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電子發票的店家 是不是一定能用載具

作者: Roderick (羅德瑞克)   2017-03-13 11:17:43
※ 引述《poeta (鍵盤詩人)》之銘言:
: 我剛開始用載具,大部分的店家都知道怎用處理。有兩家店家說
: 不能用,有一家是飲料店,後來飲料店研究一下,改用手動輸入條碼
: 的方式可以了。
: 另一家是拿坡里,我用悠遊卡結帳,又拿出手機載具,店員就說
: 只能用悠遊卡,那個(載具)不行,因為他的表情太肯定了,後面又
: 有很多人排隊,我就離開了。邊騎車邊思考,越想越不對,所以想確
: 認一下,是開電子發票的店家都一定可以用載具對吧?
可是根據財政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第六章第21條規定:營業人應具備讀取共通性載具之條碼掃描機器或設備。但經營無
實體店面者不在此限。買受人以共通性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者,營業人不得拒絕。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home/DownLoad?fileName=1485136633934_0.pdf
所以照理說商家是不能拒絕的吧?
是否能跟財政部檢舉?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17-03-13 12:06:00
可以,跟國稅局檢舉
作者: huangkai (Kai)   2017-03-13 12:27:00
有店家說他們資訊系統沒載具功能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17-03-13 13:11:00
反正就是違規,一律檢舉
作者: kjjokp (史帕克)   2017-03-13 13:19:00
檢舉又不會罰錢 財政部也擺爛
作者: pk0943 (.)   2017-03-13 13:55:00
向監察院陳情國稅局失職,國稅局就會受理你的檢舉了。國稅局有責任義務監督這些開電子發票的店家。
作者: FOSSIL (FOSSIL)   2017-03-13 16:02:00
羅東爭鮮就不給我存載具,我也懶的爭
作者: tananadishow (賴皮)   2017-03-13 22:20:00
基本上不給存的就被我列為拒絕往來戶了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3-13 22:26:00
樓上的做法我也是差不多這樣, 一次不給存就不來了反正同性質的店很多
作者: LIUspike (LIUspike台灣人)   2017-03-13 22:57:00
我也是不給存,我就去其他家吧其實我覺得不是擺爛,而是還沒有全面化的問題,如果全面化的話應該就會有懲處措施
作者: FOSSIL (FOSSIL)   2017-03-13 23:00:00
不給存有些是不會操作,有些是麻煩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3-13 23:09:00
因為不會操作, 嫌麻煩就不給消費者用, 那裝電子發票收銀機是跟風還是覺得方便才裝?不然就裝回原本的紙本發票就沒那麼多事情了
作者: FOSSIL (FOSSIL)   2017-03-14 06:53:00
連鎖的不裝也不行,不會用很多都是根本沒用過不知道怎麼用,就跟用line pay付款一樣,一開始店員都不用會用,要是用,就跟用line pay付款一樣,一開始店員都不用會用,要是用,就跟用line pay付款一樣,一開始店員都不用會用,要是年輕的我就是在那邊等他們去翻他們的sop到結完帳,老的就
作者: lss1022 (Sean Lin)   2017-03-14 11:41:00
去百八也是不給存…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17-03-14 12:59:00
百八是手輸載具喔
作者: steven1002 (小智)   2017-03-15 23:37:00
台中秀泰廣場說尚未申請載具功能
作者: lss1022 (Sean Lin)   2017-03-16 01:12:00
回樓樓上,店員就是直接跟我回說我們沒在存發票的...= =
作者: lament945 (努力存摳)   2017-03-19 10:19:00
塔吉特雲林門市也是有用電子發票,每次去要用載具就說是系統還沒修好,從第一次去問到第二次間隔有半年吧,都還沒修好…
作者: wsyfish (開CRV2帶MoMo到處去玩)   2017-03-31 23:02:00
目前的時空環境,還沒辦法訂立罰則,只能苦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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