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限速110的高速公路內側最高速行駛

作者: PHINEAR (忙完 我回來了)   2016-05-29 07:22:57
什麼叫做不堵塞行車?
你們吵這個就好
我看執法單位自己也搞不清楚
這裡是台灣 不是國外
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定
上街爭取明確的內線路權修法還比較有意義
吵一堆國外怎樣道德怎樣還潛規則的完全不是重點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6-05-29 08:53:00
何謂堵塞行車? 後面有1台來車? 後面有2台來車?後面有3台來車? 問題是:你怎麼知道你後面跟了幾台來車? 所以,我自己的作法是後面只要有來車,而且中線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可以切換,我就會切換到中線,讓來車通過(當然如果中線車多 難切時 那也不會硬切)。不過站在執法單位的立場,警察當然也不會因為你擋到1台超速的車就開罰你堵塞行車。我覺得就是雙方各讓一步,超速的人自己本身就不對,不需要硬逼前車讓車。佔內線的人也不需要「自認」為已經開很快就硬不讓人,如果中線明明就有安全距離可以切換那為什麼非得佔用內線不可。雙方駕駛人都各退一步為對方想一下,各讓一步,不要一直已自為為中心來使用道路,路是大家的,不是自己一個人的。
作者: callmelanpo (陳亨利)   2016-05-29 09:04:00
不可能改善的...科科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5-29 09:17:00
反正按照法律魔人的想法就是我佔內道不違法 你超速違規毫無討論意義
作者: linking56 (林王56)   2016-05-29 10:04:00
第34篇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6-05-29 10:04:00
推一樓看法,事實上台灣大多數人就是只顧自己不管別人
作者: starskfc (咬緊牙齦...)   2016-05-29 10:17:00
只能推一樓了,不要自己爽爽開,多為大眾想想~
作者: ben745018 (吉川)   2016-05-29 11:10:00
可惜這裡不是美國也不是德國 不然機車騎禁行機車也合理阿 大型重機也可以上國道 現有規範就是這樣 你無法無限上綱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玩法 台灣就是哪裡都學一點就是四不像 就算內線開100 110 你也不能怎樣
作者: cegwcc   2016-05-29 12:07:00
大家都讓大家都有機會接受享受別人的禮讓,大家都不讓則大大家都讓大家都有機會接受享受別人的禮讓,大家都不讓則大家都要自己超車,那種好?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6-05-29 12:42:00
前幾樓的h大說的就是重點,每一個人都要做到"不超速""看到後面有來車就讓",這兩個條件是同時的,至於那種只會要求別人讓,自己清楚自己超速的人,閉嘴吧,你沒有資格去談這個問題
作者: yuenda (yuenda)   2016-05-29 13:17:00
路肩哥今天上國道開路肩了嗎???
作者: fswj (......)   2016-05-29 15:02:00
還在吵阿
作者: berryc (so)   2016-05-29 15:50:00
規定就在這,有本事去修改規則之後再來宣導吧 事實就是他只要不龜 (有達110時速或更快) 後車就沒資格在那大小聲
作者: CPQ (CPQ)   2016-05-29 16:15:00
mocha200e等我下課再站內信回你邏輯問題唷,這應該不必要再發文佔板面
作者: aliwu   2016-05-29 18:33:00
完全同意,不明確的法律,修一修會更好
作者: sdamel (=ˇ=)   2016-05-29 18:52:00
重點是互動,互動好嗎,規定很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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