcVv
作者: celloboy (今夜的心獻給蕭邦)   2014-08-13 16:15:00
男人婚前存錢或靠爸靠媽買了一間房,跟未來老婆一點干係也沒有,登記給她只是為了婚姻,這個婚姻會幸福嗎?愛情與女性都不該被物化,這才是愛與尊重
作者: zp3m06 (bb)   2014-08-13 16:21:00
拿特例當通則?不如說男生為了養家背房貸 所以過勞死(目前新聞還沒看到女生過勞死的 都是男生) 拿"命"養家 值得登記所有權了吧?婚姻的本質沒有誰比誰偉大啦~要比乾脆別結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13 16:54:00
我姊前幾天跟我說 還好有生我姪女雖然風風雨雨 很累 但至少留下這一個小寶貝開口就說幫你家生的...甚麼心態...代理孕母嗎???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4-08-13 18:11:00
男人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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