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挺同大勝大法官:未允許同婚違憲 2年內修法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7-05-25 12:59:05
※ 引述《skytowerlll (東尼)》之銘言:
: ※ 引述《DarkHolbach (宇智boyo)》之銘言:
: : 我常常看到有反同婚的說如果通過同婚就會通過人獸交跟近親婚。
: : 於是有一次我無聊就上網搜尋近親通婚,結果第一頁就有wiki的資料。
: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F%91%E8%A6%AA%E5%A9%9A%E5%A7%BB
: : 有眼睛都可以自己看看,可以近親通婚的國家就這張圖看起來還比通過同婚的國家還

: : 根據台灣的標準,跟表親結婚是亂倫吧,那好,請看看反同的國家例如沙烏地,他們

: : 通婚是合法的喔。
: : 我不知道查資料對反同怎麼這麼難,wiki都有的資料,小學生都能找給我,還在那裏

: : 同婚等於亂倫的笑話。
: 這個問題是,推動同婚的概念在很多地方都是適用於近親通婚的.
: 甚至近親可通婚的國家還比通過同婚的國家多.
: 那為何我們只有保障同婚,卻沒有保障近親通婚?
: 當然近親通婚和同性婚本來就不一樣,組成的條件不同.
: 但是基於這一點,
: 是不是也可以說同性婚姻和異性婚本來就不一樣,因為組成的條件也不一樣.
: 當前法律的規範上也不一樣.
: 你可以接受因為組成的條件不同,就不適用婚姻法保障嗎?
: 如果不能, 那麼你反近親通婚的邏輯不就跟反同邏輯一樣?
: 那至少你口中所謂的反同者在這一點還沒有雙重標準.
: 在台灣許多人確實對於亂倫,近親通婚有價值觀上的不認同.
: 這些人中有的支持同婚,有的不支持同婚.
: 我的想法是這樣啦.
: 支持同婚者不能理解反同者或恐同者對於同婚的感受.
: 這有點像我之前和老外聊天,他不能理解我們不能近親通婚一樣.
: 所以,如果你心中對於亂倫或近親通婚有那麼點不適感,
: 或許可以想像成反同者對於非異性婚的不適感.
其實說的並沒有錯,在現在科學已經可以有效避免生出殘缺嬰兒的情況下
在憲法保障平等權與婚姻自由的前提下
沒有絕對的理由可以反對近親婚姻
不曉得您有沒有看過美國大法官對於反對同婚的不同意見書?
裡面有個論點我認為蠻有道理,且跟您的論點相當相似
如果同性婚姻應該受保障,為什麼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不值得受保障?
首先要知道一夫多妻擁有長久的歷史背景,更是歷史中被人類認可的婚姻的一種形式
比起橫空出世的同志婚姻,看似更值得受保障
而且其實也並無任何道理可以說明,兩個人的婚姻就是充滿神聖性親密性,
可以有婚姻互相扶持的特性
而三個人(或以上)卻絕對不能展現婚姻之特性
但其實需要提醒您的是您犯了一個論證法上的常有錯誤
證明A權受保障,並不需先證明相似之B權應受保障
主張同婚須受保障的人,也不須同時主張近親或多人婚姻應受保障
因為人性就是這樣,事不關己己不操心,要求人對於不是自己利益相關的議題
投注非常大之心力,本來就沒有期待可能性
同時,對於主張同婚的人說,你們怎麼不同時主張近親婚?多人婚?
也不會是一個站得住腳的理由。
最後我想談談,憲法解釋就是這樣
並不是在解釋當年立憲者那個時空背景的憲法意旨
而是我們當代思潮對於憲法的解釋
什麼該是權利?權利的保障應該到哪裡?這些都是當代價值觀
所以常常憲法解釋是後浪推前浪,以前合憲的在現在變成了違憲
如果說人民思潮跟著改變,最後近親婚、多人婚也被大法官解釋應受憲法保障
又有何不可?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5-25 13:00:00
問題是大法官解釋完全靠大法官本身價值觀跟法律條文完全無關 這樣跟民意代表沒兩樣
作者: JUSTOUR (下一步是什麼)   2017-05-25 13:01:00
一樓的結論從何而來?求解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02:00
一樓好像根本文無關耶~"~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5-25 13:03:00
「不是在解釋當年立憲者那個時空背景的憲法意旨」「而是我們當代思潮對於憲法的解釋」這裡所謂「當代思潮」 根本只看大法官的個人意見吧要是多放幾個基督徒上去 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所以大法官的功能從解釋法律變成代表「當代思潮」不就是民意代表嘛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05:00
用曾經的憲法條文,彌補現今社會權利義務不足,不好嗎而且也講明了,要政教分離呀@@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5-25 13:06:00
美國聯邦法官的意見也常常與總統不一致,所以總統才會推舉與自己意見一致的大法官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5-25 13:09:00
未看先猜會有人跳針叫你不要搭順風車or叫你自己去爭取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09:00
意見可以不一致不是才有三權或五權分立的價值@@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5-25 13:09:00
但現今這批台灣大法官比二十幾年前的大法官,素質差多了,越解釋越差真正的釋法人才都沒有入選大法官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10:00
已看果然有人會說別人跳針 和順風車or叫你自己去爭取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蟲洞回返)   2017-05-25 13:10:00
樓上不是說要去午睡?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10:00
不會吧,最近徵收釋憲的可是為了人民爭取很大權利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11:00
先喊先贏 這樣以後會不會越來越長 自助餐 順風車 自己去爭取 還有啥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25 13:11:00
這葛應該是什摸超義務行為的東西?如果是單純爭取自身
作者: a023778596 (a023778596)   2017-05-25 13:12:00
應該會有人叫你自己去爭取 不要搭順風車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5-25 13:12:00
如之前解釋的嫖娼不罰?現在呢?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12:00
如果是早期,才不敢動土地徵收的釋憲耶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25 13:12:00
權益 不關心其他議題是很ok的,但是如果是訴諸同理,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5-25 13:13:00
你對這次大法官解釋 禁同性婚違憲 一夫一妻合憲 怎看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25 13:14:00
其論述有讓無法從那次運動獲得任何利益的人期待他時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14:00
基本上爭取近親也好、同婚也好都是當事人去爭的像德國就是有人因為兄妹亂倫被罰所以上訴歐洲法院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25 13:15:00
自己的某些權益照同邏輯有爭取成功的可能,就不屬於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15:00
黑白通婚也是,深愛案很有名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25 13:16:00
超義務可護航的範疇了吧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17:00
娼嫖,沒記錯的話,共罰或是皆免罰,釋憲說要公平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19:00
一夫多妻,對女方不公平吧,變成說男方可以擁有很多女人,但是女方卻只能有丈夫一個男人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20:00
不懂的是說,可以爭取一夫多妻的理由是因為同婚過了
作者: a023778596 (a023778596)   2017-05-25 13:21:00
我贊成多夫一妻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21:00
這理由好像真的很奇怪又很空洞呀~"~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21:00
就一種開放吃狗肉就能吃人肉的概念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23:00
全部混在一起吵 才可以模糊焦點啊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24:00
這事情可以同時,但是應該要分案討論阿,要有好理由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24:00
歐洲也是在不同時間分別通過同婚跟近親婚而且使用的脈絡完全不同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25:00
我對於近親婚跟多人婚目前沒有贊成或反對,想看好理由我沒有在反串或是嘲弄,是認真想看好理由~"~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5-25 13:34:00
人家套同婚邏輯底下回別搭順風車你去申請不是跳針不然是什麼,先講先贏咧…呵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39:00
別搭順風車 和想要的自己是爭取 這跳針的點在哪?
作者: a023778596 (a023778596)   2017-05-25 13:41:00
跳到了別的話題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42:00
你自己不出來發聲,鬼才知道你要甚麼
作者: a023778596 (a023778596)   2017-05-25 13:42:00
講不贏 就說你自己可以去法院告我阿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42:00
扯在一起沒意義,講出好理由好論點才行得通阿0.0?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5-25 13:43:00
O大 不要跟腦袋不好的人講邏輯
作者: a023778596 (a023778596)   2017-05-25 13:44:00
有點今天來討論有沒有道理 突然你跳到自己去跟法官講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44:00
人家德國人愛妹妹就去歐洲人權法院告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44:00
同婚不是同志自己爭取來的嗎? 然後人家爭取了30年 終於成功 結果也才過一天近親就說我也要 這不是順風車這是?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45:00
拍拍 和邏輯有問題的人講話要有耐心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46:00
不妨告訴我哪個改變婚姻的案例不是當事人推動的?
作者: a023778596 (a023778596)   2017-05-25 13:46:00
誰跳針阿 這跳針的點在哪?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46:00
因為 招術不外乎 混著一起吵 吵不過就開始無限輪迴輪迴完 還會把自己說的話栽贓在別人身上 然後中離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3:47:00
我覺得很奇怪,不提釋憲、不上街頭之前就不能在網路討論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48:00
一種開放吃狗肉就能吃人肉的邏輯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48:00
可以討論啊 但是你可以不要把你自己講的話 說是別人說的好嗎你前一篇就是這樣 我怕怕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3:48:00
你們覺得近親跟你無關OK啊!但不能阻止別人討論吧?
作者: a023778596 (a023778596)   2017-05-25 13:48:00
還要加別的話題一起吵 結果吵來吵去沒結果等下一輪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49:00
哈囉 我說可以討論啊啊 你又要開始了嗎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3:49:00
你現在不就在討論 也有很多人給了你第一步的行動做法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3:49:00
我是根據你們的回文做出的解釋,有那裡錯誤請指正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49:00
你要討論可以啊,只是不要搭別人人氣的順風車
作者: candy31233 (飛天小屁恩)   2017-05-25 13:49:00
其實台灣有15個大法官是誇張的多 美國那麼大也才9個美國大法官說過台灣大概7位就夠了
作者: a023778596 (a023778596)   2017-05-25 13:50:00
看吧 光是狗有沒有人權 就不同了 還在跳吃人肉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3:50:00
決定 社會上仍然可以存在不同聲音啊)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50:00
OK 那不上街又不申請釋憲的話,想聽好理由或論點@@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50:00
難道今天西洋棋看到阿法狗很紅能來湊熱鬧嗎
作者: a023778596 (a023778596)   2017-05-25 13:51:00
就說有加別的話題一起吵了 之後一定招數又在輪迴啦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3:51:00
社會是多元 人類價值觀也多元 所以很難只有一種聲音~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3:51:00
奇怪了,討論完之後再行動也OK吧?現在剛開始討論近親就被罵搭順風車也很奇怪
作者: patty0509 (帕蒂思思思~不要大聲嚷[)   2017-05-25 13:51:00
我是覺得如果三個人都同意,那三人婚也可以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51:00
吃人肉又不一定要人權,我不能用細胞培養嗎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51:00
好啊 那你認為 近親結婚 現階段 該怎麼做好呢
作者: a023778596 (a023778596)   2017-05-25 13:52:00
連西洋棋都進來了 這隊友 連阿法狗有沒有人權都不知道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52:00
你要討論就自己再開話題,而不是湊熱鬧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3:52:00
大法官今天開了門讓同志可以進去,其他近親、多夫多妻也想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52:00
這就同婚 混著近親討論啊 怪我們喔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53:00
你看看 說好討論近親 你又拉同婚 我暈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3:53:00
可以啊 不過要有人去提案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53:00
世界各國通過同性婚跟近親婚基本上都不是同時也不是同個脈絡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3:54:00
大法官揭櫫的是自由戀愛的人權價值,討論是否能一體適用不就在同一脈絡嗎?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55:00
再幫你拉回 你認為 「近親結婚 」現階段該怎麼做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55:00
就是要討論為何近親婚跟多人婚想阿,理由呀....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55:00
當然不一樣,人家都已經告訴你同婚跟近親婚面對的問題不一樣了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3:56:00
你們覺得不同樣也可以,但有些人就覺得這些議題的邏輯是有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3:56:00
在那邊用護家盟的蠢邏輯真是廠廠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56:00
我是真的想了解論點= =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56:00
不然這樣好了 你先帶妹妹去登記結婚 被拒絕後 你可以請願、訴願、再訴願、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異議、抗告、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等層層法律管道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57:00
最大的關聯性叫做婚姻,不限異婚跟同婚阿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3:57:00
我都建議你怎麼做了喔 不要說 我雙重標準喔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3:59:00
我有看過上一篇,有稍為討論到生育力的問題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00:00
抱歉,我沒有妹妹,所以你的建議無法施行。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4:00:00
近親婚如果像父母我覺得有權力不對等問題這跟同性婚就有很大差異了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01:00
近親跟同婚的交集點在於自由戀愛的人權價值,既然同意同婚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4:01:00
父母對子女教育的影響力絕對比老師強大太多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02:00
是人權,那麼近親也應該是人權該保障的範圍。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4:02:00
你不能說有一些部分相似就拿出來一起大鍋炒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5-25 14:02:00
大鍋炒的邏輯看了很累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03:00
應該是說,近親婚跟一般婚姻自由,為何要限制婚姻自由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4:03:00
那何不乾脆像護家盟一樣拿摩天輪出來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03:00
父母有權力關係,那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如何?優生學也有疑問,現在並沒有禁止先天遺傳疾病的人結婚,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7-05-25 14:06:00
ok啊,那本文原po不要只說不做啊,快去爭取近親婚啊~人家祁家威抗爭41年耶~你們要近親婚的快去爭取啊!!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07:00
為何可以用優生學去禁止近親?況且近親所生下的子女會多到拖垮社會福利或醫療資源的程度嗎?也是值得探究的問題。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08:00
是說A男跟B女無血緣,卻都有重度智能障礙基因的意思?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4:08:00
所以我認為兄弟姊妹這塊還有得吵,不過那是不同議題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08:00
我是覺得前面幾位一直在放大絕,要討論的人去做東做西這種論點很奇怪就是了,網路討論一定要付出行動?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4:09:00
說真的,近親在優生學上的危害並不是立即性的,要出現明顯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4:10:00
這麼說吧,同性婚可能有ABC個疑慮,近親婚有ABDEFGH個疑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10:00
那這樣沒當過教練不能談棒球、沒拍過電影不能討論劇情,是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4:10:00
問題應該是好幾代以後的事,那為什麼自古以來就一直有這樣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10:00
所以現行近親婚姻不被保障 因此同婚同理也不應被保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4:11:00
ABC,現行法有DE的問題,所以近親婚也應該被同意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4:11:00
的禁制(甚至有些更保守的地方還有同姓不婚的說法)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11:00
應該是反過來說近親婚姻為什麼也需要保障吧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4:11:00
重點是你的討論就是垃圾,亂倫這種事情在異性戀婚姻下就有了,而且還很多可見根本不是通過同婚就會支持近親那個脈絡也完全不一樣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4:12:00
我覺得是因為在沒有禁止的情況下,近親遠比一般其他人更容易在一起,畢竟從小相處容易日久生情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5-25 14:13:00
拿a講b 無視兩者之間的差異 只認為a可以 為什麼b不行 反過頭指責a的合理性 這...?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14:00
酷,近親婚為何 需要保障VS為何要限制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16:00
簡單來說 在近親婚姻這議題裡面根本就沒有同婚的事有的是爲什麼國家該保障或限制近親婚姻保障是從國而來的 這是人民vs國家 而不是人民vs人民你對同樣是人民的人要求保障近親結婚的權利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20:00
以前只聽說理由有優生學,其他沒想過要保障還限制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20:00
脈絡有無一樣要看是哪一國?歐洲國家可能是基於保障人權而同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21:00
同樣是人民的人 當然無法保障你 你不去請求國家作爲反而來責怪同為人民的人 不幫你?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21:00
意同婚跟近親合法化,但保守國家的近親合法可能是基於其傳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22:00
統習俗,如果我們今天同婚依照人權價值而開放,那勢必無法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25 14:22:00
你確定人家的脈絡都一樣?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22:00
我覺得只是,同婚歸入一般婚,近親也想歸入一般婚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4:24:00
如果你覺得我給你的建議不值得參考 沒關係 我建議的方法就是那個釋憲的同志花了30年的作法如果你覺得一直反覆討論而不去行動 就可以促進近親結婚 好吧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26:00
而且多人婚,可能已經不在目前一般婚的體制內了
作者: xx13188xx (阿廷)   2017-05-25 14:26:00
重點在行動,看你要不要花時間心力去爭取而已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31:00
最簡單的一點你必需創造需求國家需要保護近親結婚的需求這點是他人無法替你完成的你不滿足這點 別人如何幫你? 如何釋憲?如何對國家提出為什麼需要保障近親結婚的觀點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33:00
支持同婚的當然可以不幫忙近親或多人婚爭取權益,但也不能否認主張近親和多人婚的人也是基於自由戀愛的人權價值。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34:00
況且你連請求對象都沒搞清楚這是你要對國家說的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35:00
而樓上幾位的爭議點是近親和多人婚是搭順風車是不對的,應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35:00
婚姻的價值,不是因為同婚,是因為婚姻阿= =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36:00
同樓上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4:37:00
它幫你解決了部分難題 但並非所有 真想討論 近親範圍應該合法到哪種程度呢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37:00
是請求國家作爲保障你的法益吧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37:00
根本對近親跟多人婚沒有順到風阿,無關同婚只關婚姻阿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4:38:00
要討論議題 最好先定義議題 大事化小再小事化大~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38:00
而且硬要跟同婚掛勾知道結果會怎樣嗎?結果會變成,更加確定目前婚姻的體制,不容置喙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4:39:00
不過若只是認為B沒被保護到所以保護A是錯的就太多了~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39:00
今天會有必需在同婚跟異性婚姻的差異攻防的原因 是因為有人認為婚姻只限男女之間 所以同性不該被保障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39:00
應該這樣說,我們現在把實務面跟理論面要分清楚,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39:00
所以支持的 應該要主打近親婚跟多人婚和 一般婚的連結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40:00
但是今天有人拿同性婚姻跟近親婚姻的不同 來說近親不該被保障嗎?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41:00
這次大法官對於婚姻是基於人權做了開放式的解釋,而這解釋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41:00
因為同婚已經歸入一般婚了,卻只跟同婚做連結,不明智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41:00
一直把兩者連結起來 我不知道要做啥呢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42:00
那很好啊 如果有足夠的理由本來就可以請求國家保障你的法益那也是國家的義務 不是嗎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42:00
對阿,你也有需求,就需要理由跟論點而被了解但是理由跟論點我想了解阿,我知道你說優生學怎樣
作者: xx13188xx (阿廷)   2017-05-25 14:44:00
所以現在看你要不要去釋憲而已,沒有人說不行阿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44:00
那其他的呢>.<,你想要獲得更多人支持不是嗎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45:00
優生學不是說過了?近親婚生子女會多到影響社會福利跟醫療?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14:46:00
呃 這過程不是本來就人支持也有人反對啊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46:00
有大到要剝奪他們婚姻的權利嗎?目前也沒看到相關的證明。
作者: xx13188xx (阿廷)   2017-05-25 14:47:00
去釋憲阿
作者: tyrone126 (亂到最高點)   2017-05-25 14:47:00
踏出第一步釋憲吧!能決定的是法官,講再多也沒用。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47:00
所以你為什麼不去跟國家說 國家就算必需承擔優生學的問題 也有必要保障近親結婚的理由?進天又不是因為同婚剝奪近親結婚的權利今天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49:00
在這邊討論根與國家爭取權利不衝突,我搞不懂一直跳針釋憲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4:49:00
說真的,這議題在討論的時候本來就難免會參雜更多個人觀感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49:00
做出限制的是國家 你就必需要說服國家 這是理所當然的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4:50:00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同性戀,但每個人都有近親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50:00
一直跳針的是你前面也說了 請求對象要搞清楚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51:00
KI大想知道反對方論點的意思嗎?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51:00
說國家限制你的權益 卻又不走救濟手段 是搭算讓自己的權益睡死?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52:00
同婚跟近婚應該是比較接近戰友的關係,都是向國家爭取應有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53:00
嗯?你不創造需求怎麼去支持或反對你?還是你只想在網路上聽 好啊 好啊 支持你喔 一輩子支持你喔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4:54:00
其實不是戰友耶,頂多是互相按讚的讚友,只是這都不見得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54:00
的權利,但今天同婚先取得成果了,近婚還沒,所以才希望同婚能幫忙讚聲。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55:00
永遠支持你喔~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4:55:00
同性戀者又不見得就是喜歡自己兄弟姊妹,擅自認為他們就都
作者: xxxrecoil (xxxrecoil)   2017-05-25 14:55:00
就甲甲不想將心比心的幫新北的慈父R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55:00
這是主觀上可以期待的事情不是嗎?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56:00
同性跟異性戀對於近親婚的比例是差不多的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56:00
不 這其實是偏向社運的部份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4:57:00
意思就是近親這個族群跟性向無關是吧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4:57:00
你一直掛勾會更加鞏固婚姻體制,而排除其餘可能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4:57:00
同婚很多是在爭取自身權益的
作者: xxxrecoil (xxxrecoil)   2017-05-25 14:58:00
跟尼縮辣,因為一夫多妻不夠潮,同性才潮潮,光譜現在到這邊,甲甲就想義正嚴詞的讓社會幫忙,別人才不管他咧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4:58:00
我的意思是既然支持同婚者是希望台灣婚姻人權能更進步的話就該用相同標準來看待其他爭取權益的事件,而不是語帶嘲諷
作者: xxxrecoil (xxxrecoil)   2017-05-25 14:59:00
不要,這樣很噁心,等美國哪邊通過變潮惹,再來談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7-05-25 15:00:00
硬要掛勾我不知道是甚麼意義啦,你這樣只會拖累自己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5:00:00
問題是婚姻人權怎樣才算更進步?越無政府狀態就是更進步嗎?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5:01:00
蛤?因為有人語帶嘲諷 所以你就投射到所有支持者身上?
作者: xx13188xx (阿廷)   2017-05-25 15:01:00
沒有諷刺阿,只是看不慣只說說不行動,沒行動該怎麼支持阿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01:00
當然有意義,就是自由戀愛的人權價值應該要同一標準看待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5:02:00
所以你到現在還沒搞清楚請求對象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5:02:00
如果我說,很多人的確是同一標準看待,但還是覺得不ok呢?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03:00
所以樓上a0931884572大只要有提近親聯署或釋憲你會支持嗎?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5:05:00
你要求的對像是國家 國家不保護你的權益 而有人認為這權益是該保護的時候就會站出來跟國家抗爭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05:00
現在近親還不夠OK的原因,可能是基於優生學或倫理觀,但這兩種原因跟自由戀愛的人權價值孰輕孰重?這是可以討論的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5:06:00
你得說明為什麼國家值得保護近親結婚的權益 我支持我就會跟你一起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07:00
我同意這權益要向國家爭取,但目前人數少,所以想要多爭取
作者: xxxrecoil (xxxrecoil)   2017-05-25 15:07:00
其實近親的解都可以用同婚來解,只是跳針不承認,就跟以前通婚一樣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5:08:00
你只想網路按讚嗎?樓上本來就可以啊 可是你說服的對像是國家你要讓國家承認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09:00
因為同婚跟近婚的都是基本人權,所以一同支持這樣不行嗎?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5:09:00
權力、權利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5:10:00
不行耶 太攏統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5:10:00
其實xxx說的沒錯,基因、上對下權力關係,現在的婚姻其實也沒禁基因病跟師生、主管下屬通婚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5:13:00
近親結婚的歷史脈絡、沒有對近限制國家的發展及影響、遺傳疾病的影響、為什麼國家值得承擔這些風險也要保護近親結婚的法益這些最基本的也要有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5:14:00
主要還是因為影響層面太深遠,遠比同志婚強,社會上只有一部分的人是同性戀,但是"所有人"都有近親,所以這影響層面非常深遠而且是真的打破現有家庭觀,不只是性別上,關係上都變了,如果兄妹婚是可以的,那父母養育子女的方式是不是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17:00
可是所謂遺傳風險是不是當時制定民法983的依據?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5:17:00
整個要改變一下,哥哥姐姐除了是領導者保護者外,如果還有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5-25 15:17:00
申請釋憲就知道怎麼攻防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18:00
到底要說幾次啊,這種東西就不是非0即1,而是很多價值判斷放在天枰兩端上去衡量,當然會出現A通過(婚姻人權勝)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5:18:00
可能是追求者,會不會太吃香了?身為父母是要助長或抑制這種優勢?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18:00
到必須非禁止不可的程度,就跟抽菸會致癌,但國家還是為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19:00
你不能說因此說A通過B不通過就是雙重標準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19:00
吸菸者的人權,並沒有全面禁止人民吸菸,這就代表吸菸的危害還不足以讓國家禁止所有人吸菸的權利。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5:20:00
然後大麻派的就可以跑出來說了 其實很多時候的立法就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21:00
人類近親繁殖在史上出現過最大問題的就是歐洲皇室啊到後來一堆早夭或根本生不出來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5:21:00
是遊說團體的角力競逐 別把法律想得太神聖 法律是人訂的 憲法是人解釋的~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23:00
還是說就跟有遺傳疾病的人一樣,在法律上不能禁止其生育,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5:23:00
近親問題最有名的例子 應該是間接搞掉了一個帝俄吧~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26:00
歐洲皇室就是堂表親叔姪通婚,造成各種殘疾、早夭、不孕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5-25 15:29:00
近親與遺傳疾病例子明明很多呀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30:00
抽菸得癌的例子更多,為什麼不全面禁止國民吸菸?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33:00
我還滿支持全面禁煙啊,所以??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5-25 15:33:00
每次在討論a就拿b出來 == 跟警察為何只開我單不開別人一樣邏輯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34:00
因為他扯不出別的了啦,上面講過多少次了,這不是非0即1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35:00
整體而言,近親結婚比較有疑慮的是父母子女有權力地位問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35:00
而是各種價值觀的衡量判斷,拿為何A行B不行來講,完全沒有意義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36:00
因為每個議題或許有重疊的地方,但還有更多不同處,要全
作者: lanx105 (海綿/簡單多細胞)   2017-05-25 15:36:00
Good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37:00
不,抽菸是人權,同婚是人權,近親也是人權可以相同類比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5-25 15:38:00
呵呵 全世界所有事都可以比XD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38:00
今天你只用遺傳疾病來反對近親,對我而言比較沒有說服力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45:00
沒有人"只"用遺傳反對近親結婚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7-05-25 15:46:00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考量是人數問題 台灣同志想要結婚的可能有數萬對 可是兄弟姐妹真的想要結婚的有幾對?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47:00
OK,那還有其他反對的理由嗎?倫理觀?價值觀?這些都可以討論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7-05-25 15:47:00
人權不可否認的也有成本效益問題 資源夠多才能支撐更小眾的人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5:48:00
開放以後我覺得人數會很可怕,因為兄弟姊妹感情好的話在追求時有很大的優勢目前當下人數少,我覺得只是因為禁止近親的觀念根深蒂固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51:00
樓上講的也是我很擔心的點,小時候崇拜哥哥姊姊是很正常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52:00
所以其實想要近親通婚的人會很多,只不過現在還不敢講出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52:00
的事,如果不是有道德倫理觀念束縛,兼之近水樓台先得月那真的滿可怕的。特別是如果兄弟姊妹年紀再差多一點,更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53:00
但人一旦多了起來,不就代表想要近親的人不是極少數,那有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7-05-25 15:53:00
這樣沒有禁止近親通婚的觀念顯然不妥啊 否則一大堆人在自己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53:00
容易出現像是唸大學的兄姊哄騙國中弟妹交往結婚的情況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54:00
那種氛圍下存在的感情,我很懷疑它真愛成份有多少
作者: rainyday013 (sky_zot)   2017-05-25 15:54:00
S大辛苦了 我看著都惱火了你耐心真好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5:55:00
所以我說我不支持(但也不強烈反對就是了)兄弟姊妹通婚問題就出在年幼無知容易被騙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5:58:00
人太少從來就不是不需修法的原因吧 XD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5:58:00
being brought up together in a family ... tends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5:58:00
如果兄姊用誘騙方式,那有妨害性主罪可以處理。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15:59:00
to negate sexual attraction.<Should Adult Sibling Incest Be a Crime?>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7-05-25 15:59:00
我倒覺得人太少是很重要的原因 難道我今天真的想跟摩天輪結婚 社會可以為了我一個人修改民法嗎?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6:00:00
話是兩面都能講,你也能說因為潛在人數多,所以需要付出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6:00:00
請問誘騙怎麼用妨害性自主罪處理?若近親可以通婚,滿16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6:02:00
你剛才說國中,那就未滿16歲啦!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6:03:00
近親通婚多方便呀,自給自足,還能從小養成自己喜歡的樣子還沒有婆媳問題 XD好你去提案我幫你按讚
作者: Doralice   2017-05-25 16:08:00
說服異性戀既使事不關己也願意支持就是追求同婚者這幾年在做的事呀...... 其他婚姻形式愛好者本就各自努力改變社會風向啊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6:11:00
拜託,滿16歲那是可以合法性交,16歲之前交往只要不上床就可以了好嗎= =沒性交,單純哄騙交往是有什麼妨害性自主的問題?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7-05-25 16:13:00
討論下來反而覺得應該禁止近親戀.... 畢竟開放之後近親戀大增的話對社會不太好吧(有點像反同婚的論調 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6:15:00
畢竟,美少女夢工廠不是作假的呀~近親婚的魅力正是它會被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6:16:00
所以你的哄騙國中生交往不包括性交嗎?那抱歉是我想太多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6:17:00
禁止的原因呀,就像毒品會成癮所以禁了不禁的話近親婚太多,基因弱化變成全國性現象我覺得這樣的思維比較貼近為什麼以前即使沒明文禁止仍然有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6:20:00
而且話又說回來,兄弟姊妹住在同一屋簷下,要抓他們未滿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6:20:00
但想近親結婚的人到底有沒有你說的那麼多,多到變全國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6:20:00
許多地方是禁同姓同宗的結婚,是長久以來經驗傳承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5-25 16:21:00
日本堂兄妹可以結婚,也沒有多到成為全國性現象。日本還是ACG大國,美少女夢工廠的出產地咧?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6:22:00
其實兄弟姊妹也容易涉及權力不對等,特別是歲數有差時,實務上也有不少兄姊是弟妹監護人的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6:24:00
日本是很矛盾的國家,他們把兄妹戀視為亂倫的觀念是很深的你可以搜尋一下日本、兄妹亂倫關鍵字看看~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6:27:00
請見民法第1094條,兄姊是第二順位法定監護人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25 16:27:00
他們很愛在作品中描寫兄妹愛,但是想出版的作品沒有一個敢踩線,除非就是故意要寫亂倫主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6:28:00
只要爸媽死了,祖父母又沒同住,基本上監護人就是兄姊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7-05-25 16:35:00
兄弟姊妹本來就是家人 也使得結婚的必要性降低(結婚了還是家人) 可是同志不結婚的話法律上就是陌生人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05-25 16:47:00
但是你拿來論證於A的說詞, 被引用來驗證於相似的B是理所當然的事. 重點不是個人喜好上的支持A或B, 而是法理上的探究. 兩者是可以同時存在, 不完全相干的兩件事.所以結果就變成你說的, 看法官如何"自圓其說"了反對的法官提出來的就是, 當你在驗證A的過程,沒有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6:52:00
再說一次,這種東西並不是非0即1,而是各種價值觀放到天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05-25 16:53:00
時用更宏觀的角度將可能的BCD納進去, 那結果就可能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5-25 16:53:00
枰上去做衡量,當然每個人心中那把尺不同,我們姑且不討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7-05-25 17:14:00
.......誰跟你說現在科學能百分百避免生出有問題嬰兒?要不要去兒科門診看看 一堆先天性疾病哪來的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7-05-25 18:56:00
有效避免生出問題嬰兒 [黑人問號]
作者: PeacockLiu (小書生)   2017-05-26 08:40:00
權益是靠自己爭取來的,不是質問別人說你怎麼沒有幫我爭取權利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7-05-26 12:19:00
如果優生學是可以當理由的話,那對白子夫妻生了小孩應該被法辦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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