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仲介委任契約和買賣契約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2 22:30:17
想請問大家
這是發生在我家人身上的事
在委任契約過期一週
該仲介公司店長及業務皆未透露告知的情形下
仍舊請賣方跨縣市的下南部去斡旋
並且緊咬低價出售的金額不放
在最後買賣雙方最後價格仲介只有賺五萬元的情形下
再三更半夜十二點簽下了買賣契約
問題:
1.該仲介給予錯誤市場資訊,
我氣得一晚睡不著隔天一大早五點就出門再附近看了十幾間房子
2.在委任契約過期的情形下,蓄意欺瞞,
寧可只賺五萬也要賤價出售賣方的房子好賺業績
我們真的只能賣了嗎?
買方說不賣要按契約陪他兩倍共六十萬
其實我媽是說 自己約簽錯金額是自己倒楣賤賣
可是仲介蓄意欺瞞委任契約過期,
店長還親自開口說 :委任契約這種東西不重要啦,買賣契約才重要
意思就是說委任契約過期沒差 我照樣可以賣你房子啦的意思囉?
又給予錯誤市場行情訊息...唉 我看一整天房子的原因是
我媽其實真的不想賣房子了 只是誤以為還在契約內只好賣掉
因為要重視誠信
只好又找房子來買 來囤傢俱 讓我們回娘家至少還有個家
卻發現我們根本買不起
原來仲介要我們賣掉的價格(除以坪數後)
跟本這個市的房子我們買不起一樣的單坪價格
謝謝大家
作者: kai761   2010-08-12 22:49:00
仲介約你們也有簽,怎會有無過期都不知道??
作者: kai761   2010-08-12 22:52:00
仲介約過期,你們之間就沒關係,他不能收你錢。 但他就等於
作者: kai761   2010-08-12 22:53:00
買方的一個幫手(或許有委任關係)..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2 23:31:00
「在委任契約過期一週」,說實在的,你們委任契約拿在手上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2 23:32:00
也大概有一到三個月,你們自己也應知道委任時間到期間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2 23:34:00
如果是不了解行情,才剛委任,立刻就被強迫賣掉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2 23:35:00
那可能算是被仲介欺負了,但你這種情形是過期了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2 23:38:00
而這段時間又沒仔細看清楚條款,又沒有認真去訪價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2 23:38:00
因為是直接坐車下去,來不及看契約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2 23:40:00
只能怪自己太相信仲介 以為仲介不會騙這種過期的事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2 23:41:00
我家人賣超過十次房子 都是很專情很信任仲介簽專任約的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2 23:41:00
這跟你坐車下去無關啊! 你委任契約已在抽屜躺了幾個月了!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2 23:43:00
三個月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2 23:43:00
就像你說的賣了三個月了,一直找不到買家,現在才賣掉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2 23:45:00
賤賣的可能性很低,所以反過來想說不定你們是賣到理想價錢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2 23:49:00
之前來板上訴苦的,大多是一開賣馬上就賣掉,氣得不得了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2 23:51:00
賣了三個月才賣掉,對賣方大概就算是合理價了,不是嗎?
作者: tkr (tkr)   2010-08-13 00:05:00
我覺得你應該不算賤賣 原因就是那麼久還賣不掉
作者: tkr (tkr)   2010-08-13 00:06:00
本來就代表這個物件沒行情 好不容易賣掉你就應該要拍拍手了如flylee所說 真的低於行情的賤賣是被秒殺不過這也可以看出人性的貪婪 要賣的時候都想用天價賣
作者: tkr (tkr)   2010-08-13 00:07:00
要買的時候都想用區域最低價買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09:00
所以乾脆就不要賣了嘛...仲介何必硬是要虧仲介費也是要賣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10:00
不過 我們那邊很少人賣房 幾乎都是一手住戶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15:00
反正一間房子的價值是很主觀的 生活機能 對她的感情對屋主的意義(父母的遺物) 交通的便利度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16:00
其實重點不是價格 是我知道買主很需要這間房子
作者: tkr (tkr)   2010-08-13 00:24:00
你可以說明一下甚麼叫作約簽錯金額 這種事情聽起來很詭異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24:00
沒差了 我媽不想管了 看來又要買房子當倉庫囤東西了..麻煩
作者: tkr (tkr)   2010-08-13 00:25:00
之前我爸也是想買房放東西 買一間幾百萬的房子放的東西值不了五萬 可是你一年利息就要付十萬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25:00
其實是我媽同時有三、四個房子在買賣啦 她記錯她簽的數字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26:00
不詭異啦 差九萬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27:00
那邊房子都不超過千萬的啦 不過那房子對我媽很有意義
作者: tkr (tkr)   2010-08-13 00:28:00
真的不想賣當初幹嘛委賣賣契約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28:00
老實講 我媽是記他原本的底價去斡旋 想說一定賣不成
作者: tkr (tkr)   2010-08-13 00:29:00
五百萬一年是七萬五以上的利息 你自己想想看那些東西值不值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29:00
好歹給仲介一點面子 畢竟服務很誠懇
作者: tkr (tkr)   2010-08-13 00:30:00
記他原本的底價去斡旋?????簽錯金額??????真的無法置信整個看起來不合理 只是想反悔找理由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30:00
去了才知道 原來簽低了快十萬的數字 跟她和親戚說的不同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31:00
因為我上禮拜去貸款給了我媽兩百萬 她不用賣了
作者: tkr (tkr)   2010-08-13 00:31:00
可是當初也是本人簽的吧 難道你想寫220寫成211???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32:00
不過就賣就賣啦 只是仲介一定要臉變那麼快嗎 錢真腐蝕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33:00
可以這麼說 簽到另一間房子的底價 新排列組合 當送仲介賺
作者: tkr (tkr)   2010-08-13 00:33:00
這篇文章就是最好的警惕 真正開出誇張天價跟漫天加價的
作者: tkr (tkr)   2010-08-13 00:34:00
通常都是自認為自住的屋主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39:00
這篇文章及推文充分表現網路的言論自由跟人類的心情投射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43:00
咦....你不玩了 也是啦 網路言論又有多少人是真實陳述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0:44:00
反倒是以偏概全把一些東西投射反應的居多我也是鄉民可理解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01:05:00
對於本篇大部分的推文者 仍是很感謝 有助於了解現況
作者: luit (莫忘初衷)   2010-08-13 07:49:00
你的問題一 想請問一下早上5點是誰可以帶你去看房子?
作者: luit (莫忘初衷)   2010-08-13 07:50:00
你的問題二 仲介為了成交折服務費是很正常的事情
作者: qazwsx7788or (......唉唷不錯喔~)   2010-08-13 09:23:00
我家人賣超過十次房子 都是很專情很信任仲介簽專任看到這句話 我就笑了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12:20:00
自己去逛外面住家看板 外加帶我媽去泡網咖上網上午十點就可以約看房子啦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12:21:00
那句話是我媽說的啦 因為對方店長說你一定被其他房仲洗腦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12:24:00
問題二 已經知道斡旋金拿在非過期的期限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12:25:00
所以仲介要怎麼折服務費就沒差啦 這不是我能干涉她的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3 13:10:00
真的不想賣的話,就賠訂金,最多也才六十萬就好了 !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3 13:12:00
這個六十萬以你們的財力根本不是什麼大問題 !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3 13:13:00
跟原買家談一談,先退回去他給的三十萬,然後再給協調一下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3 13:15:00
仲介跟買家減低賠付的金額,反正如果上法院的話,他們也要花訴訟的成本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3 13:16:00
如果對方已經下了 一、二百萬的訂金問題才大才下了三十萬的訂金 ... 這個算小 case 了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3 13:18:00
三個姐妹叫媽媽留下這間房子,賠償金三個姐妹攤一攤一人也才賠十萬 ..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3 13:20:00
真的想留就不要再跑第二、三階段了
作者: abian (abian)   2010-08-13 13:25:00
按契約走你是賠30萬(因為是先收了買方的30萬,反悔後要加倍
作者: abian (abian)   2010-08-13 13:26:00
返還30x2=60萬,所以是賠30萬),如果跟對方好好談的話,也許
作者: abian (abian)   2010-08-13 13:27:00
賠一、二十萬就能解決了,用一、二十萬把珍貴的回憶買回來,算是很值得的....嗯
作者: luit (莫忘初衷)   2010-08-13 13:43:00
既然這間房子對你來說這麼重要 那就像樓上幾位說的 花個1-20
作者: luit (莫忘初衷)   2010-08-13 13:44:00
萬買回來吧 如果連這點錢都不想出 就別再說它對你們有多可貴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0-08-13 13:52:00
在台北縣市買賣房子,三、五十萬的損失別看得太重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14:28:00
感謝各位建議 誠如大家所言 目前正在遊說我媽 
作者: singlmu (烈日和陰天)   2010-08-13 14:32:00
目前所有事我媽還在持續思考  尚還不知最後定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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