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挺同大勝大法官:未允許同婚違憲 2年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17-05-25 13:23:09
完全不懂一個沒有社會共識的要求要搭順風車的邏輯。同婚走到這地步到達能讓大法官釋
憲,這有時代的改變,也有挺同婚團體的宣傳與努力。而近親通婚有做過什麼?
挺同婚的有百百種原因,就算他是看了斷背山覺得很棒想支持又怎樣?總之就是民眾對於
同婚接受度高。而近親通婚顯然民眾接受度不高,明明就是兩件事,只因為背後原因有一
項"別人結婚干我屁事"的理由就要把兩件事扯在一起講?
不過我看某些人是酸人很會,真的問他們對這個議題做過什麼努力就呵呵了。如果所謂的
努力只是在網路上戰人叫人去支持,那麼你所訴求的得不到支持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05-25 13:25:00
不用扯什麼社會共識的大旗民眾的接受度高?怎麼不敢舉行公投?不是站出來罵反同無腦沒邏輯就以為全台灣人都這麼想?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3:29:00
奇怪的是反方明明也可以申請呢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5-25 13:31:00
釋憲過是一回事,社會共識是一回事,如果真的社會共識度夠高哪還需要釋憲
作者: law5566 (!!)   2017-05-25 13:31:00
欠噓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7-05-25 13:32:00
公投跟釋憲是兩套不同的東西吧,釋憲是大法官拿著憲法說話,不儘然依著民意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5-25 13:33:00
而且他上篇的近親不是真的要提倡,只是依循同志婚的邏輯拿來套,各位的反應實在很有趣
作者: chicken3219   2017-05-25 13:33:00
祁家威為同婚努力了30多年,從一個人到幾十萬人的過程和社會共識原來是可以被樓上幾句話就抹滅掉的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5-25 13:36:00
O大 這裡不是讓你邏輯的地方看看笑笑就好
作者: JUSTOUR (下一步是什麼)   2017-05-25 13:38:00
還有人在扯公投XDDDDDDDD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3:39:00
老實說同婚這議題並沒有達到所謂的社會共識,諸多民調也是頂多五五波,反對同婚的人還不少,所以蔡英文不敢強推修法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5-25 13:41:00
人家說有共識就是有共識 你恐同喔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3:41:00
而看過釋憲文就知道大法官是根據學理來做判斷,而不是根據民意,是因為限制同婚違反了中華民國憲法所保障的人權價值所以才宣布現行民法違憲,社會共識本來就不是大法官該參考的依據,而是根據憲法精神來做解釋。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3:45:00
釋憲方式有不同派別 遵從立法時空背景v現代社會背景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5-25 13:46:00
樓上你講那麼長 也只是對牛彈琴而已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3:46:00
至少 在美國大法官在爭論時是這樣啦 台灣 不熟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3:48:00
其實就是因爲沒辦法從法理上正面扳倒他 來說為什麼國家不該保障同婚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7-05-25 13:49:00
B大,台灣也差不多,阻力不大是這次保守派大法官真的偏少,但還是可以看看不同意見書跟前面李惠宗的鑑定書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5-25 13:52:00
公投?好啊先修公投法公投法改成有效票不需超過總公民人數二分之一的話必贏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3:53:00
所以只能用保障同婚 為什麼不保障近親的議題來說同婚不該被保障
作者: chicken3219   2017-05-25 14:19:00
先不論y大提的公投法的問題好了,先來討論多數人的意見就是正確的意見嗎?把一樣的議題拿去法國公投,和拿去大馬公投,得到的應該是完全不一樣的答案,這樣的差異是因為民情不同,但是民情不同就不應該保障人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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