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教育工作者與未滿18歲學生發生性行為應強制定罪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5-03 06:10:11
這個系列文實在太荒謬了,雖然一定會被噓還是要說:
林奕含之所以被覺得悲劇,是因為人們覺得她的貞操被"狼師"以愛情誘騙而奪走,
她在無法承受這種壓力之下寫書控訴"狼師惡行"後,遂以死明志。
可是這種思維本身就有很重的謬誤。
大家想想看,除了台灣以外,會發生林奕含這種憾事的地方到底有哪些?
想了半天,根本只有像台灣這種奉行女性貞操思想的國家才會有啊!
因為講實在話,撇開強制性交不談,在不違反意願下發生的性行為,即便動機上有認知錯
誤,了不起也不過是被稱為"騙砲"而已,在歐美國家,如果你被騙砲,雖然有可能會覺
得痛苦,但那個痛苦並不是從被騙砲本身而來,而是來自於感情失利,跟有沒有上床一點
關係都沒有。
但如果發生在台灣社會,當事人被騙以後,除非思想開放的人,否則就會覺得"我被弄髒了、
"我被看作是個骯髒淫蕩的女人"、"我被玩過"、""我付出我的身體卻被這樣對待",覺得
自我厭惡而痛苦,換言之,讓"房思琪們"痛苦的真正根源,根本不是什麼"狼師",而是台
灣社會對較早有性行為的女性的歧視眼光。
試問大家,在雙方合意之下發生的性行為,究竟有何丟臉可言?
有人說,要保護孩子不受傷害。我又想請問,性是人的本能慾望,生命的繁衍正是依靠這
樣的行為來完成,如果是在雙方你情我願下的性行為,不應該是美好而自然的嗎?既然如
此,所謂"傷害"之說又從何而來?
眾多歐美明星完全不吝於分享自己初夜發生的時點,而且他們很多人第一次有性行為的年
齡比16歲小很多,15歲、14歲、13歲...,甚至還有男性聲稱是7歲的。撇開強制性交的情
況不談,在那種年紀發生性行為一般是被動情況下發生的,但他們不會說自己是被"誘姦"
,因為在他們國家,年紀輕輕就開始性行為根本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對他們來說,性是
人所必需、是人生美好的調劑,就像吃飯跟睡覺一樣,沒有女人會因為發生性行為而背上
丟失貞潔的罵名,相反的,也沒有男人需要為"奪走女人的貞操"而被撻伐。
很多人一時被同情心蒙蔽嚷著要修法將與未成年人性交者入罪,但是你知道這麼做,
根本對房思琪一們點幫助都沒有好嗎。房思琪即便成年了,她依舊是房思琪,重點不在於
年齡,甚至不在於所謂的狼師,而是在房思琪自己內心怎麼看自己、與外界眼光怎麼看她。
要是你遇到她,你該做的並不是對她說"妳好可憐被始亂終棄被糟蹋那個人該死把他揪出
來",因為這樣的精神暗示只會讓她更陷入憎恨與不該有的自我厭惡之中。
你真正該做的是聽她訴苦後拍拍她的背,安慰她"這不是妳的錯,而且根本也沒什麼好丟臉
的,下一個人會更好,也一定會比他強(?)"
許多人羞憤自殺,究其根源,並不是來自於另一方的傷害,而是社會單為女性鎖上的,名
為"貞潔"的 "紙枷鎖"。
紙枷鎖,毫無真正的禁錮力可言,明明只要輕輕一掙就能破開,但是被上枷的人卻不敢去
把它掙開,可憐又可悲。
直言之,上修合法性交年齡甚至將師生間性行為不問情節直接入罪,根本是提油救火
,因為修法就是告訴我們本來應為自己行為負責的16歲孩子:"妳無論如何都不能做!如果有
人跟妳這麼做,無論妳是否當下願意,妳都是被傷害、被玷汙!所以我們要保護妳,妳不能
做!"
於是修法以後,更慘,原本修法前16歲就可以合法做了,修法後,一樣是16歲,對方變
成了犯罪人,而自己則是成了犯罪的被害人,除此之外還又承受比修法前更多的異樣眼光
跟指指點點,房思琪們不減反增,甚至更傷害了許多在生命中邂逅而真心相愛的師生情侶們。
許多義憤填膺的人們,我知道妳們很不捨林奕含,可是妳們真覺得將法律修嚴真有幫助嗎?
看見女兒即將蛻變成女人,臺灣父母是"假裝沒這回事"、警告她不可以跟男生"亂來"。
而歐美父母則是告訴她"妳長大了,有些事情雖可以做,可是還是要想清楚,如果決定要
做,別忘了保護自己",語畢遞上一個保險套。
好好想想吧,真正該修的並不是法律,而是我們所有人的腦袋。
要避免林這種憾事一再發生,我們所要做的是鼓勵台灣女性,勇敢撕毀脖子上的紙枷鎖。
※ 引述《ssd123698745 (noel)》之銘言:
: ※ 引述《Birthday5566 (生日5566)》之銘言:
: : 女性婚前都有義務戴貞操帶,鑰匙要交與監護人保管。
: : 保證已婚男子(活著的)每個都愛家,小妹妹也絕對不會大叔給騙上床。
: : 還有機會可以發篇新聞:「我國女權進步 未成年女性貞操帶配戴率99%以上」
: : 讚吧! 全球首創女權用貞操帶!
: : 但如果,你覺得這樣的做法很荒謬,
: : 那請想一下,為什麼把十六這個數字改成十八就不荒謬?
: 原文最後一句都說貞操帶荒謬了,怎麼還有人可以拿這種反諷出來做文章...
: 貞操帶當然是個極端的比喻,但不是沒有討論價值的
: (注意,我說的是討論價值,不是要不要真的實施)
: 法律本來就要是在自由(個人)和限制自由(政府管理)之間取得平衡,
: 調高年齡也是限制自由、貞操帶也是限制自由(當然,比調高年齡極端多了),
: 但問題是,到底是誰決定我們要限制到哪一個程度呢?
: 畢竟,要以保護少女為最高原則出發的話,貞操帶絕對比調高什麼年齡有用多了,
: 但是我們不會真的實施它,甚至覺得可笑,為什麼?
: 因為這不尊重身為個體的自由和價值,所以即使它很好用,我們也不會真的去強制使用,
: 這就叫自由和限制自由之間的取捨。
: 所以,如果反對貞操帶者認同個體自由是該被重視的,
: 那調高年齡也是一種限制個體自由,為什麼我們要沒事去限制這麼重要的自由?
: 這就是主張修法者的責任,欲修法者必須舉出這個制度絕對比較好,
: 且是適當、有實際功用的,所以這個新法值得我們犧牲一點點這麼珍貴的自由來換取。
: 而不是
: "你也說不出我的不好,我也說不出你的不對,那為什麼不能改改看?"
: 甚至"反正兩邊好像差不多阿,改一下會怎樣?"
: 這種完全不負責任的論述方式
: 此外,除了上述幾點,修法也還要考慮修此法律的目的(精神),
: 修的法律必須符合精神,並侵犯最少自由。
: 以提高到18歲來說到底是要:
: 1.防止特定職業的特定行為?(這次事件來說,就是防止某些補教狼師侵犯學生)
: 那18歲還是高三,補習補最凶的時候,顯然完全沒用。
: 2.覺得年紀太小、不成熟沒資格做愛?
: 很顯然18歲還是個會被社會上的大人被稱作屁孩的年紀,
: 如果只是單純覺得"18當然比16成熟阿!" 那20也比18成熟、25也比20成熟....
: 到底是誰、基於什麼理由覺得18歲是剛剛好的?
: 記住,欲修法者必須提出要人放棄自由的理由。
: 3.還是覺得年紀差太多的兩人就不能做愛?
: 這個我已經懶得吐槽了,可以跳過吧...
: 4.反對師生戀,還是有但書的反對(只有18以下)
: 理由同1+2點
: 我相信一定有更懂法律的能講得比我更清楚、專業
: 打這篇只是要說修法並不是說:
: 我看了一個社會新聞,覺得森7無處發洩,
: 來提高一下年紀,應該就能解決(某些)問題八 這麼簡單的事
: 自由永遠是民主社會裡最重要的事情,
: 而要侵犯自由(提高限制)就要有足夠的理由
: 我知道一定有人又要說"所以你很需要和16歲女生做愛的自由嗎XDD"來模糊焦點
: 但這是一個原則的問題,
: 如果你今天可以接受自己的自由被國家毫無可靠理由、根據的剝奪的話
: 那改天你真正重要的自由,也有可能被這樣荒唐地奪走
: 而這個粗糙且荒唐的程序,正是你當年為了發洩一下就隨便認可的。
作者: corif (Corif)   2017-05-03 09:54:00
這樣結婚後又離婚罰不罰?
作者: roncarrot   2017-05-03 09:00:00
勇者,同意犯法根騙砲要分開看待給推
作者: ken10100441 (gg)   2017-05-03 09:16:00
一堆法盲看不懂
作者: light1234 (1234)   2017-05-03 08:16:00
又是你喔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05-03 08:56:00
勇者推
作者: yaokut ( )   2017-05-03 07:57:00
師生戀步入禮堂,是16歲的時候嗎?是18歲的時候嗎?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5-03 06:20:00
她家被潑過油漆,信箱放被拍的裸照我不知道你怎麼會以為只是感情被玩還真的以為只是被騙砲
作者: woogee (woogee)   2017-05-03 06:22:00
你會被噓工讀生,先幫補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5-03 06:23:00
她是被恐嚇+勒索誒 搞到她老爸當時不敢追究馬的你在那邊講貞潔心思純潔也要有個限度吧
作者: yaokut ( )   2017-05-03 06:28:00
所以確定是合意了嗎???@@不是合意的話,你這篇根本就是文不對題
作者: shang47 (豆花)   2017-05-03 06:33:00
幫補 但歪國人也不是全都是這種價值觀啦
作者: yaokut ( )   2017-05-03 06:34:00
撇開合意性交以外,又用房來舉例,這????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7-05-03 06:42:00
同意 這樣鬧一波 反而更加深了社會對失去貞節的恐懼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5-03 06:49:00
沒惡意 但你可能沒真的在歐美國家生活過 事實上你講的那些情形(如女性失貞挨罵)一樣存在 只是相較之下比較少而已並沒有你講的那麼極端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5-03 06:49:00
裸照這部分很難那樣解讀 就算本人家屬不覺得丟臉 但也不見得能夠熬過他人異樣的眼光
作者: victorly (七號)   2017-05-03 06:50:00
你第一段就搞錯重點了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5-03 06:50:00
尤其是 如果裸照真的就像小說中描述的那種模樣的話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5-03 06:50:00
舉例如美國沿海城市與中西部州 性觀念就差別超大
作者: victorly (七號)   2017-05-03 06:51:00
是一個女孩 被一個老師 用權力地位強姦了在先在對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5-03 06:51:00
如果被拍照的是你 你確定你敢公布於世讓人流傳??
作者: shang47 (豆花)   2017-05-03 06:51:00
性的價值有很多面向需要辯論 需要一步一步建構起來
作者: victorly (七號)   2017-05-03 06:52:00
不是被騙感情 才被奸的
作者: shang47 (豆花)   2017-05-03 06:53:00
台灣是有些封建保守的觀念 但開放也不意味著是進步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5-03 06:57:00
但還不是現在好嗎 你回應推文的意思好像是說當初父母就應該要不畏懼社會眼光不怕威脅公開照片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7-05-03 06:58:00
美國對於教育工作者與學生間的私人關係管更嚴好嗎...goo.gl/rToaB0https://goo.gl/J7kQ8E
作者: yaokut ( )   2017-05-03 07:00:00
林之所以為悲劇,是因為法律,還有那種被強迫卻又無從反擊吧 @@ 不是只有世俗的眼光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5-03 07:01:00
呃只能說刻板印象 實際接觸過就會知道 正是因為性觀念較多元 所以個體差異極大 有非常開放的 也有超級保守的 很難一概而論
作者: paopaotw (pao)   2017-05-03 07:01:00
害怕裸照被散佈和貞潔有什麼關係?我是人妻要是我被拍裸
作者: paopaotw (pao)   2017-05-03 07:02:00
照我也害怕被散佈阿 但我也不是處女. 就算是和丈夫的恩愛照我也不願意被其他人看到阿
作者: yaokut ( )   2017-05-03 07:04:00
就算國外也不見得可以接受被散發裸照,所以你的前提有點...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5-03 07:08:00
你的歐美國家應該只有美國某些開放的州
作者: bmtiaitwm (零錢)   2017-05-03 07:09:00
這篇其實觀點是正確的 大致同意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7-05-03 07:31:00
作者: mininakai (迷你中井)   2017-05-03 07:38:00
為什麼16歲就可以負責了?法律有規定16歲成年嗎?更何況現在人人有大學念,很多22、24歲的未接觸過社會的新鮮人根本都還不成熟,遑論16歲。
作者: eshai (暖暖的 ^^)   2017-05-03 07:41:00
推 我也覺幫助受害者解除道德的束縛才是真解
作者: yaokut ( )   2017-05-03 07:42:00
教育工作者與學生性交入罪跟凡事跟18以下性交入罪不同吧 @@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5-03 07:43:00
推greensh大 又一個沒在歐美生活過的人覺得都很開放美國的保守派力量也是很強大的好嗎 超乎想像之外特別是美國的中西部 真的相當保守說真的不能一概而論
作者: qmei (活在當下)   2017-05-03 07:50:00
狀況不同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3 10:19:00
也不是說開放一定比較好 但至少不要回到中世紀
作者: yaokut ( )   2017-05-03 11:08:00
修法是在於教育工作者跟18歲以下,如果不是在16歲或者18歲以下結婚,那這條會怎樣嗎?你到底在扯什麼?@@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7-05-03 11:11:00
沒錯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5-03 11:34:00
你說的歐美到底是哪些國家啊??我只知道美國也有類似房思琪的故事,而那些房思琪並沒有因為生在美國就覺得自己不髒.我講的不是那些保守到極點的基督徒唷!此外其實美國的"整體風氣"是很保守的,他們到處秀給別人看的開放面向其實是少數人,只是這些人掌握了媒體所以可以到處秀房思琪的故事放到哪個國家,當事人的感受都差不多的,因為這不僅僅是貞操不貞操的問題
作者: yaokut ( )   2017-05-03 12:14:00
師生戀跟師生上床一樣嗎? XD 還是你在暗示你老師在學生滿16歲就上床?
作者: sophia810130 (MWW)   2017-05-03 15:54:00
這些原因都有都有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7-05-03 21:06:00
在歐美一樣有蕩婦羞辱的問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