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4%同志霸凌多數人?政大教授嘆「假平等

作者: gaykids (呆樣大男孩)   2016-11-30 18:35:17
※ 引述《MunezSu (Munez)》之銘言:
: 最近看了些資料,也看了八卦板的回應
: 還有一些法律專家解釋,發現專法真的比修民法容易,成本低且接受度也較高
: 比較這篇新聞...說少數凌霸多數
: 以上......說實在到底在恭三小
: 的確,修專法比較有可行性
: 但是說真的...當初為啥有民法
: 因為民法所保障是"人"該有的權利
: 同姓戀是人,跟本不用證明
: "人"享受民法保障再基本不過
: 婚姻=兩個人相愛組成家庭共同分擔責任
: 今天修民法,不是花錢幫少部分人爭權利
: "而是花錢修正法律上過時的錯誤"
: 這錯誤讓少部分同胞受盡身心折磨
: 不該花錢修嗎?
對 到底在恭三小
版上也有很多人在支持專法就好
的確有很多不想結婚的人的權益也應該要注重

有個邏輯麻煩想一下
是 設專法到修民法 簡單
還是 修民法後設專法 簡單
現在反對勢力擺明就是在拉設拖延戰術
說先設專法的人有沒有想過條文的"徵意"問題 (對 就是這兩個字 沒打錯
設專法就不會被要求開公聽會嗎?
設專法就能夠保障伴侶之間的權益嗎?
台灣的法規很多都是妥協下的產物
立委與金主與選票之下的妥協產物
誰知道設完專法後 伴侶如果需要為對方下決定時
這個專法會不會是在法律上是次一等家屬
誰知道設完專法後 要為伴侶留下任何事物時
這個專法會不會完全沒有優先權?
這種徵意很大法條審議之中
必然會有反同勢力在運作
專法必定優於基準法? 這種話就法學界自己講講就好
實際上最後出爐肯定會因為政治因素而被改的面目全非
EX:責任制怎麼來的? 諾貝爾獎應該頒給台灣嗎?
今天妥協專法
永遠都只能被當作隔離人看待!!
如果不先修改民法 堅決反對先設立專法!!!
作者: pukate (A ZA)   2016-11-30 19:56:00
絕對不能妥協設專法!!
作者: yukienish (果果)   2016-11-30 22:57:00
有些人就搞不清嚴重性!
作者: b8488   2016-12-01 00:05:00
真的是拖延戰術!說專法也沒提過半個條文出來啊!根本是擋不住了才這樣說! 而且這些問題早就解釋過很多次了! 很難懂嗎?!
作者: sibom (sibom)   2016-12-01 09:12:00
推 有些不知道是反串 還是真的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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