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農婦很守節道,某天送飯去給下田的丈夫時,在路上遇到一個書生,
書生要求從瓶子裏倒些水給他喝,婦人不答應,
書生拿出一錠元寶丟進她的袖子裏,婦人丟回去並大罵,書生驚惶離開;
之後告訴丈夫這件事,但丈夫到處找都沒發現該人,懷疑是妖魅。
幾天之後,丈夫外出,但遇到大雨沒辦法回家,
妖魅竟然變身成她丈夫樣子,假裝是冒著雨衝回家,
整理之後就上床就寢,草草熄燈後馬上找婦人玩起閨房之樂,
但這時打雷閃光照進窗戶,婦人看到「丈夫」竟然是之前那個書生,
大為憤怒,用指甲抓破他臉,書生馬上從窗戶跳出去,但哀號一聲之後就不見蹤影了;
隔天早上丈夫回來時,在門外看到一隻猴子頭殼破裂死掉了,像是被刀砍中一樣。
大多妖魅魅惑人,是因當事人已有意思而趁機湊上去,
如果本來無此心,卻使他不注意、變身來敗壞當事人節操,則其罪就等於是強姦,
天地神明自然不會容許;
這件處置比之前堂姪說的那件快,大概是那案子中土地公位卑權輕、無法立即決斷,
而這案子正好遇到高等級的神,可以馬上處死妖怪,
或者是那案子還未遂,而這案子是既遂、可以不用等上級核可就能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