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白居易的《長恨歌》有云:
: ...
: 後宮佳麗三千人,三千寵愛在一身。
: 金屋妝成嬌侍夜,玉樓宴罷醉和春。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憐光彩生門戶。
: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 ...
: 這種偏好生女兒,寄望將來嫁入皇家,或者權貴家的狀況,
: 史實上的狀況如何? 不僅限唐代,亦不僅限古中國。
: 尤其像歐洲不是有某名家,透過聯姻比透過武力擴大的家族勢力更大?
宋代廖瑩中《江行雜錄》記載:“京都中下之戶,不重生男,
每生女則愛護如捧璧擎珠,甫長成,則隨其姿質教以藝業,用備
士大夫錄用采拾,名目不一。有所謂身邊人、本事人、供過人、
針線人、堂前人、拆洗人、琴童、棋童、廚娘,等級截乎不紊。
就中廚娘最為下色,然非極富貴之家必不可用。”
簡單來說,在農業環境裡因為男性天生有體力和武力的優勢
(努力健身但肌肉成長極慢的我表示悲傷),農業社會中天然偏
好男性——農耕群體搶水械鬥這種事情幾乎年年都有,務農視同
作戰,農具就是武具,庄頭就是作戰單位,此乃農業社會常態——
但是到了商業與服務業發達的城市生活裡,男人就沒那麼吃香了。
宋代已有十分繁榮的城市服務業與人力仲介,僮僕婢妾有賣
身的,也有打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京城裡的普通百姓因為女性
比較容易得到士宦家庭的聘僱,算高薪工作,所以喜歡生女兒,
養大一點就送去職業學校(?)學手藝,出來到士大夫家庭謀職,
收入很不錯。
如果這女兒漂亮又有才藝,有士大夫願意納之為妾,那會是
好大一筆錢。以北宋中後期而言,城市平民一天賺一百錢大概夠
一家生活,但是月光。而一個美妾可以賣到幾百貫,約估是普通
家庭日所得的三千至一萬倍……
賣女兒讓人感覺很難受?當時人窮了賣老婆的也有,王安石
的太太曾經給老公納妾,王安石看到那陌生女人,問:妳誰啊?
妾說她老公是軍隊運糧的將士,船翻了得賠償公款,家產賣光都
不夠賠,只好賣她得了九十萬錢(九百貫)抵債。王安石覺得可
憐,把那前夫找來老婆還他,那錢就當他樂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