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立「宗教結婚專法」的實務可能性(認真)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6-11-30 19:18:04
1.護家盟不想讓同志結婚
2.但是卻提出立專法
製造一種「不是我不想讓你結婚,是同志
自己太貪婪不接受專法」的風向
................................
作為反擊,我們可以這樣做
1.支持婚姻平權修民法
2.也支持專法...
3.但是我們支持要立的專法是「宗教人士結婚專法」
讓特定宗教享有禁止離婚、婚前性行為、禁止同性戀結婚的權利
但只能管宗教內的人士,不能干涉其他人
................................
「基督教神聖婚姻專法」或是「宗教人士結婚專法」
應該不只在口頭上作為辯論的方法
而要實際推動、立法
..................................
我認為實際推動「宗教人士結婚專法」的好處
1.有句話叫狗急跳牆,對於非常極端的反同人士,他們一句對話
都不想要,就是要反同性戀結婚
你把他逼急了,只會讓他狗急跳牆,做出更極端的動作
這個時候「宗教人士結婚專法」就提供一個很好的避風港,讓他
感到安心,知道還是可以禁同性戀結婚,雖然只能禁自己宗教
的內部人士
2.但這份安心感,可以減少很多反同的衝突與力道
甚至可以讓部分反同者產生:「或許讓同志結婚也沒關係,反正
我們宗教裡可以禁同志結婚就沒好了」
3.許多網上流傳的反同理由,都可以獲得解決
a.「以後牧師不給同性戀伴侶證婚會被告」
->有了宗教人士結婚專法,牧師可以合法禁止自己教會內部同性戀結婚
b.「婚姻平權過後,不能叫爸爸媽媽、只能叫雙親」
->宗教人士結婚專法中,可以定立不准叫雙親,叫雙親要被罰款
c.「小孩被同性家庭領養很可怕」
->自願加入宗教人士結婚專法的小孩,可以拒絕被同性家庭領養
d.「我不想跟同性戀用同一個法」
->你可以不跟同性戀使用同一個法,而使用宗教人士結婚專法
4.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現在護家盟帶的風向是:
「我沒有反對同性戀,是同性戀自己不用專法,是同性戀的問題」
推了宗教人士結婚專法以後,我們可以光明正大的回擊
「我沒有反對反同者,是反同者自己不用宗教人士結婚專法,是反同者的問題」
5.有助於長期平權發展
許多同婚通過的國家,仍然三不五時有宗教人士上街反同
但有了「宗教人士結婚專法」後,若宗教人士上街反同
社會的風向將會是:「又沒人剝奪宗教人士反同的權力,明明
有"宗教人士結婚專法"保障你在自己宗教內反同
你還出來想干涉不信你們宗教的人,太霸道了」
6.有助於宗教內部改革
許多宗教都有改革的空間,例如從以前蓄奴、到今日的女性平權
「宗教人士結婚專法」通過後,信徒因為被縮限了權力(ex:禁止離婚
禁止與異教徒通婚),進而流失信仰人口
此時可以使宗教自我省思,促使改革
定立「宗教人士結婚專法」還有許多數不勝數的好處,歡迎
版友補充
我認為「宗教人士結婚專法」不只是詼諧的反諷而已
且具有實際的好處,迫切需要立法
是否可以請立委實際推動修法、或是有版友提出實際立法的方式
作者: intor (intor)   2016-11-30 19:21:00
被你說服了
作者: gaykids (呆樣大男孩)   2016-11-30 19:21:00
原則上不可行 台灣不是宗教立國 等於是歧視基督教同志
作者: Sayd20   2016-11-30 19:24:00
我常跟教徒提神聖婚姻專法 不過他們很不願欸 超不虔誠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11-30 19:28:00
宗教勢力比同志大多了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30 19:33:00
為何教徒不願意 教徒結婚一定要到教堂接受神的祝福才算有效 難道教徒不想遵照聖經 卻要求非教徒遵守 這是什麼邏輯?
作者: malisse74 (沙漠中的冰淇淋)   2016-11-30 19:37:00
然後要用聖經記載的方法處罰嗎哈
作者: troubledanny   2016-11-30 19:39:00
幫紅:你搞錯重點 只要修宗教團體法 檢視金流就可以你沒發現出來反對的 都是有問題的分支嗎!??能發1500萬 刊頭條反同 及 發500+便當 這些錢哪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1-30 19:41:00
作者: gunso (軍曹)   2016-11-30 19:41:00
有道理,這麼喜歡專法,就請那些教徒先立一個給自己用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1-30 19:51:00
宗教婚姻法可參考黎巴嫩~
作者: SUJO (Menorah Wen)   2016-11-30 20:14:00
那信教的同志該怎麼辦?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6-11-30 20:24:00
信教的同志,那就是他們宗教內部的改革。他們可以對抗主流教會、使教會接納同志,或是自立新基督教派宗教結婚專法把 基督教vs全國同性戀的對抗 變成->基督教反同勢力 vs 基督教挺同勢力
作者: csshs (csshs)   2016-11-30 20:53:00
在這發廢言幻想,不如趕快想如何讓大眾接受想法
作者: gunso (軍曹)   2016-11-30 21:03:00
現在就是很多人以為給專法是天大恩惠啊,跟他們講美國黑人怎樣還會回你國情不同,不如拋出這個議題讓對方感同身受一下
作者: moneykid2011 (錢滾錢)   2016-11-30 22:00:00
雖然理解你的目的,但蔡康永、張懸才剛說:法律不該為偏見服務。堅持對的,不要落入低品味,加油:)
作者: intor (intor)   2016-11-30 22:45:00
我認真的想過,這似乎是需要極為熟悉各宗教教義的專家才能訂出細項 如果命名是宗教婚姻法的話神聖婚姻法會比較通用,但不會有任何基督徒天主教徒去使用這個法(伊斯蘭就有可能了)因為他們目前享用的是全自助餐 不會屈居採納對自己不利的法同志伴侶則不同,是飢民難民啊,餓得不行 明知是ㄆㄨㄣ可能也有人吃了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30 23:33:00
該講的都講了 不接受的就是不接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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