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撞死老翁 BMW惡男原來才30K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3-11 18:20:52
※ 引述《demo68 (打爆章魚哥)》之銘言:
: 酒駕撞死老翁 BMW惡男原來才30K
: 惡質酒駕男!
應該說有酒駕、肇逃的,怪咖機率極高。
之前朋友被賓士撞到,結果賓士肇逃。
隔兩天賓士車主又到醫院送水果、補品,
說他那天是精神不好才撞到人。
本來想說開賓士經濟能力不錯,
結果我一查,
嗯~車齡超過20年,又有中古車過戶記錄,
(網路上中古車價大概10萬元有找)
查判決書,不得了,酒駕累犯,每隔3~4年就有一次酒駕撞人。
而且從來沒跟受傷者和解過,
繳個易科罰金就不理對方,還因為累犯還坐牢過。
據朋友的回憶,當天他騎機車,看到後方車尚遠,
想說轉個彎,沒想到賓士突然加速撞過去...
所以台灣的法律很妙,酒駕(撞人)記錄最起碼超過5次的人,
還可以開著賓士車趴趴走,為了躲避酒測肇逃,
隔幾天又能若無其事,還一副人模人樣
: 《蘋果》報導,
: 男子張**(25歲公共危險、賭博前科)前晚與妻子到熱炒店喝了4瓶啤酒;
: 餐後張男開BMW轎車載妻返家後,又開車外出訪友,
: 昨晨1點20分在高雄一心、復興路口,撞上過斑馬線的黃姓老翁(81歲),
: 黃翁被撞飛30公尺,全身多處骨折慘死。
: 張男辯稱,行經路口時被外側車道計程車擋住視線,
: 未注意路人穿越斑馬線,閃避不及撞上。警發現肇事車輛車頂及車頭凹陷,
: 研判車速恐過快,酒測發現張男酒測值0.39毫克,訊後依公共危險送辦。
: 警方調查,老翁疑外出購物,闖紅燈穿越斑馬線時遇害;
: 另肇事張男無駕照,且4個月前酒後騎車被移送,
: 現又酒駕撞死人,警方怒批:「酒駕累犯該重罰」。
: 張男妻子說,BMW是65萬元買的二手車,
: 還在付貸款,丈夫在鹽酥雞店工作,月薪約3萬元。
: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goo.gl/B9XQRL
: 心得:酒後駕車男子vs闖紅燈穿越斑馬線老翁
: 雙方都在賭運氣
: 看來都沒這麼好運了
作者: EggplantZUN (茄子潤)   2017-03-11 18:28:00
犯罪天堂
作者: MWMWMWMWMW (上班下班周而復始)   2017-03-11 18:31:00
月薪三萬
作者: gsuper (Logit(odds))   2017-03-11 18:37:00
...他是把人生都投影在那台車上嗎...
作者: johnny1229 (文化裘德洛)   2017-03-11 18:38:00
台灣最美的風景就是人
作者: qsc753 (海盜船長)   2017-03-11 18:43:00
二手車啊 65萬還好吧
作者: gsuper (Logit(odds))   2017-03-11 18:48:00
一個月要1萬多的支出 賺3萬 1萬8基本生活費用 是月光族除了車以外 似乎就沒有任何消費能力了
作者: mOuOm (mOuOm)   2017-03-11 18:52:00
他現實人生GTA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7-03-11 19:01:00
趁價格在低點的時候買來體會一下而已吧 你都說一台10萬不到了 再不買過個10年又漲上去了QQ
作者: sdhpipt   2017-03-11 20:21:00
酒駕還可以當立委當文化總會副會長哩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緯)   2017-03-11 21:20:00
台灣對這種的罪犯 一向都這樣 沒有造成重大傷亡法官也沒輒 因為法律就是那樣定而且 你法官判太重 還要寫報告上去說明還要當面跟上面解釋 一般法官哪會自討苦吃....而且 現在這個社會 有錢不一定有用 有關係才是王道
作者: thigefe (米麩)   2017-03-11 22:20:00
累犯根本沒再怕法律的,是平凡人才在怕
作者: hcrcool (HCR)   2017-03-11 23:55:00
酒駕強姦殺人的犯罪天堂不是叫假的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7-03-12 01:34:00
累犯真的沒再怕,人生過一天算一天。關過更無所謂,反正自己什麼都沒有
作者: xx3877 (@_@)   2017-03-12 10:26:00
自己選得立委啊 怪誰 出門自己多注意
作者: karma584 (過去往往過不去)   2017-03-13 07:26:00
車商廣告做的太好 人以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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