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賣土地之問題(台中南屯區)

作者: TKelevens (CA 94305)   2013-06-23 21:40:49
※ 引述《venture31 (Jimmy)》之銘言:
: 因為我爸目前要賣土地廠房(近台中市好市多)
: 目前該筆土地是我爸名下,但信託給我媽
: 請問
: 1.在我爸同意情況下,可以透過我媽或我,來簽買賣嗎??(因為怕我爸拿到錢後,又亂搞)
可以 , 任何法律文件都是可以代簽的 , 只要符合下列其一就具有效力 :
a) 有當事人委託書
b) 符合民法表現代理之條件
: 2.目前該土地約90坪,為長方形(約可以蓋兩棟透天),隔壁土地是我叔叔的也約90坪,
: 如果可以賣得到好價錢,他也有意願賣.
: 請問我爸+我叔地=接近正方形, 一起賣會有比較好價錢吧?
: 請問簽合約要分開賣分開簽是嗎?
原則上一起賣會比較有買家願意承購
委託約可以合併簽在同一份 , 或是兩份裡都各有但書附註
得以保障你兩筆地號土地同時賣出
賣實際上的買賣契約還是要分兩份 , 因為地號跟所有權人皆不同
: 3.想找多家仲介簽一般約,請問需要特別挑接近出售標的附近的分店嗎??會比較方便嗎?
: 謝謝
根據我的理解 , 幾乎沒有房屋仲介了解土地的價值
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建築法規等知識去算出一塊土地的利用價值跟限制
甚至連這塊地有沒有或能不能指定到建築線都不知道
並且土地與房屋購買者是完全不同的市場
若您真的要委託 , 建議委託給土地仲介 , 效果會好很多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3-06-23 23:04:00
其實土地仲介也不知道土地價值啦...只是比房仲好一點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3-08-05 11:13:00
知道土地價值的是"代書"尤其是專做建商案件的代書更專業的是建築師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3-08-05 11:22:00
委託書需要印鑑證明印鑑章(且親簽),或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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