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高速公路的閘道,速限居然都只有40公里/小時
: 所以根本沒有人遵守速限,那定這個規定是什麼意思?
: 今天開一個第一次去的地方,不熟路況,都已經開到80了,還背後面的大卡車超車
: 超車前好像還有開遠光燈
: 法律定了就是要合理,能遵守,有人遵守;
: 都已經是高速公路了,那就定高一點;假如定40是有理由的,那就應該加裝測速器
: 否則定40卻沒有人遵守,開40大概被叭死了
: 大家開閘道都開多快呢?會遵守速限嗎?
速限的意義之一,應該是發現前方有狀況,能緊急煞停的最短距離,
那麼,如果閘道是彎道,因為只能看到前方不遠處,
因此,速限設低,感覺並沒有不適當啊。
車子性能好能高速安全過彎是一回事,
但彎過去才發現車道上有路障而煞不住,又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