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上奏、上疏 是一樣的意思嗎?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0-06-01 02:59:13
※ 引述《poeta (鍵盤詩人)》之銘言:
: 「奏疏」在辭典裡面,現在是一個詞,兩個字分開來看,似乎也是一樣的意思。
: 不過看古文的時候,有時候是「上疏某事」、有時候是「奏某事」,是不是通用?
: 稍微查典章制度,知道明清時代有題本、奏本的公私之分,但官員也是經常公私不分的。
: 現在看到的「為某某事疏」都是紀錄公事,所以有此一問?
先說結論 不通用
看完這篇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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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設官分職,高卑聯事。天子垂珠以聽,諸侯鳴玉以朝。敷奏以言,明試以功。故堯咨四
岳,舜命八元,固辭再讓之請,俞往欽哉之授,並陳辭帝庭,匪假書翰。然則敷奏以言,
則章表之義也;明試以功,即授爵之典也。至太甲既立,伊尹書誡,思庸歸亳,又作書以
贊。文翰獻替,事斯見矣。周監二代,文理彌盛。再拜稽首,對揚休命,承文受冊,敢當
丕顯。雖言筆未分,而陳謝可見。降及七國,未變古式,言事於王,皆稱上書。
秦初定製,改書曰奏。漢定禮儀,則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議。章以謝
恩,奏以按劾,表以陳請,議以執異。章者,明也。《詩》雲“為章於天”,謂文明也。
其在文物,赤白曰章。表者,標也。《禮》有《表記》,謂德見於儀。其在器式,揆景曰
表。章表之目,蓋取諸此也。按《七略》、《藝文》,謠詠必錄;章表奏議,經國之樞機
,然闕而不纂者,乃各有故事,布在職司也。
前漢表謝,遺篇寡存。及後漢察舉,必試章奏。左雄表議,台閣為式;胡廣章奏,天下第
一:並當時之傑筆也。觀伯始謁陵之章,足見其典文之美焉。昔晉文受冊,三辭從命,是
以漢末讓表,以三為斷。曹公稱“為表不必三讓”,又“勿得浮華”。所以魏初表章,指
事造實,求其靡麗,則未足美矣。至如文舉之《薦祢衡》,氣揚采飛;孔明之辭後主,志
盡文暢;雖華實異旨,並表之英也。琳曁禹章表,有譽當時;孔璋稱健,則其標也。陳思
之表,獨冠群才。觀其體贍而律調,辭清而志顯,應物制巧,隨變生趣,執轡有餘,故能
緩急應節矣。逮晉初筆札,則張華為俊。其三讓公封,理周辭要,引義比事,必得其偶,
世珍《鷦鷯》,莫顧章表。及羊公之辭開府,有譽於前談;庾公之《讓中書》,信美於往
載。序志聯類,有文雅焉。劉琨《勸進》,張駿《自序》,文致耿介,並陳事之美表也。
原夫章表之為用也,所以對揚王庭,昭明心曲。既其身文,且亦國華。章以造闕,風矩應
明,表以致策,骨采宜耀:循名課實,以文為本者也。是以章式炳賁,志在典謨;使要而
非略,明而不淺。表體多包,情偽屢遷。必雅義以扇其風,清文以馳其麗。然懇惻者辭為
心使,浮侈者情為文屈,必使繁約得正,華實相勝,唇吻不滯,則中律矣。子貢雲“心以
制之,言以結之”,蓋一辭意也。荀卿以為“觀人美辭,麗於黼黻文章”,亦可以喻於斯
乎?
贊曰:
敷表降闕,獻替黼扆。言必貞明,義則弘偉。
肅恭節文,條理首尾。君子秉文,辭令有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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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事 是表達研究考察意見
疏議 是表達對於已經形成政策的不同意見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20-06-01 06:06:00
疏有條陳、疏通的意思 《通典》:"夫經籍指歸,誠要疏議,固當解釋本文,豈可徒為臆說" 相較於奏 更強調在解釋這一方面?《文心雕龍》這一段其實沒講到疏議 因為議也可以用奏的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0-06-01 10:20:00
“議為執異” 請讀完本文再吵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20-06-01 10:24:00
執異那是只針對"議" 不是"疏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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