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rvard5566 (哈佛五六)》之銘言:
: 推 Aotearoa: 依本版的主流意見,這位醫師該不會被歸為共諜吧? 03/05 18:52
: → Aotearoa: 本版有些人會說在二二八事件死的那些是共諜,不值平反 03/05 18:53
: → Aotearoa: 那這些無辜的人,不知道該怎麼說喔? 03/05 18:53
A大齁 關於這個議題 我看您已經歪曲過很多次我說的話了
我順道說一下 我強調的是
有一部分是無辜的我想沒人否認過
但是 有一部份 是共諜 你不否認吧?
還有一部分 是介於兩者之間的 有暴力 但不是共產黨 你不否認吧?
把所有都歸類成無辜 就很莫名其妙
您說的沒錯 這位醫生的生平 仔細看一下 就會有一些古怪
228事件中,代表嘉義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與陳復志等共12人,前往嘉義水上
機場要塞與被困在該處的國府軍談判
請問談什麼??? 談判還是勸降
我提醒你喔 談判當時是3.7號
3.7號228處理委員會剛在排除228處理委員會市級委員
單由省級處理委員通過的32條
開頭就是要國軍把解除武裝 把武器交給處理委員會
你覺得他這代表處理委員會是要去談判 還是要去勸降呢????
當然這裡 你如果看維基 可能會有三十二條 還是四十二條解除武裝的疑問
但這裡 如果看 <被出賣的台灣>和<蔣渭川日記>中 提到要求國軍解除武裝的時間
就是三十二條 而不是維基說的隔天四十二條加上去的
(附最後)
我也很好奇 等我紅色客家庄 關於陳星福等地事件看到一段落
我再去找找資料 看看是不是真的"無辜"
另外關於武器守軍
可以看看這個做的口述歷史
https://youtu.be/JoXv8f8l6gQ
===附
劉明親自來 表明要一起反對三十二條
劉明:喂喂、渭川兄,我是劉明,現在中山堂無一個人,處理委員會都沒有人來。
蔣:你在中山堂做甚麼?現在戒嚴中委員大概也不敢出來,你打電話來有甚麼指教。
劉明:甚麼指教不指教,現在不是講客套話的時候了。委員會提出三十二條太不合理,惹
出這麼嚴重的事態出來,所以我想咱們共同出來聲明反對,或者可以挽回大局嗎。我可以
聯絡煤炭公司、科學振興會等團體來共同聲明,你的意見怎麼樣?
蔣:三十二條是你們起草的,黃朝琴堂堂代表送上給陳長官的,同時你也一起去代表的,
你現時才想要挽回大局?我告訴你我們已經準備好反對的聲明書將要發表的。
劉明:這個時候你不要這樣,要想想怎樣顧大局,我馬上過來你府上和你們大夥一起商量
好不好?
蔣:你要來找我我是不會拒絕,但是你現在跑出來聲明反對三十二條,豈不矛盾嗎?
劉明說一定要來,電話切斷,十五分鐘後果然來到。我家有呂伯雄、廖進平、白成枝三人
在,即開始談話。
蔣:劉先生,你們各委員看得有勢,順利的時,大家都將大塊交椅相爭搶占,甚麼也不知
不覺的中間,就成立甚麼政治局,陳逸松自任為局長,要將台政改革委員會全盤搶去。現
在呷緊供破碗,事情惡化了,中山堂一個鬼也不敢來,真是不負責太甚!
劉明:時間大急了你不要這樣的說話,對三十二條不合理的要求,我們要怎樣的聲明反對
來補救才好?
廖進平:劉先生你有甚麼資格講這樣的話!三十二條就是你們包辦的,你為什麼現在要反
對?
劉明:不論怎樣都要顧大局挽回危機,我不得不要這樣辦。
呂伯雄:你想怎樣辦能挽救危機?
劉明:就是用政治建設協會、煤炭公會、科學振興會聯名發表聲明,我再勸誘兩三個團體
加入一起聲明反對,然後把三十二條取消。
廖進平大聲起來:「真是豈有此理!三十二條是你們提出的,現在想要取消就應該你們自
己取消,為什麼要我們參加?我們若參加聲明取消三十二條,就變成我們自作承認是提案
的一份子,豈不是和你們有連帶責任?我們萬萬不是有責任的。」
劉明:你們不要都這麼固執,要是等到慘案臨頭,你們也無法獨存。咱們一定要共同來做
。
白成枝:我們這裡已經準備好了要全面的反對三十二條,並支持改革原則促進長官執行。
不需要與你們合併的。
廖進平:你一個人這樣焦急奔走是困難的,請問你們政治局長陳逸松走哪裡去了?何不出
來收拾呢?
劉明:陳先生現時恐還在家,不過你們若答應我,我可以聯絡各團體代表出來共同聲明。
我想劉明再這樣鬧下去也不是辦法,建議他說:「你先去聯絡各團體看看他們的想法怎麼
樣,再來這邊做商量好吧?」
劉明諾諾而去時已近午十一點半了。我與廖、呂、白四人協議的結果,決定單獨聲明,即
刻將業已印好的聲明書攜帶著,四人同赴「益大行」洪先生家休息以避免再有甚麼什雜事
務發生,也方便準備若還需印製甚麼。
戒嚴中出門不便,以電話託人將聲明書一份送報社明日刊出;一份送電台託播,電台回覆
將於下午五點代播聲明書內容全文。
《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告同胞書》三月八日擬定
關於本省此次不幸事件乃出於人民之公憤,而要求政治之改善,數日來經本會代表蔣渭川
及其他有志者與陳長官迭次商洽本省政治改革原則:
一、長官公署制度改為省政府制度,一切改革事宜組織台灣省政治改革委員會辦理。
二、縣市長普選限至本年六月底以前完成。
三、各處局會首長應啟用本省人。
等三項,經陳長官接納施行,並由長官與蔣渭川先後在廣播電台廣播聲明,且在逐一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