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萬曆野獲編 人命官司

作者: taichungbear (taichungbear)   2017-08-03 17:46:14
明代光是地方官驗屍都可藉此巧立名目訛詐金錢
《二刻拍案驚奇.卷三一》中「行孝子到底不簡屍 殉節婦留待雙出柩」
開頭一段就說得十分生動:
今法被人毆死者,必要簡屍。簡得致命傷痕,方准抵償,問入死罪,可無冤枉
,本為良法。自古道法立弊生,只因有此一簡,便有許多奸巧做出來。那把人
命圖賴人的,不到得就要這個人償命。只此一簡,已彀奈何著他了。你道為何
?官府一准簡屍,地方上搭廠的就要搭廠錢。跟官門皂、轎夫吹手多要酒飯錢
。仵作人要開手錢、洗手錢。至於官面前桌上要燒香錢、硃墨錢、筆硯錢;氈
條坐褥俱被告人所備。還有不肖佐貳要擺案酒,要折盤盞,各項名色甚多,不
可盡述。就簡得雪白無傷,這人家已去了七八了。就問得原告招誣,何益於事
?所以奸徒與人有仇,便思將人命為奇貨。官府動筆判個「簡」字,何等容易
!道人命事應得的,豈知有此等害人不小的事?除非真正人命,果有重傷簡得
出來,正人罪名,方是正條。然刮骨蒸屍,千零萬碎,與死的人計較,也是不
忍見的。律上所以有「不願者聽」及「許屍親告遞免簡」之例,正是聖主曲體
人情處。豈知世上慘刻的官,要見自己風力,或是私心嗔恨被告,不肯聽屍親
免簡,定要劣撅做去。以致開久殮之棺,掘久埋之骨。隨你傷人子之心,墮旁
觀之淚,他只是硬著肚腸不管。原告不執命,就坐他受賄;親友勸息,就誣他
私和。一味蠻刑,打成獄案。自道是與死者伸冤,不知死者慘酷已極了。
※ 引述《mstar (Wayne Su)》之銘言:
: 《府縣·縣令處分人命》
: 吳地民情最刁,沒死人卻把狀紙寫成人命官司,實際卻只是無關緊要的小事,
: 而官吏卻習以為常,隨便讓人告、隨便讓人撤,
: 但一班善良百姓受官司毒害者,都會被搞到家破財盡,
: 甚至有送上訴狀很久之後,才隨便去找屍骨湊數、當成該官司詐財工具。
: 萬曆二十六年 (1598),廣東人鄧雲霄當長洲縣知縣,他熟知當地此惡俗,
: 於是規定告人命官司的,必須寫清楚何時被打、死於何時何處,
: 並註明遺體放在哪、離縣城多少里,最後具結如有虛假願受責打幾十板;
: 只要來告就都收狀,且立即出發堪驗,路程比較遠的就限定某時,要抬到某處待檢,
: 發現不時就照狀紙上的數字痛打、一下都不饒。
: 半年之後,就沒再濫告人命官司的了,
: 鄧在任七年,這種惡習完全絕跡,但等他離任之後,卻又死灰復燃啦。
:
作者: okery (葉君秦)   2017-08-11 02:36:00
這起俗人為着錢,甚混帳事也做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