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擁4戶以上房屋 限選3戶當自住

作者: myeggisbig (雞先生)   2014-07-17 07:01:09
1.來源連結:
http://ppt.cc/o0Jf
2.內容: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今年7月起非自住房屋稅率調高為1.5%至3.6%,自住
房屋稅率維持1.2%。財政部昨表示,各縣市稅捐機關將於8月10日前寄發通知函給持有4戶
以上房屋者,房屋所有人要在2個月決定其中3戶為自住房屋並回覆稅捐機關。根據統計,
全國持有4戶以上房屋約13.8萬人、共持有約70萬戶。
為打擊「囤房」,立法院修正通過「房屋稅條例」,將非自住房屋稅率由1.2%提高為1.5%
至3.6%,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自住房屋全國合計以3戶為限,且房屋無出租並
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第4戶以上就按非自住房屋稅率加重課稅。
至於非自住房屋的稅率,則由各縣市政府於1.5%至3.6%之間自行訂定,並經議會通過。台
北市日前已宣布,非自住房屋2戶以下稅率2.4%,3戶以上稅率3.6%,市議會尚未通過。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指出,已發布作業原則,對於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住
家用房屋4戶以上者,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將於8月10日前寄發輔導自住房屋申請通知函及
房屋資料歸戶,房屋所有人收到通知後,應於2個月內填寫回覆單,並郵寄或前往稅捐機
關申請其中3戶按自住房屋稅率課稅。
許慈美表示,持有3戶以下房屋者,雖不會接到通知函,但房屋若出租或無實際居住事實
,也要誠實申報;因為稅捐機關進行房屋稅稅籍清查時,會查核有無出租或居住事實,若
不符合自住房屋的要件,除了補稅之外,還可能開罰。
3.心得或感想:
相信板友都會收到通知~
作者: smprince1208 (2014新展望~~get)   2014-07-17 09:20:00
變相解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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