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車禍理賠,獅子大開口?

作者: clay3631 ( )   2013-12-26 08:48:28
各位版友好
想藉這個標題請問一下
朋友於今年七月 發生車禍
程度就是 朋友騎機車撞上聯結車
受傷程度是 面部骨折 手骨折 腦輕微瘀血
肇事責任: 聯結車闖紅燈
醫生開修養五個月
朋友月薪4萬
請問這樣可以賠多少?
畢竟是對方有刑事責任 闖紅燈
先說一下我朋友他最近跟保險公司談的結果
保險公司只願意賠25萬左右
還一直要我朋友列出薪資明細
明明簿子每個月都匯一樣的錢 連續30幾個月 還要明細
根本是想欺負人
但 根本不能接受
預計要開到50萬
該怎麼電理賠員呢?
作者: EGG1225 (鐵蛋.....)   2013-02-26 08:54:00
7月發生的!也快過半年了!建議先提告保障權益!和的部分
作者: EGG1225 (鐵蛋.....)   2013-02-26 08:56:00
可以同時進行!金額本來就你開多少給對方參考!如果對方接
作者: EGG1225 (鐵蛋.....)   2013-02-26 08:57:00
受就和解撤告!不接受就談!談不籠就給法官判!
作者: clay3631 ( )   2013-02-26 09:03:00
egg大大 如果上法院 一定要請律師嗎
作者: YCL13 (靜默)   2013-02-26 09:03:00
不用請律師,網路上找訴狀範例改一改送地檢署即可。
作者: tsctao (再慘也不過如此)   2013-02-26 09:08:00
七月,現在十二月了,只剩一個月喔,我記得半年內要告
作者: clay3631 ( )   2013-02-26 09:08:00
謝謝樓上大大 我會google看看
作者: robin1992 (robin)   2013-02-26 09:22:00
半年內提告是因為傷害罪的追溯期,以刑法逼民法!
作者: cz (i might be wrong)   2013-02-26 10:25:00
受這大傷一定要告了
作者: YJM1106 (YM)   2013-02-26 10:26:00
先到警察局告 先成案再講 現在 立刻 馬上去
作者: kfcgg520 (金旺)   2013-02-26 12:36:00
1我朋友差不多這樣開70萬 因為影響工作還有修養費
作者: ing0409 (Vincent)   2013-02-26 12:36:00
闖紅燈只是行政違規啊!跟刑事完全沒關係,那是過失傷害..
作者: ing0409 (Vincent)   2013-02-26 12:37:00
25通常是保險公司第一次和解開的金額吧,會慢慢提高的
作者: ing0409 (Vincent)   2013-02-26 12:39:00
還有前面也有人提到,雖然醫生開休養5個月,但你的傷是否
作者: ing0409 (Vincent)   2013-02-26 12:40:00
有實際影響到你的工作(請假證明)這才是重點,如果你正常上
作者: ing0409 (Vincent)   2013-02-26 12:41:00
班,薪資根本沒有影響,因為責任保險是一種損失填補跟壽險
作者: ing0409 (Vincent)   2013-02-26 12:44:00
面部骨折是否影響到面容,有影響也要看男女及年紀年輕的妹在這方面會賠比較多...
作者: zqzqj (Nothing On You)   2013-02-26 12:45:00
電什麼電?搞清楚是誰撞你?!誰該負賠償責任!賠不到你的數字
作者: zqzqj (Nothing On You)   2013-02-26 12:46:00
就爛,那全世界都爛!
作者: ing0409 (Vincent)   2013-02-26 12:48:00
哀,樓上我就是這樣離職不做的,去和解常常公親變事主
作者: ing0409 (Vincent)   2013-02-26 12:50:00
搞到後來三方都針對你,理賠也是甲狼頭路,講的好像我撞的一
作者: mico409 (mico)   2013-02-26 14:22:00
保險賠不到你們要的數字 其他請肇事者補足吧 然後才願意
作者: mico409 (mico)   2013-02-26 14:23:00
簽和解 不然就只好告下去這一步了~
作者: dunhilln (工具人運轉中)   2013-02-26 15:07:00
聯結車 開車是他的業務之一 業務過失 Q_Q
作者: cuteneo (Neo)   2013-02-26 16:10:00
這個價錢..薪水加上修車的錢都不夠吧
作者: yufengz (十年後見了)   2013-02-26 18:54:00
預售50 20成交
作者: lcw2 (順其自然)   2013-02-26 22:19:00
你朋友真的4個月沒上班嗎~還是想趁機拿一筆年終~~
作者: lcw2 (順其自然)   2013-02-26 22:20:00
有多少損害就要求多少錢~而不是趁機漫天喊價~畢竟車禍本來就是損害填補~~你確實有減損才有補償~~
作者: clay3631 ( )   2013-02-27 09:59:00
樓上質疑的大大們安安 有能證明的損失是40萬喔
作者: clay3631 ( )   2013-02-27 10:00:00
剩下的10萬是精神賠償 我覺得很廉價囉
作者: clay3631 ( )   2013-02-27 10:01:00
對方闖紅 導致腦淤血 面骨折 手斷
作者: clay3631 ( )   2013-02-27 10:03:00
不要說被害者漫天喊 這畢竟是一面倒的肇事責任
作者: clay3631 ( )   2013-02-27 10:04:00
而且也受那麼重的傷 只差五臟六府沒破裂而已
作者: clay3631 ( )   2013-02-27 10:06:00
面部骨折是粉碎性的-_- 開了七小時
作者: clay3631 ( )   2013-02-27 10:08:00
不怪你們理賠員是吃人頭路 但不要覺得別人都漫天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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