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4%同志霸凌多數人?政大教授嘆「假平等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1-30 19:42:58
黑人白人種族隔離是西方事件,國情可能不同,
那麼我們來回顧下自己國家,1995年的歷史吧。


這是女權運動修改民法親屬篇時的情形。
差不多是20年前的事而已,
不是什遙不可及的歷史,
但如今臺灣已是東亞性別平權排第一的國家*。
二十年後,臺灣是否能更加進步?
就看這一仗了。
*: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650
※ 引述《gaykids (呆樣大男孩)》之銘言:
: ※ 引述《MunezSu (Munez)》之銘言:
: : 最近看了些資料,也看了八卦板的回應
: : 還有一些法律專家解釋,發現專法真的比修民法容易,成本低且接受度也較高
: : 比較這篇新聞...說少數凌霸多數
: : 以上......說實在到底在恭三小
: : 的確,修專法比較有可行性
: : 但是說真的...當初為啥有民法
: : 因為民法所保障是"人"該有的權利
: : 同姓戀是人,跟本不用證明
: : "人"享受民法保障再基本不過
: : 婚姻=兩個人相愛組成家庭共同分擔責任
: : 今天修民法,不是花錢幫少部分人爭權利
: : "而是花錢修正法律上過時的錯誤"
: : 這錯誤讓少部分同胞受盡身心折磨
: : 不該花錢修嗎?
: 對 到底在恭三小
: 版上也有很多人在支持專法就好
: 的確有很多不想結婚的人的權益也應該要注重
: 但
: 有個邏輯麻煩想一下
: 是 設專法到修民法 簡單
: 還是 修民法後設專法 簡單
: 現在反對勢力擺明就是在拉設拖延戰術
: 說先設專法的人有沒有想過條文的"徵意"問題 (對 就是這兩個字 沒打錯
: 設專法就不會被要求開公聽會嗎?
: 設專法就能夠保障伴侶之間的權益嗎?
: 台灣的法規很多都是妥協下的產物
: 立委與金主與選票之下的妥協產物
: 誰知道設完專法後 伴侶如果需要為對方下決定時
: 這個專法會不會是在法律上是次一等家屬
: 誰知道設完專法後 要為伴侶留下任何事物時
: 這個專法會不會完全沒有優先權?
: 這種徵意很大法條審議之中
: 必然會有反同勢力在運作
: 專法必定優於基準法? 這種話就法學界自己講講就好
: 實際上最後出爐肯定會因為政治因素而被改的面目全非
: EX:責任制怎麼來的? 諾貝爾獎應該頒給台灣嗎?
: 今天妥協專法
: 永遠都只能被當作隔離人看待!!
: 如果不先修改民法 堅決反對先設立專法!!!
作者: cs96cs0415 (朱哥)   2016-11-30 19:52:00
推,史實
作者: henrystaru (dolphinC)   2016-11-30 20:10:00
作者: gunso (軍曹)   2016-11-30 20:31:00
推,這資料是珍貴的史實
作者: moswa (樂)   2016-12-01 02:14:00
推這個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2-01 15:09:00
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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