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惡!新北市1名14歲國二女生,今年4月初答應同校兩名男同學邀約逛夜市,沒想到,
竟被騙到對方住處,慘遭2名男同學及其兩名友人輪流性侵並拍照錄影,女學生家長事後
察覺有異,加上男同學疑似將性侵照片、影片向其他人炫耀,這起離譜案件才曝光,檢警
介入調查後,將性侵女學生的4人函送法辦。
今年14歲就讀某國中的小玲(化名),長相可愛平時活潑好動,跟班上的異性同學互動頻
繁,常常相約一起出遊玩耍,今年四月初,同校的2位同學小濱(化名)及小威(化名)
,假意約小玲逛湳雅夜市,但以不好玩由,2人將小玲帶往小濱家中看電視,平常小玲對
小濱及小威就有好感,3人聊天聊著聊著就聊到成人的禁忌話題,突然小濱提議要3P,並
以激將法嘲笑小玲不敢,小玲禁不起激就答應要求。
檢警調查,小玲當時不知道,另外還有小濱的3名網友早就在小濱家中的另一個房間等待
,小玲跟小濱及小威發生性行為過程中,小玲突然反悔,只願意跟小濱,但是小濱跟小威
卻不願意放過小玲,竟叫喚在另一個房間等待的3名網友一起性侵小玲。
檢警發現,其中1名網友害怕有事沒有參與,性侵的過程中,有人拿著手機拍照及錄影,
拍下整個性侵的過程,結束後並暗示以此要脅小玲不得聲張,回家後的小玲因為鬱鬱寡歡
引起家長注意,加上小濱拿著影片跟其他同學炫耀這件事才東窗事發。
檢警獲報後進行調查,陸續約談參與性侵小玲的小濱、小威及2名網友進行問訊,除了小
濱坦承犯行外,小威及另2名網友都否認參與性侵,只表示有在旁邊觀看小濱性侵小玲的
過程,小濱更謊稱,小玲主動在臉書上以臉書即時通邀約他找其他人3P,因覺得好玩才找
小威跟另外3名網友參與,並不是他們主動。但因有未參與性侵的網友作證,加上有手機
內照片及影片,參與性侵的4人被依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法函送法辦。
律師廖芳宣表示,2人以上對未成年少女強制性交,不論少女是否未滿十四歲,均已涉犯
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科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拍攝性愛照片及影片行為,
拍攝者另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
若行為人為12歲以上,未滿18歲,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突發中心莊淇鈞/新
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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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男的渣到不行
想爽 想解決生理需求
女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通常性侵案件 以熟識的人居多
因為女生沒戒心
女的被激答應3P 真傻
所以就知道男的只要嘴巴厲害 真的沒有女生不掉入陷阱的
蠻好奇的
這案件你會檢討被害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