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
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
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四年
,公子虔復犯約,劓之。
之後沒人再敢議論新法,新法順利推行,三年後大治。史載,道不拾
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但是也因得罪太多利益集團,終至殺身
之禍,這些大家都耳熟能詳了。
不過當時太子駟到底犯了什麼法,導致太子傅被刑求,太子師受黥刑呢?
根據《東周列國志‧八十七回 說秦君衞鞅變法 辭鬼谷孫臏下山》:
…衛鞅乃大發徒卒,築宮闕於咸陽城中,擇日遷都。太子駟不願遷,且言
變法之非。衛鞅怒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不可加刑﹔若
赦之,則又非法。」乃言於孝公,坐其罪於師傅。將太傅公子虔劓鼻,太
師公孫賈鯨面。…
當時贏駟不願意遷都咸陽,並批評新法的不是,就被定罪了?!
也就是因為妄議中央(批評當權派),就被羅織罪名入罪。
後世普遍對商鞅貢獻的理解是強化中央集權、建立秦國法治。
但就太子駟犯法這事和現代社會對法治的理解完則是兩回事吧。
講白了更像現在某國家,動不動以反腐之名,行清算之實。
有沒有更多相關史料說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