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8月1日起列冊管

作者: DeathBook (Anders Behring Breivik)   2012-07-31 16:29:40
1.來源連結:
http://www.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54171
2.內容: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8月1日起列冊管
新聞日期: 101.07.31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發佈類別: 市府資訊
詳細新聞內容
【新北市訊】今(101)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土地及建物將於8月1日起列冊管理,
經統計今年度將予列冊管理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共計1,072人,土地共5,573筆,建物共
317棟,土地總面積達131.37公頃,以101年公告現值估算,土地總價值超過55.74億元,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特別呼籲相關繼承人應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己身權益。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局長康秋桂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
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
未申請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辦理
者,將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所得價款如繼承人未於10年內申請提領者,將歸屬國庫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作業將於8月1日起開始,為避免被
列冊管理之不動產遭到標售,相關繼承人應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避免權利受損。
  康秋桂局長表示,關於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大部分係因民眾不知其祖先遺
有土地,或因繼承關係複雜或因繼承人人數眾多而難以會同辦理,也往往造成該土地無法
有效利用,而造成資源之浪費,相當可惜。因此,督促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除可以落實地
籍及稅籍資料之正確性以外,更可以便利土地處分及利用。
  康局長進一步表示,為保障自身財產權益,請繼承人速會同全體合法繼承人,檢附相
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所轄之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如果繼承人因人數眾多難以集
合協議分配遺產或會同辦理繼承登記情形,建議民眾可先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及民
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登
記為公同共有,等繼承人間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以避免該不動產因列冊管理期
滿而遭到標售。民眾對於申請辦理繼承登記若有任何疑問,可逕洽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查
詢辦理繼承登記相關事宜,地政局網站(http://www.land.ntpc.gov.tw)上也有相關資
料可供查詢。
資料詳洽:地政局地籍科股長 黃雅萍 電話:29603456-3403
新北市未辦繼承登記列冊管理查詢
http://www.land.ntpc.gov.tw/web/SG?pageID=23206
刊登截止日:101.08.31
3.心得或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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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007 (胸懷大致如此)   2012-07-31 16:49:00
徵稅了
作者: mayko (mayko)   2012-07-31 17:41:00
搶太兇了,不過現在應該沒有老人家怕子女敗家,家產藏起來吧.
作者: sukih (Taoboing)   2012-07-31 22:23:00
這土地法本來就有在做了,施行10幾年了,況且不論列冊或
作者: sukih (Taoboing)   2012-07-31 22:24:00
轉由國有財產局標售,出售價金也是國家代管
作者: sukih (Taoboing)   2012-07-31 22:25:00
只要提出繼承資格證明就可領回土地或出賣價金
作者: drumpson (噠噠噠)   2012-07-31 22:25:00
先登記一下!! 不代表未來會以此當課稅標準???(疑??
作者: sukih (Taoboing)   2012-07-31 22:27:00
哪來的搶錢阿~這個本來就每一年都會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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