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不適用按日彙開之規

作者: conk (conk)   2017-03-07 22:44:20
標題:
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不適用按日彙開之規定
內文:
  高雄市納稅義務人陳小姐來電詢問:如果販賣的商品像是10元
商店或大創等39元的小商品,聽說可以在每天營業結束時,再把銷
售的金額彙總開立1張統一發票就好了,有這個規定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1項
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
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又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5條
規定,營業人每筆銷售額與銷項稅額合計未滿新臺幣五十元之交易,
除買受人要求者外,得免逐筆開立統一發票。但應於每日營業終了時
,按其總金額彙開一張統一發票,註明「彙開」字樣,並應在當期統
一發票明細表備考欄註明「按日彙開」字樣,以供查核。營業人以網
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電子發票、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或使
用收銀機收據代替逐筆開立統一發票或使用收銀機收據代替逐筆開立
統一發票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因此,倘若營業人符合上開規定,除買受人要求者外,可以不用
逐筆開立統一發票,只要在每日營業結束時,按當日銷售之總金額彙
總開立並註明「按日彙開」字樣即可。但如該營業人係屬開立電子發
票或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者,因其在開立統一發票上尚具開立之
便利性,並無逐筆開立的困難,是排除在可按日彙開之規定外。
  為避免營業人因疏忽遺漏,短漏開統一發票,或經人檢舉漏開統
一發票而經稽徵機關調帳查核,該局仍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
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以免遭補稅及處罰。
來源:
高雄國稅局
https://goo.gl/ADeLDm
作者: LIUspike (LIUspike台灣人)   2017-03-10 12:35:00
這個是什麼意思
作者: luther0583 (((((((((((()))))))))))))   2017-03-11 11:18:00
像火車上買便當不會主動給發票,你要發票的話會登記你的資料再寄手開發票給你,沒登記的部分就是他們回去自己開在同一張發票,但若改用電子發票就不能這樣
作者: LIUspike (LIUspike台灣人)   2017-03-11 14:05:00
那電子發票真的還不錯呢!
作者: luther0583 (((((((((((()))))))))))))   2017-03-11 18:30:00
類似性質的以前只能預先開立紙本發票當場發放,或是現場手開發票,但手開很慢且不是很方便不過以現在台鐵的做法來說,要顧客當場寫資料也沒多好他們事後還要貼郵票把發票寄給妳
作者: LIUspike (LIUspike台灣人)   2017-03-11 22:46:00
了解,好詳細的解說,我還有在高鐵遇過受持條碼機還能印發票+掃描,很方便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3-11 22:48:00
高鐵的手持機掃過一次手機條碼 (買便當)
作者: LIUspike (LIUspike台灣人)   2017-03-12 17:02:00
題外話高鐵便當變得好吃了
作者: luther0583 (((((((((((()))))))))))))   2017-03-13 17:36:00
東河肉包更酷,用平板照相功能掃條碼,藍芽列印收據只不過他們應該沒有將裝置攜帶的需求,不然應該很方便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3-13 17:41:00
也許不方便設置需要連網的收銀機, 只要用平板 + 藍牙連線感熱紙列印器, 然後透過 3G/4G 網路傳送載具交易資料上去電子發票平台即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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