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工讀生,上一間咖啡廳無預警的倒了,這間店有13人,只有四位拿到資遣費,其
中一個包括我,因為我們有跟老闆吵,其他不敢吵的人老闆也不付資遣費,當然我們幾位
有幫不敢吵的員工談資遣費的問題,老闆說要他們親自跟老闆談,老闆才付,結果他們不
敢去說,就沒拿到資遣費了。
這間店違法的地方很多,包括過年或是端午節等等的都沒有時薪加倍,連續上班十一天,
我進來這間店之前的工讀生時薪只有100元。
進來工作沒多久這間店就倒閉了,之後我把所有人的班表、打卡片、薪水等都備份下來網
路寄信檢舉,去年九月到現在也沒有回覆。
之後我找了新的工讀,是一家法式料理,薪水更少,時薪130元,甚至沒有勞健保,只有
團保,當然過節等都沒有加倍,錢賺的比上一間更少了,我這禮拜時數不到10小時,休息
時間還規定15~20分鐘,明明都沒有客人。
打算撐到過年也辭職,不過打卡片什麼的我來不及拍照備份就通通被收走了。
今天沒班,但是要去開會,當然沒薪水,一定有人說可以不用去呀,去了沒錢,不去會被
扣錢啊。
臺灣的資方會自律,我不相信。
檢舉了都沒消沒息,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讓這些違法的店受到懲罰嗎?
喔對了,我在北部的觀光地區,這裏除了大型連鎖店有遵守勞基法以外,其他幾乎通通沒
遵守,我也想找合法的,或是連鎖的,這些少之又少,也沒缺工讀生嗚嗚嗚。
提醒大家炸花枝跟便宜的路邊霜淇淋不要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