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張亦絢《永別書》

作者: inly0506 (Chai)   2016-08-11 12:05:35
    要述說對這本書的一些感想,大概會和本書主角賀殷殷的記憶所呈現一般,
  跳躍、片段,或者說是,有一些零零落落。
    不過也不需要太過認真地去撿,當作日常的碎念也沒什麼大礙。
    有些書看過了就是過了,任其流逝也不要緊,求的是當下閱讀的享受;而有些
  就是特別會想為它寫點什麼,才不枉讀後感受到的種種。其實《永別書》比較像是
  過了就是過了,沒能留下什麼,但正因過了便無形無蹤,反而更覺得該寫。
    看賀殷殷講台獨背景,講國民黨怎樣欺壓本省人,講她父親的理想和奮鬥,講
  她母親作為一個客家人的反國民黨,對我來說是很特別的。
    說來慚愧,我是對台灣歷史沒有深究的人,正如小說裡所言:「有天有個七年
  級告訴我:『戒嚴這兩個字只會讓我們想到,那是很久很久以為發生的事,就像古
  早味一樣。』」
    對「歷史」的認識,最先是考試。學習然後考試,背誦然後得分,我是那麼地
  無知。讀到二二八事件,我記得住一些關鍵字像查緝私煙、軍事鎮壓、白色恐怖,
  我知道那是不對的,我知道國民黨的可惡之處,我稍微可以想像那種「恐怖」,但
  要說真的能夠懂在那段期間受到迫害的人們的感受嗎?我還是不能懂的。
    那或許是因為,對於個人來說,總會有更優先要面對的問題,比方說自我認同,
  比方說愛情。十三歲時的賀殷殷,遇見小朱,她甚至沒有意識到這是什麼概念,儘
  管明白她愛著小朱,但那不代表她的等號後面接的會是同性戀。
    小朱、萱瑄。這兩個名字會不斷出現在這本書中。她們和賀殷殷的戀愛、她的
  文學、她的政治層層糾結。
  
    我試著想要解析,卻發現我很難去理解小朱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在賀殷殷片
  段片段的描述之中,還有曲折的譬喻,以及她自身的感受,我真的讀不明白。她說
  ,小朱想要把她變成自己的讀者。那是一種操縱與服從嗎?是因為小朱達不到殷殷
  文學上的成就,所以只能用各種方式踐踏她來達成自己的優越嗎?為什麼明白小朱
  不愛她,卻又說她們兩人之間好像有某種難解的默契和氛圍,為什麼殷殷好像很痛
  苦,很厭棄小朱,把她說得像她生命中難以但必須推開的存在,兩人共處時卻又被
  萱瑄稱為「從沒見過你那麼幸福」?
    這本書,我很多很多地方讀不懂。要嘛得一鼓作氣讀下去,不然就是要時不時
  停下休息才能去想那是什麼意思。也許那些感情就是這麼難以形容,作為一個旁觀
  的讀者,我只能見證她如何傾吐自己的記憶,賀殷殷是見證者,我們讀者又何嘗不
  是?
    萱瑄或許相對來說會是比較具體一點的,但小說進入尾聲,賀殷殷的「第二次
  爆炸」就是由萱瑄引發,一個說謊成癖的人,你還能如何去相信那先前的印象和塑
  造?何萱瑄是個怎樣的人,賀殷殷說:「那個被文學深深戕害的人。」可除了記得
  她的說謊,我腦中一片空白。
    這是不是作者的意圖?因為記憶本身便是混亂難解,在文字堆砌而成的故事中
  ,也許答案藏在裡面,但很難連在一起。就像賀殷殷形容自己是「難以連貫成一個
  自我」,己身已是破碎的,就看他人,也是破碎的。
    於是在讀完後我發覺好像讀到了些什麼,卻又好像從未存在過。三百多頁的一
  本書,一看完我立刻又從第一頁開始翻起,想把遺失的趕緊銜接起來,但那些角色
  依然是生動卻無法明確記住。唯有我抄下來的句子是令我印象深刻,其餘種種,似
  乎都隨著賀殷殷的告別而煙消雲散。
    《永別書》裡說了很多能特別抓出來談的議題,不管是歷史的,政治的,家族
  的,性別、女性主義、社會運動、文學,各種主張若要認真去想,還真的要耗費不
  少心力。但最奇妙的是,比起愛情,性在這裡頭還更加耐人尋味。
    從那個可怕的「第一次爆炸」所指涉的父親對子女性的暴力,到「第二次爆炸」
  由萱瑄所帶來對同女關係的瓦解,亂倫、雜交這類詞語會不停出現再出現,甚而原先
  不是那麼「性」的賀殷殷,最後展開一場性的夏令營,我覺得這一點和記憶、和真實
  ,才是真正綁在一起的。其餘都是在此基礎向外延伸。
    所以說我唯一能明白的,便是想要消去自己記憶這件事。是一切的開始也是一切
  的結束。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的收尾。要讀到倒數第二章,講到「時代」,我才想起噢對喔
  書的副標叫作「在我不在的時代」。賀殷殷正是一個在時代的燈光裡缺席的人。「時
  代是什麼東西啊?一個幻相。說動我們,我們會有某種共享的顯赫與集體明星地位:
  我們是大時代的兒女、我們是時代青年、我們是民主時代的一份子––我們時代,我
  們就不容取代;我們時代,我們就責無旁貸;我們時代,我們就人見人愛;我們時代
  ,我們就有所交代。」但正是這種時代感使人變得瘋狂,所以有人亂倫,有人撒謊,
  全部都是咻一聲爆炸。
    她選擇了認識爆炸而非投入夢一般的時代感。她說:「如果記得每一件事不可能
  ,那我先記得了,會想遺忘的。我並不做記憶的主人,記憶才是主人。我不配合什麼
  而記憶。我不配合時代。」我覺得她非常帥。
  
    於是她選擇遺忘。因為書寫並不等於記憶,如同歷史不會因為寫下成了文字,就
  有誰真正的記得。背下了那些文字也不算記得。
    她寫了,然後她會忘去,她會回到三歲前的幸福時光,至於留下來的這本書,也
  許有誰會記得,也許沒有誰記得,她一點也不在乎。
    「記憶此事如朝露。」
    永別了,賀殷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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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在這裡發表心得,見識淺薄之處還請大家多包涵了。
  主要是從部落格直接騰過來的,有興趣可以上去看看,雖然目前篇幅不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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