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到位的提問-敢問市長...

作者: Mancer (human capacity)   2014-08-18 23:33:55
※ 引述《teemocogs (teemo)》之銘言:
: 6.社會資源有限,若以下三種伴侶[外配][單親][同志]申請家庭急難救助,
: 你優先保障?
: 說說看你想提問的問題與理由
: 我們一起拱一個到位的提問,然後讓這件事成真!
要不要先弄清楚「急難救助」的定義?
否則傷敵不到10結果自損1000吧。
http://www.dosw.taipei.gov.tw/i/i0300.asp?fix_code=1101011&l1_code=11&l2_code=01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本要點救助對象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
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二)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服務項目:
1.家人死亡致生活陷於困境:得核發1萬至3萬元救助金。
2.因家人失蹤致生活陷於困境:得核發1萬至2萬元救助金。
3.罹患重傷病致生活陷於困境:得核發1萬至3萬元救助金。
4.因失業致生活陷於困境:得核發1萬至3萬元救助金。
5.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工作:得核發1萬至2萬元救助金。
6.其他變故且無法獲得任何救助或保險給付致生活陷困:得核發1萬至3萬元救助金。
反正領取要件是發生「家庭(經濟)生活陷於困境」
你想要爭取同志伴侶也能領到這筆錢的話
重點還是立法,把同志伴侶變成法定的「家庭」。
那急難發生,同志伴侶也能領錢了。
不需要指著「外配家庭」跟「單親家庭」
哀說為什麼他們算家庭,但同志伴侶不算家庭
這個制度沒有族群優先性的問題,他們何其無辜。
作者: zenx (發呆)   2014-08-18 23:35:00
6的問題的確不太恰當@@ 剛剛看到時也不太明白
作者: jengjye (建)   2014-08-18 23:37:00
那一個問題連提出來都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4-08-18 23:57:00
看來此路不通 亦無修正問法之可能. 感謝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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