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要不要要直接修民法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6-11-19 22:31:57
有些人會哀哀叫說為什麼不先用伴侶制
才循序漸進到同性婚姻
但這問題也很有趣
因為一開始同志內部自己就有伴侶制跟婚姻制的論戰
而且這兩派簡直是吵得不可開交
但弔詭的是 相對於婚姻而言的伴侶制
因為不相信婚姻制度而提出所謂「毀家廢婚」的概念
結果卻被某教會團體卻用毀家廢婚為理由來反對同志婚姻
然後不斷把對伴侶制的攻擊一股腦地往婚姻制上面插箭
當然他們對伴侶制的理解也有許多的錯誤
但是這樣的「誤射」卻使得婚姻制的支持者越來越多
也就是說支持婚姻制的最重要理由
就是因為教會反對 而且還反對的很蠢
然後教會又在這個時候說我們接受伴侶制
無疑就是把伴侶制這條路給堵死了
因為伴侶制的重要支持的論點在於
不能讓同志朋友覺得這是一個「殘缺的婚姻制」
是一個「不給你婚姻所以給你伴侶」的制度
因為一旦產生了這樣的詮釋跟這樣的氛圍下
伴侶制才會變成一個讓人有歧視觀感的制度
反正以上雖然寫得很短但還是想跳過的話
結論就是 為什麼要支持同志婚姻
因為教會反對啊!
拜託去反省一下為什麼自己反對的論點
反而會成為支持同志婚姻最重要的助力吧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6-11-19 22:39:00
因為對教會不信任, 專法的話, 在與教會討價還價下拿到的權益 多半被教會弄到最小化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1-19 22:45:00
專法一定是閹割過的,權利義務都會限縮。這樣的婚姻,跟台灣被硬塞吞下中華台北有什麼不同?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6-11-19 22:55:00
又看到同吱們的被害妄想症發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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