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幸福盟正研擬同性共同生活法(室友法)

作者: akiehls (progress)   2018-11-15 22: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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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號愛家公投的目的 為回應大法官釋憲案  幸福盟已著手研擬專法
2018/10/31 17:35 14160 記者 / 杜胤廣 台北市報導
「你已經有一個編號第10號的公投,為什麼還要做一個第12號的公投?」
由於目前仍有許多人會認為第12號公投(愛家公投第三案)是「同婚專法」,提案人下一
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今天(31日)特地為此進一步回應疑慮。
第三案主文:「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
同生活的權益?」
「第三案其實是為了回應大法官第748號釋憲案。」曾獻瑩指出。
第748號釋憲案內文提及:「《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
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
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
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
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
亦即,若沒有任何法律來保障「同性二人的共同生活」,就得適用民法,修法期限則為兩
年。
因此,曾獻瑩才會提出第12號公投,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的其他形式來加以保障同性二人
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而「共同」這個字眼就是第748號釋憲案的用詞,故不須特別提到
「婚姻」或「同性伴侶」,完全是依照大法官的解釋來加以定義。
「可能有人會稱作-同性共同生活『專法』,我們也覺得這是很好的,因為有專法來特別
處理不同的需要,不至於去變動民法更改婚姻定義,這樣不但可以符合大法官748號釋憲
案,同時也兼顧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曾獻瑩解釋。
曾獻瑩指出,若不立專法,否則明年五月以後,同性婚姻就能適用於民法。因此,編號第
10、12號的公投,兩者不會互相矛盾。
由於,普遍民眾會認為該公投案是「同婚專法」,甚至會誤以為該專法是指「伴侶法」。
但不同的是,下一代幸福聯盟未來將提出的「同性二人共同生活專法」中,可能會牽涉到
「醫療」、「財產」、「照顧責任」…等等,而大法官並未在第748號釋憲案中提到「收
養」,因此專法的方向不能提及同性二人共同生活的「收養」問題。
下一代幸福聯盟直言,目前已陸續,召聚各界專家來研擬「同性二人共同生活專法」,接
下來也盼望成為「平台」來共同研擬。
除了第10、11、12公投案要蓋上同意票之外,相對地,還有第14、15號公投案要投。
「第14號就是要修改民法。」曾獻瑩強調,第14號公投就是要修改民法來保障同性婚姻。
然而,目前最簡單的修改版本即是立委尤美女的版本,簡言之就是修改民法第972條中的
「男、女」字眼,但接連造成的影響就是父母親屬等稱謂,甚至整個社會文化與教育都會
受到影響。
「民法都改了,你說教育還綁得住嗎?」曾獻瑩繼續解釋,第15號公投事實上就是要將性
別平等教育的行政命令提升「位階」成「法」,以「法」的角度來明訂性別平等教育的強
制性。因此,每個父母如果沒有出來投票,就是讓人以法律來強迫決定孩子的性別平等教
育。
作者: beermug (beermug)   2018-11-15 22:44:00
他們有立法權嗎?立委是都死光了嗎?要他們這些髒東西立專法,要不要同志來立個宗教專法給盟盟用呢?
作者: ph777 (沒有真相沒有原諒)   2018-11-15 22:45:00
笑死所以異性戀結婚之外還可以養一個同性小三小王 根本4p性解放
作者: akiehls (progress)   2018-11-15 22:45:00
他們當然是跟支持愛家公投的立委共同合作 提出草案啊
作者: a0981905223 (Fongfong)   2018-11-15 22:51:00
為什麼是他們”幫”我們立專法啊
作者: danielowl (阿丹丹)   2018-11-15 22:59:00
什麼都要搶到主導權就是他們可怕的地方
作者: ITME (ME)   2018-11-15 23:02:00
下幸下井矇又在亂搞
作者: Prairie   2018-11-15 23:04:00
反正真的要專法也不會只有他們一個版本啦
作者: HAL10000 (HAL)   2018-11-15 23:04:00
幹林老師讓這些邪教垃圾來立法
作者: vsss (ReNew)   2018-11-15 23:05:00
這些可惡的髒東西
作者: HAL10000 (HAL)   2018-11-15 23:08:00
真的要有電影裡面那種付費殺手網的話就好了啦這些人形垃圾不儘快掃進墳墓還得了
作者: kiromomo168 (黃桃子)   2018-11-15 23:21:00
憑什麼他們在擬法?別人吃麵他們在喊燒?可怕的控制狂
作者: howard2451 (howard)   2018-11-15 23:26:00
他們憑甚麼立法阿 真的很噁
作者: dingding69   2018-11-15 23:27:00
他們哪來的屁資格!
作者: shakira918 (無心永遠)   2018-11-15 23:53:00
常常看到這些死萌的發言,真的很想全身綁滿炸彈跟這些魔鬼同歸於盡,我覺得漸漸了解那些用死明志的人想法了...
作者: Mimiqui (上手是氧氣)   2018-11-16 00:02:00
噁心萌
作者: serenitymice (靜鼠)   2018-11-16 00:22:00
我就坐等他們立個破法讓挺同再提釋憲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11-16 00:35:00
真的很誇張,釋憲文其他都不看只咬著"共同生活"這不叫斷章取義那什麼才是斷章取義
作者: todd0101 (Alex)   2018-11-16 01:06:00
沒有婚姻 就不是合憲 不可能過立院就算過了 5/25同志不需要理會 還是去登記 不能被拒立專法唯一的可能是「同性婚姻法」其他的結合不可能但萌萌就是不會要同性用[婚姻] 所以此公投過了也沒用因為沒有「婚姻」完整權利義務 就不是748講的平等保障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8-11-16 07:35:00
...........................真的想罵髒話
作者: ITME (ME)   2018-11-16 08:08:00
如果真的被萌萌銃康,把握機會在2024年前釋憲,大法官還是會站我們這邊
作者: ting4321 (ting4321)   2018-11-16 10:23:00
真的是帶給別人不幸的團體耶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11-16 11:10:00
2024年之前釋憲幾乎是不可能的...什麼把握機會XD想走釋憲,五年已經就是神速了
作者: violetstar (bluestar)   2018-11-16 11:26:00
這個團體真的讓我反胃,早就知道他們不安好心了,還好心說用一個同性婚姻專法,現在連婚姻都沒有,弄一個共同生活法,怎麼你們不去用?
作者: ah122113755 (1930)   2018-11-16 12:11:00
如果換國民黨執政大法官不一定釋憲會是對同志有利的會寄望五年後的釋憲是太天真
作者: ksng1092 (ron)   2018-11-16 12:54:00
釋憲哪會在5年後XD 5年後應該是連"提出釋憲"的門票都還很遠
作者: todd0101 (Alex)   2018-11-16 14:26:00
立出違憲的法 立法委員應該是不想做了 ....看看宗教團體法,沒有人會支持的連第一關都過不了
作者: zxc741023 (Nasamouse)   2018-11-17 02:50:00
反同沒有立法權沒錯,但請注意他們可以影響立委去立出他們想要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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