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本宅一大早從墾丁殺回台北。
一路上都是豪大雨。一般人的視線大概就七、八公尺,就像是大霧中一樣。
高速公路上,不論是中線車道、超車車道,很多車都閃著警示燈,然後速度
在80~90 KM/H之間。本宅是認為,豪大雨行車,視線不佳,你要開慢一點、
要閃警示燈都 OK。但請不要霸佔超車車道。
如果在豪大雨之中,你不敢開到 110KM/H 以上的話,就請讓出超車車道。
不要認為在豪大雨中,你在超車車道、閃個警示燈,就可以只開個 80~90KM/H。
你看不清前方路況,可是本宅看得清楚啊。本宅要開到 110 KM/H 啊。
OOXX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