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仲要我們私下給仲介費?

作者: jamo (hi)   2014-02-10 01:44:29
法律規定 6% 內是合法的
不管跟買方收還是賣方收
實際上收法是買2%賣4%
但是這是習慣,高興的話收買6賣0也行
所以你這題沒有正確答案
不過私下收佣是犯了業界大忌,你把這件事捅到公司
他除了開除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
至於你上網看到都是買1%,一般來說是指比較高總價物件
老實說你這個總價兩百多萬,做租案都賺的比你這個售案多
低總價還跟人家計較那一趴不太上道
※ 引述《OOXXSUN (sun)》之銘言:
: 大家好
: 因為家人在看三峽的小套房
: 問了蠻多間的
: 9坪~10坪開價幾乎都250萬左右
: 房仲也都表示很難殺 最多不超過10萬
: 甚至也有遇過開價近300的物件
: 總算遇到有一間11坪的屋主開價25X萬
: 但房仲表示228萬可以成交
: 家人對屋況也很滿意於是就直接付6000下斡旋了
: 因為我們都是新手沒買過房子
: 所以當房仲表示將收取買家2%賣家4%我們也同意
: 林林總總的包含代書費等等大概要七萬左右
: 過一天後房仲打來問能否將1%上繳給公司
: 另外1%私底下給他的時候
: 母親因為對物件很滿意也同意了
: 所以我們的合約上寫的應該是只需要給他1%
: 之後我上網做點功課了解到一般買家都是付1%
: 想請問我們如果臨時反悔想請他將2%全交給公司或是一樣給公司1%
: 剩下在談會很沒品嗎?
: 因為母親覺得被騙被坑了
: 但父親覺得跟別人講好不要再反悔
: 在家裡即使要付2%仲介費也要買到那間房子大前提之下
: 各位有什麼辦法能幫我們家節省開支呢?
: 謝謝各位了!!
作者: pipiann (成立油改會~~監督中油)   2014-02-10 10:30:00
沒有上不上道 只要按照合約走 我是覺得投訴總公司比較好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號:)   2014-02-10 10:52:00
大致推這篇,1%是高總價吧,2%合法也合理,但私下收是不行的
作者: furuta27 (追尋勇者的足跡)   2014-02-10 11:27:00
是 投訴總公也合法 為了省那兩萬多元 過河拆橋才是對的
作者: mabury22 (強寶貝)   2014-02-10 11:35:00
跟仲介客氣?
作者: aids780108 (簡二哥)   2014-02-10 13:51:00
推 200多萬2%合理 做1% 還要給公司抽 自己根本沒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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