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河縣有對姊妹花妓女,都被狐妖纏上,病弱到快死了,
因此家人請了道士來治捕,可是遭狐妖抗拒,
道士大怒,因此加強力道:設道壇、燒符咒要請雷神來;
狐妖變身為書生去親自拜見道士,說:
「道長不要苦苦相逼,吸人精氣害死人的確是犯了天條,
但您知道這兩個女的之前做了些什麼嗎?美妝打扮得妖豔,蠱惑年輕子弟,
害人家破的不知多少、害人事業失敗不知多少、破壞夫妻感情不知多少,
這些都該當死罪,故她們吸人金器、我吸他們精氣,
她們害人虛弱、我讓她們虛弱,她們危害人性命、我也危害她們性命,
都是請君入甕、順從天道,道長為何要讓她們逃過呢?
而且道長說是『人命』關天,所以要治捕我,
但人之所以為人,正是有人心在,可是這兩人心機百出、變化萬端,根本人面獸心,
既然心已是獸,就應該視為獸,而野獸殺野獸,就是很平常的事情,
深山荒郊裏每天每時相殺相吃的有恆河沙那麼多件,都要一一勞煩雷神處置嗎?」
道士聽完,竟然真就不處置而離開了。
有人認為是道士道術不足以制服狐妖,所以編出了這故事,
但他說的的確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