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土地謄本不得公開住址 反而更擾民?

作者: sky0190 (宏)   2014-03-06 12:26:46
1.來源連結: http://ppt.cc/-6m0
2.內容: 好房News記者吳慧禎/整理報導
為保護民眾個資,內政部日前發布修正「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
將不再公開所有權人完整住址資料,但這項新規定除了讓房仲恐怕得地毯式一一拜訪民眾
蒐集資料,對於購屋者來說,若想事先知道想買的物件有沒有土地糾紛、超貸情況,在新
規定下恐怕權益也將受到影響。
目前土地登記謄本共分為兩類,其中第二類謄本將屋主的完整住址資料公開,提供任何人
申請,卻有仲介就藉機到登記的住址拜訪所有權人、打電話騷擾,並進一步請求其同意出
售房屋,令民眾生活受到干擾。因此,為配合個資法上路,內政部於27日發布修正「土地
登記規則」條文,未來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將不公開所屋主的完整住址資料,以落實個人
資料保護。
這項修正可是大大影響民眾及房仲業者使用謄本的習慣,儘管內政部指出,目前有77%受
訪民眾表示不贊同地政機關主動將所有權人完整住址資料公開,但對有購屋需求的民眾而
言,若想事先知道想買的物件有沒有土地糾紛、超貸情況,在未來新制的規定下,這項權
益也將受到影響。 更何況,對仲介來說,未來尋找屋主的難度將大幅提升,目前房仲多
半自律晚上9點過後不利用資料拜訪民眾,但如今新制出爐,業者恐怕會在正式上路前大
量搜集謄本建檔,未來再以此資料一一拜訪,屆時擾民的機率也不見得會減少。
此外,外界還擔憂新法將使房市資訊更不透明化,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
李同榮就在中國時報報導中指出,目前歐、美、日本等先進國家謄本資訊幾乎公開透明,
但國內卻是關起門來,直批內政部「想做對的事,卻變成錯的決策」!除了要求應以「公
開為原則,申請隱藏為例外」,李同榮更提醒,未來如何避免不肖業者將個資轉賣牟利,
反倒也成了需要思考的議題!
3.心得或感想: 到底想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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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33195 (向左走向右走)   2014-03-06 12:34:00
這個政府真是沒救了y
作者: LPKing (懶%王)   2014-03-06 13:03:00
1樓,這我從水母當選時就知道惹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4-03-06 14:05:00
以後發生糾紛,仲介:我也不知道!屋主說什麼就是什麼了。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4-03-06 17:09:00
美日歐也沒有做半套的實價登錄吧~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4-03-06 17:21:00
奇怪就是只顯示屋主姓名,不顯示全部地址而已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4-03-06 17:22:00
仲介公會在不爽什麼 ?
作者: bayant (VAN)   2014-03-06 17:24:00
反正沒差政府有"地政基金"可以賠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4-03-06 17:26:00
說穿了,就是仲介要找到屋主住哪比較麻煩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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