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西方歷史後可以發現,許多國家在征服另一個國家時並不會將新佔領的領土簡單的劃為
一般行政區
例如在波斯皇帝和亞歷山大大帝征服埃及後都兼有埃及法老的身份
羅馬早期的皇帝在埃及境內同樣也享有法老頭銜
除此之外,諾曼第公爵征服英格蘭後兼任起了英格蘭國王的職位
十九世紀時英國國王也兼任了印度皇帝的身份
據了解他們之所以這麼作是為了方便統治、尊重傳統、增進合法性等等
那麼在西班牙征服阿茲特克和印加等美洲大國後,何不比照前例,將西班牙國王封為印加與
阿茲特克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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