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仲要我們私下給仲介費?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2-10 11:41:29
在台北有些公司規定是收一趴的
例如我們永慶的直營店
收一趴其實有很大一個因素
就是台北大多數的物件都是幾千萬起跳的高總價
收一趴其實也是很多
但是法律有規定 最多不得超過6%
有些人可能想鑽這個漏洞
但是這在公司的規章來說是絕對不可行的
以我們公司來說抓到就是說掰掰
這個物件如果你的房仲真的收一趴
說實在的真的賺不了多少
所以私底下想多要一趴
應該是他認為價錢幫你議得很漂亮
才會有這大膽的要求
以房仲的角度來看
如果妳先答應了 後來又反悔
他會覺得你很奧克 2萬也沒有多少
當然對買方來說2萬很多
其實買賣很多沒沒佼佼
重點是雙方開心就好
講到合約 講到法律通常都是兩敗俱傷
就算贏了 也傷神 不圓滿了
我大膽建議 跟仲介商量
要給2%就給2趴 全部上繳公司
這樣應該就沒問題了
不然你就照給 然後留收據 抓個小辮子
以後買賣房子找他 叫他服務費收一半XD
(小弟我今天剛簽一個不到200萬的套房買賣合約
搞了很久,服務費也沒多少,真的是做口碑的啦!)
※ 引述《OOXXSUN (sun)》之銘言:
: 大家好
: 因為家人在看三峽的小套房
: 問了蠻多間的
: 9坪~10坪開價幾乎都250萬左右
: 房仲也都表示很難殺 最多不超過10萬
: 甚至也有遇過開價近300的物件
: 總算遇到有一間11坪的屋主開價25X萬
: 但房仲表示228萬可以成交
: 家人對屋況也很滿意於是就直接付6000下斡旋了
: 因為我們都是新手沒買過房子
: 所以當房仲表示將收取買家2%賣家4%我們也同意
: 林林總總的包含代書費等等大概要七萬左右
: 過一天後房仲打來問能否將1%上繳給公司
: 另外1%私底下給他的時候
: 母親因為對物件很滿意也同意了
: 所以我們的合約上寫的應該是只需要給他1%
: 之後我上網做點功課了解到一般買家都是付1%
: 想請問我們如果臨時反悔想請他將2%全交給公司或是一樣給公司1%
: 剩下在談會很沒品嗎?
: 因為母親覺得被騙被坑了
: 但父親覺得跟別人講好不要再反悔
: 在家裡即使要付2%仲介費也要買到那間房子大前提之下
: 各位有什麼辦法能幫我們家節省開支呢?
: 謝謝各位了!!
作者: et220870 (維尼)   2014-02-10 15:57:00
G大的ID真的很有喜感XDDD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2-10 17:43:00
哈~我要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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