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實價登錄會登錄法拍嗎?

作者: amadeusli (阿瑪迪斯)   2012-08-14 17:35:53
※ 引述《inhappiness (玫瑰花果茶)》之銘言:
: 如題
: 想問如果實價登錄的細項
: 例如:法拍屋或銀拍屋買賣的價格...
: (雖然不會顯示是經由那一種管道..但只要價金買賣也要登錄吧)
: 那如果在1~~100號間的房屋買賣都要登錄
: 那法拍應該也要登錄不是嗎??
: 還有私底下不經由仲介公司買賣也是要登錄嗎??
: 那政府怎麼查到買方不去登錄呢???
: 還有就是實價登錄的查詢一定在10月份才全部匯整可查詢嗎??
: 是在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直接查就可以嗎??
: (還是現在就可以看到了?)
: 還是政府會有另外建置平台網站呢??
: 相關法令以及細項都出來了嗎??
: 我該去那個法條看
: 直接查不動產買賣條例就有了嗎??
剛好有去上到地政司地價科長開的課,借用本文跟大家分享有關實價登錄的問題,
其實不太複雜,大家也用不著那麼大驚小怪。
一、法源:地政三法,也就是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24-1、地政士法26-1、及
平均地權條例47-1。
法條我就不PO了,請有需要的自行上全國法規資料庫看。
(http://law.moj.gov.tw/index.aspx)
10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義務人:地政士、仲介或代銷、以及買方
這個義務人,是有順序性的,也就是說,當你的案子,遇有多數義務人競合時,
以地政士(代書)優先,仲介或代銷次之,如果你是那種不世出的強者,從買賣
撮合到辦理登記都不讓別人賺的話,那就是買方要去登。
(詳「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
既然稱為義務,當然會有罰則,不登的話要罰3~15萬。
三、時機: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就是案件進地所後)30天內。
很多人會問說,每年案件那麼多,要怎麼知道有沒有申報?
其實技術上不難,只要是移轉登記完成後30天,地政沒收到申報書,代書就準備
接限期改正處分書了。
四、應申報案件:限所有權移轉登記原因為「買賣」。
目前應申報的案件,僅限於登記原因為「買賣」的案件,其它阿哩阿雜的全都不
用申報,所以本文大大的提問,法拍案件的登記原因如果是寫「拍賣取得」的話,
就不用登記,如果是天兵寫成「買賣」的話,還是要登。
五、其它:代銷業者要在代銷契約屆滿30天內申報、以及房仲的租賃案要在簽約後
30天內登錄。
重點就是這樣而已,
立法目的是為了揭露房價資訊,實現居住正義(認真,就輸了。),因此那個前幾篇剛買
屋的大大,如果你有看到的話,別擔心,漏登對您後面要買屋的權利,不會有任何影響,
反正到最後也是代書要被罰。
有一點比較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據說某些代書認為申報交易資訊會增加他們額外的工
作負擔,因此蘊釀要漲服務費的事,目前協商結果是不給漲,因此如果遇到代書藉這
個理由要多收取費用時,大可不必理會,反正最後也不是罰你,是罰代書。
所以結論就是:一般購屋民眾免驚,代書準備挫哩等。
作者: yokoyah (路邊流浪漢)   2012-08-14 22:15:00
答非所問
作者: inhappiness (玫瑰花果茶)   2012-08-15 00:35:00
終於看到我想看到的答案了^^感謝你的詳解~~
作者: leochang (leo)   2012-08-15 00:38:00
不給漲嗎? 怎麼和我之前聽到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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