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銓敘部解釋保守 同志公務員至今無緣婚假

作者: cc21161 (戀愛技術學院)   2017-07-19 13: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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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的解釋保守 同志公務員至今無緣婚假
黃驛淵 2017年07月19日 11:58:00
即便同婚修法尚未通過,北市府打算讓所轄機關的同志員工,也可以比照異性戀請婚假及
陪產假。然而,卻僅限適用《勞工請假規則》的員工,其他像是公務員,以及技工、工友
等適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的同志員工,礙於銓敘部的解釋,仍無緣享有一樣的權利。
銓敘部官員表示,因《民法》尚未修法,因此婚假、喪假、陪產假等對「配偶」的定義,
必須等法務部及勞動部放寬認定、統一做出解釋之後,銓敘部才能配合辦理。
銓敘部官員接受《上報》採訪說,北市府能讓轄下機關的勞工適用《勞工請假規則》,主
要是因為勞動部已經去函認定「只要優於勞基法」並不違法;但公務員婚、喪假是源自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陪產假則來自《性別工作平等法》,因此,除非法務部、勞動部
能針對全國通案做出統一的解釋,認定同性伴侶註記可以擴大解釋為配偶、婚姻,那麼銓
敘部才有可能放行。
事實上,目前身分是同志的公務員,已可與異性戀一樣享有「家庭照顧假」;這是因為法
務部及勞動部分別在去年6月及8月發布了函釋。
同性伴侶雖仍非法律上親屬,但有共同生活事實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
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法務部去年6月在「法律字第1050351
0300號」函釋中主張,同性伴侶雖非法律上的「親屬」,但可依《民法》第1123條第3項規
定取得「家屬」身分;且家屬關係,「應取決於其有無共同生活之客觀事實,而非以是否
登記同一戶籍為唯一認定標準」。
勞動部接著也在去年8月「勞動條4字第1050131862號」函釋中進一步指出,《性別工作平
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雇主對受雇者申請家庭照顧假,必要時得請受雇者提供相
關證明文件。至於證明文件的形式,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因此只要是能夠「證明受雇者有
須親自照顧家屬之事實」就可以。
因此,去年10月3日,銓敘部針對「公務人員得否為其同性伴侶請家庭照顧假疑義」發布函
釋表示,公務人員的家庭照顧假,是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訂定的,並以此認定,公務
人員能否替自己的同性伴侶請家庭照顧假,一樣比照勞動部的函釋辦理。
銓敘部官員說,這次勞動部雖然回函北市府主張,只要優於法令,請他們「自行衡酌」,
但並未針對全國勞動法令做出通案的函釋;此外,法務部也正通盤檢討相關法令,因此同
婚修法前是否能擴大放寬《民法》對「配偶」的解釋,銓敘部目前仍會依法務部的見解來
處理。
不過,北市府性別平等辦公室官員認為,釋憲後,大法官已經承認了同性婚姻,因此有關
配偶的相關權利「只是早晚而已」,為何不能從善如流?
北市府:帶頭起步,有助消弭社會歧視
從家庭照顧假、喪假,到即將開放的婚假及陪產假,北市府性別平等辦公室及人事處都扮
演重要角色;除了釋憲前就一一去函銓敘部、勞動部希望能從既有法令尋找破口,釋憲後
,還二度去函勞動部終於獲得善意回應,即將開放讓市府內的同志勞工也可申請婚假、陪
產假。
北市府性別平等辦公室官員表示,北市府帶頭讓自己的員工先享有這些請假權利,實際上
可以用的同志可能未必那麼多,但至少可以達成對社會的「宣示性效果」,也有助於消弭
歧視。
我是覺得有進步就算好事
就看法務部和勞動部有沒有guts了
作者: uofo (silence。)   2017-07-19 16:16:00
好土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7-07-19 16:50:00
北市府真的滿不錯的,希望其他縣市和後續條文也能跟進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7-07-19 21:09:00
兩年後就有了啊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7-07-19 21:13:00
為什麼要等兩年?明明現在就可以做的事啊!北市府已經示範了不是嗎?
作者: myfred77 (小威)   2017-07-22 14:25:00
說個笑話,蔡英文支持婚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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