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今天(6/3) 有國會議員提出同婚法案
由 [尾辻加奈子] 出櫃的國會議員 提出同性婚姻的立法
簡易說明:
在日本民法中,收養並沒有嚴格的年齡限制,生日差一天也可以收養,只需要
由年長者收養年幼者並經過法院認可即可。所以許多日本的同志伴侶便以收養
方式組成家庭,成為另一半的家屬。日本今天有國會議員提出同婚法案,法案
中有一條特別的規定:此法施行後兩年內,終止收養關係的話,就可以結婚。
這是因為有些同性伴侶已經採用了認養的方式來組成家庭,但根據民法,只要
法律上曾經是親子關係,就算終止收養也不能結婚。
法案重點:
1.同性婚姻的立法
2.同性伴侶也可以特別領養和其他收養
3.將與婚姻和家庭有關的詞語修改中性化敘述,例如將[夫][妻]修改為成
“婚姻的一方”,“父親”,“母親”稱為“父母”
對於已經領養並成為家庭成員的同性伴侶,也有解套的兩年內日落條款。
難題:
日本憲法第24條
婚姻僅以兩性的自願結合為基礎而成立,以夫婦平權為根本,
必須在相互協力之下予以維持。
關於選擇配偶、財產權、繼承、選擇居所、離婚以及婚姻和家族庭等
其他有關事項的法律,必須以個人尊嚴與兩性平等為基礎制訂之。
修憲難如登天。
解方:
憲法第24條規定指出婚姻是根據兩性協議而成立。
作為本次提出的法案為民事結合關係,並不違反憲法第24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