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8c8c8c8c8c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之銘言
: Steam比較像是遊戲開發商兼平台通路商,對比起來就像是
: 出版社兼電子書平台
: Steam之中的許多功能像是鑑賞家、客製化推薦清單等等
: 都是屬於增加客戶忠誠度而非開發新客戶的政策,
: 而且這些功能在早期崛起時都沒有。
: 簡單來說Steam的模式就是
: 利用低價快速搶市,以及自產的產品吸引客戶,
: 再利用後續推出的功能鞏固市佔,以防止後進的業者搶市。
: 平台競爭之下如果沒有差異化的能力就只能比售價,然後就大家一起降低獲利
: 市場供需才是最後決定的關鍵
: 現在對於電子書來說,借鑑平台商還不如借鑑創投公司,
: 增加出版品的"成功率"比較重要,
: 或許出版商或平台商也可以打造客製化的書本行銷流程,
: 包括針對目標客戶的訂定與其對應的精準行銷等等
: 先有成功的產品作為金流與客戶基礎,才有餘力發展好的平台。
先說明一下,我引用的貼文當初應該不是在回我,因此這篇純屬「借題發揮」做文章而
已。
我是認為:當下其實還沒有誕生真正的「電子書」,市場現有的都不過是「紙本書的電
子版」而已。
「電子書」(Ebook)的重點應該在「電子」,而非「書」——也就是說,我把它看成廣
義上的「軟體/程式」(Software/App)的一部分;而根據我蒐集到的情報,也確實已有
相當讀者這樣想。他們在Google Play買電子書時,並不會覺得跟他付款買一款手游有什
麼本質分別——除了電子書是一堆字配一點圖,而手游是動畫、圖、文相配合,更可以
對裡面的內容(遊戲進程)發揮影響。當然,這也許是因為Google Play這個通路把它們
打包在同一頁面的關係。
當然,這樣會產生一個新疑問——這樣的「電子書」還能算得上是「書」嗎?好的,那
我反問一句:請問書的定義又是什麼?以下我引用一段自己親自負責的其中一本書的內
容:
「……說句題外話,同屬閃族一神教系統的這三個姊妹宗教,共享著「從獨一神獲取啟
示」的概念,但他們的聖典內容卻各不相同,這個現象確實耐人尋味。基督宗教的聖經
,稱為「Bible」(書),這是因為其時已發明出書冊的時代背景。將文書做成小冊子並
裁切為四邊形,並裝訂其中的一邊,這可是人類史上的第一等發明。如果沒有蒙受到這
一個恩惠,現代文明恐怕也無從發展。甚至連最近流行的電子媒介,在閱讀文字時依然
仰賴『頁』的概念,可見『Bible』的影響十分深遠。總之,聖經就是書冊的型態。」
(如果有強者認出來這段引言是出自哪本書,請不必說出來。就事論事而已,展開太多
就不好了)
換言之,我對於「書」的定義是比較激進的,只要是藉由翻頁而顯示的系統性文字,我
就把它看成一本書。電子書的創新空間,也是在這裡。「紙本書的電子版」首先有的,
反而是紙本書的缺點:1、軟體/程式可以預售半成品,紙本書不能(若只是有錯字,都
已會慘遭淘汰);2、軟體/程式可以迅速集合一大堆工程師協力,紙本書不能(各環節
必須由相當信得過的人負責;更要防止洩密、盜版、同業跟牌等等);3、軟體可以不斷
改進,升級、迭代乃至重寫,紙本書不能(利潤微薄,無法打平開支;若非特別暢銷或
作者提出,不覺得有此必要)
重申一次,擁有未來的不是「電子書」——至少不是當下(2019年12月)這個形態,而
是「知識之樹」。至於出版社的生存意義——現在通路(亞馬遜)、作者(自費出版)
和讀者( 寧願看社交賬號)都有踢開出版社的傾向,我想我會有機會在之後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