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改裝車之爭!陳為民狠批「戒嚴」 朱立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7-05-18 13:24:27
我相信這板上大家都知道DYE大的背景是有料的.
不是一堆鍵盤車手.
可是身為一個在汽車產業界的會寫這東西,我是蠻失望的.
你在上篇有提到,事實上現在市面上所有的AM產品其實也被法律歸類於改裝..
那我想問的是,同樣是改裝品,為什麼某些特定的就要被挑出來釘.
而AM產品就可以放水過?
你說法令沒辦法完善所以不得以.
那我跟你說,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不該有這種法令不完善所以差別待遇的情況.
再來,我拿美國來說,畢竟台灣整個汽車產業最大的市場是美國.
以現行規範他是整車為主...除了少數系統外,他並不單獨規範某種零件或產品.
他是以你這零件裝上車輛後的表現為主.無法達標就是違法.
這卡鉗裝上車後,車子煞車距離超出規範或煞不住,這東西就不能賣.
而你一直強調的零件安全性問題.我想可能是身為正廠供應鍊的本位關係.
不過我想問的是依現行台灣法令,有那些零件是需要單獨通過任何政府的規範?
你有提到原廠多嚴如何的.可是相信大家都知道,原廠要是真的那麼好,就不會動不動就
召回.
更別說,一堆原廠常常問題蓋不下來才承認.如前幾年GM車子電門瑕疵..等
這種事並不少見.
我會提這正是因為你一直強調要有規範.
可是我想請問的是,在政府沒對原廠或AM零件有任何單獨的規範,
為什麼所謂的改裝品就一定得有規範?
這不代表我覺得排氣管可以亂改或燈光可以亂裝.
改裝品一樣可以符合噪音跟燈型標準.
還有一點,任何的標準或規範是可以立法受權行政機關修訂
就如現在進口車驗車標準是環保署跟車輛安全中心訂的.
沒那麼難,只是沒心而已.
※ 引述《DYE (跟腦殘爭最後都會變腦殘.)》之銘言:
: 法令就是一把刀
: 執行者就是一刀砍下去 砍掉不適合的部分
: 砍少了沒效用 砍多了傷及無辜
: 但是五隻手指都有長有短 更何況眾生百態
: 你要去修法 讓刀彎彎曲曲 剛好砍掉不要的 留下正常的
: 實在並不現實
: 就算能修 可能修好法令 都已經改朝換代
: 你要是因為怕傷及無辜而不砍 什麼都不做就沒人抱怨
: 整個台灣就是因為這樣才空轉十幾年
作者: YJM1106 (YM)   2017-05-18 13:30:00
AM是啥? 授權製造?
作者: kingfsg7326   2017-05-18 13:33:00
aston martin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7-05-18 13:38:00
Trans-AM 誤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7-05-18 13:44:00
AM 可以 PM不行 從晚上10點開始抓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7-05-18 13:50:00
什麼叫法律不完善,DYE哪裡提到法律不完善...大概看懂了
作者: esla (無限解、解無限)   2017-05-18 14:01:00
也是耶,副廠件就沒事,整新品也是一堆人在用但除了回收胎這種會造成危險的東西,也沒看有人在炮這不就是映証了前面有人說的,影不影響安全的規範嗎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7-05-18 14:06:00
假如常看歐美改車節目的話一定很熟AM(aftermarket),哈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7-05-18 14:13:00
很多人以為用附廠零件或是後裝電子用品不是改裝啊然後卻在網路上高喊罰死改裝、誰叫你要改...etc
作者: deer5577 (5+0)   2017-05-18 23:46:00
那換副廠胎的是不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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