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uLeo (史都dio)》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請教一下...
: 目前情況是
: 朋友A未注意交通號誌,轉彎時與騎機車之B女擦撞
: 初判表結果是A肇事全責、B無責
: 朋友A有保第三責任險+超額
: B女傷勢腳骨折住院5天
: 出事後朋友A都一直有到醫院每天關心並陸續支付共一萬多元(慰問金+補品、水果...)
: 現在要談和解時,B女父親大開口要150萬
: 保險公司說只願賠20萬
: 請問:
: 朋友A打算去調解委員會,假設調解結果A須賠償B共50萬元,B也同意的話
: 則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賠?...
: 若保險公司拒賠,只願賠20萬,B揚言不接受要提告,
: A豈不就只能等被告?...
就給他告啊,難不成真的給他150萬嗎?
最近才建議朋友給對方告
朋友在路口右轉,有機車從人行道衝下來
當下女生連送醫院都沒有
後來和解對方要求38萬
保險公司這邊只願意理賠4萬
朋友問怎麼辦,我就說給他告啊,不然呢
中間多次亂七八糟的調解過程就略過
也被對方告了過失傷害做完筆錄了
反正就是我們照法律流程走
最後和解金額5萬= =(保險公司加碼一萬)
反正對方不外乎就是要錢...
堅持下去就是了
風險就是對方也堅持下去
法院判的金額得自己處理保險公司不理賠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