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契約無效後~仲介費可否拿回?

作者: bot1121 (等待..)   2013-04-06 12:18:59
恩恩
我分享我的經驗好了..
我也是買後一年多發生"天花板"漏水,但這是老公寓,超過35年
當下並沒有先找仲介處理,而是先找抓漏的
經抓漏師傅鑑定後,天花板漏水是因為樓上住戶的關係
這當然跟前手屋主沒關係了
所以我就協調樓上住戶得處理,慶幸的是
該住戶人很好,也願意處理
"買房子真得挑鄰居很重要"(費用都是樓上住戶出的)
經抓漏的師傅處理後,天花板漏水的情況就解決了
另我想說的是..
1.產權狀況說明書標示"無漏水"=>是那時阿
交屋後可能因為隨著管線老舊的關係,怎可能完全怪前屋主
且就我所知,甚至某仲介就附註標示,超過30年以上的公寓不會有半年的漏水保證
2.不可能讓契約不成立,頂多仲介費可以拿回
也就是說,前手屋主得修好
但你得先釐清,你是哪漏水阿
如果跟我家是天花板漏水,怎可能怪前屋主
※ 引述《apm50 (apm50)》之銘言:
: 如果前屋主刻意隱瞞漏水事實~而引用民法§92撤銷意思表示(受詐欺而為之),如果到最
: 後真的可以讓契約不成立,那仲介費可否拿回?我認為我沒過失~因為交屋時前屋主還幫我
: 粉刷,帶看時也都沒漏水痕跡,產權狀況說明書也標示"無漏水"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9-16 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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