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教育工作者與未滿18歲學生發生性行為應強制定罪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19:57
※ 引述《Birthday5566 (生日5566)》之銘言:
: 安安,我覺得這有幾個執行上的困難,
: 也就是說-我反對,我把反對的意見講出來,給大家參考參考。
: 1 為什麼是18歲?
:  17歲 高中 被老師騙感情 很可憐;
:  21歲 大學 被老師騙感情 不可憐?
: 還是說,大學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不必限制到20?
: 那為什麼高中生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十八、二十,這兩年有何重大差異?
: 2 教育工作者如何定義?
: 補習班老師不需要教師證的,而我也沒看過家教有報稅的。
: 那該怎麼定義對方是教育工作者?
: 總不能來個"說你是,你就是",那個叫做屈打成招。
: 3 玩得過那些有細細研究法律條文的人嘛?
: 這是我個人最反對的部分,舉兩個例子。
: 3A #1P1iRm-3 (WomenTalk)
: 某國立高中一案當事人小薰的自白,老師跟她說:「我一直在等你滿十六歲..」。
: 今天法律通過,從此沒有等到十六歲,變成等到十八歲,問題就解決了?
: 3B 花了幾年知道這叫姦
: 嗯、過了幾年,
: 很可能證據早就在這幾年間消失了,然後該怎麼辦呢?
: 難道要拿出本小說,來個"說你是,你就是"?
: 所以說,那個就是屈打成招啊!
: ~~~我是可能會被說仇女的分隔線~~~
: 是,房思琪很可憐,但就爲了避免遇到李國華,所以每個女的都要用繩子綁起來?
: 講極端的,今天如果真的要不計代價,
: 那回到中世紀那種亂世重典,就絕對沒問題了!
: 教導大家婚前性行為是罪惡的,出軌者則一律吊死,
: 女性婚前都有義務戴貞操帶,鑰匙要交與監護人保管。
: 保證已婚男子(活著的)每個都愛家,小妹妹也絕對不會大叔給騙上床。
: 還有機會可以發篇新聞:「我國女權進步 未成年女性貞操帶配戴率99%以上」
: 讚吧! 全球首創女權用貞操帶!
: 但如果,你覺得這樣的做法很荒謬,
: 那請想一下,為什麼把十六這個數字改成十八就不荒謬?
16改18只是微調 未成年女性都帶貞操帶是無限上綱
兩個都分不清楚的邏輯也是好笑的可以
照你這樣說 法律都不用微調了
反正微調也沒有用 都很荒謬
再來,美國大學都可以禁,為什麼台灣不行
美國基本上是不允許老師跟大學生之間有師生戀的,所以以下是針對
研究生或博士生來說。
美國禁止師生戀的大學
有指導關係或有修課的話不能師生戀的大學:
聖地牙哥州立大學
艾荷華大學
老師或職員與學生之間絕對不能有師生戀的大學:
史丹佛
哈佛
耶魯
威廉與瑪麗學院(常春藤名校)
康乃狄克大學
加州大學
佛蒙特州的明德大學
佛羅里達州海灣大學
我沒有全部查完,但美國目前禁止師生戀的大學是慢慢變多。
禁止師生戀的理由:
1.禁止師生戀強調大學的特殊作用:培養有道德的有知識的公民。大學不僅僅
是傳授知識的場所,也是培養青年人的搖籃。教師不僅僅把自己的知識傳授
給學生,也教育學生成為一個有道德的有知識的公民。教師有為人師表的道
德範式作用。一個教師公私不分,利用自己在教室內的權力,混淆公私兩個
領域,不能以身作則,怎能教育別人?一個學生利用自己的年青或性別優勢
,通過與教授有私情,得到好分數或其他好處,這樣的行為怎能在大學裡受
到鼓勵?
2.保護老師和學生利益。如果教授利用這種年青的感情,很有可能傷害年青的
學生。學生在與教師的關係中畢竟處於弱勢,如果一個老師追逐一個學生,
學生不敢說不,對學生會造成很大的傷害。一個學生可能利用某個正經歷中
年危機的老師達到自己的目的,老師也可能被傷害。
順便說一句,美國各大學的教師道德守則都必須通過全體教師表決才能生效,不
是學校管理者自己心血來潮或趕時髦的產物。那這些美國大學理盲濫情嗎?不照顧
被控告的人嗎?不是這麼肯定吧?
然後這道德守則不是嘴巴上說說,真的發生不管喔。
師生戀是會被懲罰跟開除的。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5-03 09:02:00
怎麼能一直在同一個地方鬼打牆
作者: andyting (ting)   2017-05-03 08:52:00
如果是女學生喜歡上男老師呢?現在女學生也很早熟,甚至對性都很開放,男老師一直被挑逗也會有克制不住的時候啊。應該要以多方面思考,不應該單方面想。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0:22:00
這不噓不行 大學禁止跟訂入刑法是一樣的嗎?開玩笑欸道德是一回事 刑法是一回事 刑法不是用來保護道德的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3 00:24:00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0:26:00
通篇廢文 你拿大學內部規則來跟刑法比? WTF?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7-05-03 00:26:00
有點像是女板禁止提某兩個字 你覺得很棒想要套用到刑法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5-03 00:29:00
美國學校禁止師生戀,是有擴大約束到補習班的老師唷?你以為美國沒補習班、才藝班吧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5-03 00:31:00
照這個方法補教狼師不就逃掉了...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7-05-03 00:37:00
………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0:38:00
1.你到底在討論性交年齡還是師生戀阿?2.你要不要順便提一下聯邦法律承認在某些情況下12歲的性交就會是合法的?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40:00
我說師生戀你就說法律 我說法律你就說我到底要討論哪個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3 00:40:00
你講的美國法律根本沒管到補習班的師生戀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0:40:00
你管人家 他就是要講贏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0:40:00
你真的邏輯100分 我怕你了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7-05-03 00:41:00
怎麼覺得你好像為了定罪一個人 就去"微調"整套法律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0:41:00
我看你也沒考慮過調高合法性交年齡帶來的後果?比如說未成年懷孕管制的降低 避孕措施的難以推動青少年很有可能因為做愛就有刑事案底?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5-03 00:42:00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0:42:00
這些你有考慮嗎? 你沒有嘛 你只想著怎樣定一個人罪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3 00:42:00
我沒有聽過十六歲提高到十八歲的我只聽過十三歲條到十六歲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0:43:00
你拿大學內規來支持刑法增訂條文還要講什麼?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3 00:43:00
問題十三歲調到十六跟十六調到十八完全不一樣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46:00
原來google資料不能參考 google資料都沒有價值 XD那上面那個說教育部要提高限制 法界已經討論過的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5-03 00:47:00
對他來說 少數的11州有說服力 超過半數的31州是個屁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47:00
那個我在google也找的到資料 你要不要去嗆他我有說是個屁嗎? 我只說不是全部 是你們說打死不能改
作者: lodestar   2017-05-03 00:48:00
推資料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5-03 00:50:00
美國16歲性交合法多年,這些31州的居民都欠思慮囉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51:00
我有說欠思慮嗎? 其他州的意見不能參考?你打死16歲合法才是說其他州的居民欠思慮吧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0:52:00
這樣問好了,為什麼要改18主張改變的人需要提出說服人的理由,而不是反正差不多所以改看看阿..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53:00
一樣的問題 為什麼要維持16? 有16有18,那就不是定論嘛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0:54:00
你有看我第二句嗎?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54:00
最簡單的理由 今天事件就是老師等學生16就可以吃改18補習班老師就吃不到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3 00:54:00
然後18就可以吃了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0:54:00
當一個孩子有了性自主意識 國家有什麼理由強制介入?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0:55:00
你知道18歲是高三嗎?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0:55:00
刑法最忌諱你這種家父長式的思考模式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55:00
多2年成熟XDD 滿18會回去找高中補習班老師的有多少XDD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5-03 00:55:00
改18還是會有人敢吃啊... 重點根本不是在改這條法規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0:56:00
18歲.是.高.三.你自己好好算一下,拜託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56:00
還是會有人吃 多2年的思考 人變成熟的機會還是幼稚的機會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0:56:00
你要牽涉的是刑法欸 不是什麼阿貓阿狗的特別法是一個國家的基本六法 還要改一個很關鍵的年齡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57:00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0:57:00
理由只是不想給補習班老師吃? WTF 個案立法也沒你猛要抬槓大家來阿 憑什麼18比16成熟 因人而異吧?我主張應該要主觀判斷啦 把小孩子送去做心理鑑定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58:00
不管改幾歲 我都不會去吃學生啦 吃年輕不懂事的小孩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0:58:00
如果夠成熟就無罪 不夠成熟就有罪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0:58:00
什麼叫為什麼維持16 有16 有18就是不定數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0:58:00
那幹嘛不改到22,多思考四年更成熟反正保護高中生這論點已經沒用了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59:00
要主觀判斷也行阿 你不就提一條送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師判斷心理成不成熟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0:59:00
你住美國? 台灣16就是16 台灣什麼時候變成美國的州了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5-03 01:00:00
憑多2年的校園生活經驗就可以狂勝好幾年十幾年幾十年的社會經驗不會被騙? 更何況實際大學生也不過就那樣很多人難以說是成熟的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00:00
我沒有咬死16阿,要改變的人本來就要舉證為何改了比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00:00
對阿 民法行為能力也改成主觀判斷好了 讚讚讚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00:00
不然法定大學畢業好了 離開學生身分才得以性交 這樣防好防滿啊你真是天才大家都沒想到 好棒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01:00
研究生怎麼辦? 沒念完書不能打砲喔?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01:00
好啊 法定大學畢業阿 你提提看阿 我贊成阿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5-03 01:01:00
既然實行18歲合法可參考,16歲合法也可採用呀,你都說他們沒欠思慮,你也估狗美國,那台灣是不能引用美國31州的16歲規定唷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01:00
出社會兩年才算成熟吧,剛出社會隨便一個前輩看起來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02:00
欸 你們真的很笨欸!!!!問題不在學生啦問題是補習班老師不能打砲 懂嗎?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02:00
都好有經濟能力好成熟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02:00
研究生要改來改阿 你們硬要咬死16 然後跟我說18就是有問題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03:00
你這就叫標準的不知道為何要18歲=沒有服人的理由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03:00
死都不能改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03:00
哇噻真的 就這麼辦吧 走 明天去抗議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04:00
你是不是看不懂別人的話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04:00
不要說什麼原本就訂16 一堆法律都改過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04:00
16就是現行法律 你要改18總要有理由不是對著法律說你在堅持16什麼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05:00
舉證責任分配一下好不好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7-05-03 01:05:00
你是要禁師生戀還時打炮阿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05:00
法律不是用舉證 是用正反方意見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05:00
講 都講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05:00
我有咬死? 我叫你提出18一定比16好的理由你提出來我就認真考慮是否支持阿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06:00
我有正方意見 打擊人比較容易啊 你提你的意見來看看
作者: sleeplesser (嚮往蔚藍之海的企鵝冬冬)   2017-05-03 01:06:00
讚讚讚,都主觀判斷啊,以後想做生意的,都在攤位旁請個人專門做精神鑑定,鑑定通過才跟你銀貨兩訖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06:00
你這樣就可以當反方 那全台灣你一句我一句你18 他17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06:00
因為18老師吃不到 16老師吃得到 不爽給老師吃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06:00
要改變的人本來就要提出為何比較好,你是不是看不懂這句話??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07:00
主觀判斷誰說的? 22誰說的? 補習班老師不能打炮誰說的?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08:00
我們照著你的邏輯提出看法啊不然18的理由是什麼 你講到現在都講不出個所以然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08:00
我說出改變的理由 你要說出不變的理由 不是只有我要說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08:00
這人真的是來抬槓的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09:00
很會噓的盡量噓阿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09:00
你的理由不就兩個 1.美國少數州是18 2.不給老師吃這兩個理由有多爛 前面都討論過啦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09:00
所以你叫老師加你分數 你是要自己提理由 還是老師要找理由不給你加分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10:00
你們理由不就1個 改18=貞操帶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10:00
你放心 我一定噓到你這篇文章沒人看 避免創造更多法盲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10:00
一句話講四遍還看不懂....真的是奇耙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10:00
你理由不就一個 美國校規很棒 所以改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11:00
我講你也一樣聽不懂啊 奇葩
作者: sleeplesser (嚮往蔚藍之海的企鵝冬冬)   2017-05-03 01:11:00
黑啊,如果又出現不爽給玩咖吃的聲浪,那乾脆提高到35歲好了,因為玩咖對35歲以上的老妹沒興趣,提高到35歲,玩咖就吃不到這樣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12:00
你就繼續你的眾人皆醉我獨醒吧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12:00
耶 又可以噓了 你前幾天在八卦版那篇文章就很瞎了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12:00
這幾天真的很多這種跳針還自以為很猛1打10的,累了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13:00
繼續啦 我也不怕你噓你們邏輯才0分 開頭邏輯就0分調18=貞操帶的邏輯X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14:00
法律經過討論訂出16,請問你改18的理由?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15:00
我說出改變的理由 你要說出不變的理由 不是只有我要說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16:00
算了,仔細想想,這人從一開始就沒搞清楚18歲=高三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16:00
大哥,16是經過政府程序立法,理由很充分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16:00
理由很充分 那你一定知道 說出來聽聽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17:00
你po文目的不是就是要說為什麼改18 講到現在大家一個屁都看不懂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17:00
建議你直接提議立法"補習班老師禁止吃高中生",不要在那假鬼假怪扯年紀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18:00
奇怪你到底是要說師生戀還是合法性交年齡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18:00
靠,理由就是政府會同專家和行政機關經過充分討論阿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18:00
原來我說年紀就是假鬼假怪 你們都很有理由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18:00
人家不知道啦,人家就4要禁止補習班老師吃高中生因為你根本不是在乎年紀,你只是不想要補教老師吃高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19:00
你的18會同了那位專家,又經過那位民意代表呢?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19:00
中生,那幹嘛繞這麼無聊一圈...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19:00
充分討論 理由你一定知道 說出來阿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21:00
這人好像不太理解法律的產生.....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21:00
真的要說的話還要看當初這年齡限制的精神是什麼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22:00
繼續 調18=貞操帶的邏輯X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22:00
如果是從生理層面出發,就是感情方面自己負責,法不管如果是有考量到心理層面,那就有可議空間,但就如上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23:00
法不管就不會有通姦罪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23:00
你想一個人衝撞代議政治 你就去撞吧 撞死那些專家學者吧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23:00
述,18和16對高中補教老師眼裡基本無異,反正都是學生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23:00
理由就是該法律是由民意代表會同專家經過正常程序得出阿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24:00
我有說要衝撞嗎???????????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24:00
通姦罪和年齡限制有什麼關係...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24:00
請問你的理由,以及其權威性和民意基礎?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25:00
生理層面出發,就是感情方面自己負責,法不管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25:00
這幾天學到的教訓就是,遇到放棄邏輯的人快閃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26:00
對阿 遇到你們要快閃 調18=貞操帶的邏輯XDDDDDDD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26:00
推 ssd123698745: 真的要說的話還要看當初這"年齡限制"的精神是什麼你真的看不懂字,建議你嗆人前先把人家話看完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27:00
理由根本不用細說,你只是說不出你的理由打馬虎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27:00
年齡限制的精神會放在性交易 就不會放在通姦罪???????????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3 01:27:00
不知道欸 這邊只有我有提到貞操帶巴建議:不要把反對你的人都打成一群比較好喔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28:00
他會回你18=貞操帶 然後一個X一堆D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28:00
我就問你,你的理由有無1.民意基礎 2.專家意見?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28:00
喔 謝謝你喔^^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29:00
我不知道,你真的知道嗎? 我認真問我那一句本來就是說有這兩種可能但我想你也不知道,只是想要吵贏吧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29:00
沒有的話別說修法,你的理由只是自爽根本沒討論必要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29:00
民意基礎上面在找人聯署原來我只是想要吵贏 那還真是謝謝指教:)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30:00
所以就是現在沒啦? 那權威性的專業呢?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31:00
你的理由呢? 我回答一個問題 你可以說理由了吧?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33:00
你回答什麼?承認沒有民意支持且缺乏專業意見,是嗎?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33:00
那你回答什麼 答非所問的程序嗎XDD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34:00
理由就是,16的來源是經由民意機關會同專業意見討論而得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34:00
那是程序 不是當初立法的理由XDD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1:35:00
所以補習班幹出豬狗不如的事 立法限制學校教師??? XDD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35:00
這數字具有民意以及專業性,請問你的呢?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35:00
上面的人是提相關教育者喔 我有說限制學校教師?????XDD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1:36:00
那你去估狗啊 你不是很會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36:00
所以我說你一定知道理由 請說出來嘛你們說我不知道阿 那你們說出來看看阿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03 01:37:00
結果戀童癖都去當國中老師誘姦男童 重典真的有用?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37:00
討論之前要確定我們兩者理由在同一水平阿!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38:00
結果戀童癖都去當國中老師誘姦男童 真的嗎?現在很多嗎?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39:00
請先回答,你的理由專業性何在?沒有就是不值一提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39:00
你都沒說 那我怎麼知道你的理由有跟我同一水平?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39:00
https://goo.gl/OK3C4Q 這是民國24年刑法修正案的理由你若需要可以去國家圖書館or台政查國民政府公報那裏會有17年的刑法草案理由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40:00
政府立法都是經過民意會同專家討論,國中公民課本有,別秀下限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40:00
我相信樓上實證法學派們不能說服你 反正你也只會裝傻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41:00
謝謝喔:) 所以當初立法草案理由也只有似覺太嚴阿這樣就很充分嗎???????????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1:41:00
你來定義看看 怎麼樣才算相關教育者 通篇你都在說大學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41:00
= =這是手邊暫時能丟給你的東西而且貼給你看主要是要告訴你 民國24年考慮的是下修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1:42:00
現在冒出相關教育者 怎樣才叫相關教育者??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42:00
而不是調到18歲 時隔快100年 你卻覺得年輕學子更不成熟?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42:00
所以我相信你的意見一定經過民意和專家檢視吧?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43:00
然後我要告訴你 16歲就是16歲 用客觀年齡來計算主觀成熟本來就他媽的沒什麼太大理由 程序民主就是他的理由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44:00
套用你那句話 反正18到時候過程序也就是民主 也是理由阿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44:00
其實"調高限制年齡"這個東西還有更深的制度問題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44:00
對阿 但是你是修法者 你要提出理由讓程序通過阿XD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45:00
但這個東西不是每個人都能理解(甚至我覺得自己都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45:00
你怎麼搞不懂呢~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45:00
對阿 我就說現在就有民意提阿 他們提過程序過就好了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46:00
那你們現在戰我理由戰很爽 各種無限上綱是怎樣當初立法草案理由也只有似覺太嚴阿 這樣就很充分?
作者: Pujols56 (普神瘋56)   2017-05-03 01:47:00
痾....可以不要忽略專業性嗎?我還在等你回答耶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48:00
請問當初立法草案理由也只有似覺太嚴阿 這樣就很充分?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48:00
我就說了啦,他其實就是想要禁止補習班老師吃高中生你上去看他推文,他一開始以為18歲高中畢業了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49:00
我一定要澄清一下 那個是24年修正案立法院公報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49:00
後來有人說18歲還是高三之後,才冒出其他理由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50:00
你若真要找最初立法理由 那要去國家圖書館看國民政府公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50:00
你有看到我說的話嗎????????????
作者: livtyler0828 (冪密)   2017-05-03 01:50:00
萌萌4ni?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50:00
從此篇本文和他一開始推文,就看出他重點只是不想讓補習班狼師吃學生,年齡不是重點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5-03 01:52:00
真的上去爬一下推文,你們會發覺自己在浪費時間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52:00
攻擊我論點很簡單 我想看看除了似覺太嚴以外的理由阿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52:00
....................................................我好無言喔我找這公報也是花了點時間 結果給你這樣解讀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1:53:00
我也很無言阿...........................................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01:53:00
算我輸惹 you win~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2:01:00
想要得到完美答案?然後在PTT裡面找?你一定是搞錯了什麼 XD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2:03:00
那你噓我幹嘛 沒說出完美理由的又不是我
作者: MSNboy (Skypeboy)   2017-05-03 02:03:00
乾脆讓補習班老師通通閹割,問題就解決了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2:04:00
又一個無限上綱來囉 調18=全部閹割XDDDD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2:05:00
那麼在意推噓?那給你推阿XD 當初立法的人覺得16就夠成熟了而且還似覺太嚴阿 是你不滿意這答案 是你想要完美的答案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2:07:00
當初立法草案理由也只有似覺太嚴阿 很充分??????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2:07:00
世界上那裡來的完美答案? 而且修法也不需要說服你啦要答案不會自己找喔 家庭作業自己做好嗎?不要只會當伸手牌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2:08:00
對阿 不用說服我啊 那攻擊我的論點攻擊的很爽不是嗎?我有找阿 我提出不維持16的資料可是比似覺太嚴多很多呢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2:09:00
我覺得很充分阿 你覺得不充分 不完美 所以呢? 就不能立法?請問你那一位阿 只放了屁說不充分 那裡不充分阿 你說不充分 就是不充分?? XDD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2:09:00
是你們堅持16的立法草案理由也只有似覺太嚴阿 很充分?我說的就是屁 你們說的就是金針玉律 是這樣嗎?那請問你又哪位 學歷很高?很專業?
作者: jay791119 ("杰")   2017-05-03 02:11:00
晚安^^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2:12:00
晚安^^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2:13:00
本來就是屁 蒙古的法律 連最低合法年齡性交都沒定 找個美國各州的法律就當作找很多資料 根本笑死人 有人逼你喔?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2:14:00
對不起 上面有人噓我用美國套台灣喔 你用蒙古套不行喔那你只找蒙古的不就更少XDDDDDDDDDD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2:14:00
這麼玻璃心 你乾脆不要發文好了 不然到時候崩潰 XDDD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2:15:00
我沒崩潰阿 你怎麼診斷出我崩潰的? 隔空診斷???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2:16:00
世界各國的年齡規定都不一樣 所以年齡根本就是不是重點還完美答案勒 連重點都搞錯 根本笑話一則 哈哈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2:17:00
年齡不是重點怎麼改個16就一堆人瘋狂攻擊?? 你現在不也是?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2:17:00
你看看 就知道你閱讀能力差 不然到時候崩潰=你現在崩潰??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2:18:00
挖 你閱讀能力一定超好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2:18:00
怕你"到時候"崩潰 這麼白話你總該看得懂了吧?不懂可以問唷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2:59:00
好會吵 午餐都吃了回來看你還在吵
作者: s3f4e9g6aa7 (香腸男孩)   2017-05-03 03:06:00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5-03 03:15:00
美國那是老師才有這種規定吧 不是補習班老師再來 是否要禁師生戀為啥要只拿美國當標準阿@@
作者: bab7171   2017-05-03 03:19:00
會喊噓 應該都是心懷不軌,要不然為啥反對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03:33:00
樓上邏輯就像你沒做壞事為什麼不能在你家裝監視器修改法律是要花公帑的 如果改的理由只是試試看 那請問你們把法治兩國字當成什麼兩個字
作者: chogosu (nickname)   2017-05-03 03:35:00
推,微調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3:56:00
未滿16怕被高中老師吃要上調>撐到18>怕被大學教授吃再上調到?22還是30>然後怕被老闆用權勢吃再上調到??乾脆立法規定女生要到退休不怕被權威引誘威脅才可以合法性交妳說好嗎?XD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3:59:00
可以啊 大家可以討論阿 說了你們堅持不調而已啊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4:05:00
雖然我不清楚為什麼當初是訂16歲,不過既然你覺該改到18歲,可以跟我說一下改了這兩年可以防止些什麼好嗎?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07:00
請你先說吧:) 反正我的理由在上面都被炮爛了阿
作者: kaltu (ka)   2017-05-03 04:07:00
西班牙褫奪公民性自主權直到到13歲歸還,台灣現行法律是到16歲才歸還,13到16的考慮有非常多既有文章甚至論文以非常高水準的論據和邏輯在爭論,你連看都沒看過就出來嘴16甚至還要再延後到18。你真的有試著理解動用國家級權力強制移除所有人民性自主權這一件事情的影響性有多大嗎?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08:00
恩 所以請問你的理由是?當初立法草案理由也只有似覺太嚴阿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4:10:00
因為妳覺得16不夠好,該改18。然後上面焦點跟本轉來轉去,所以我想聽聽你完整的看法啊?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11:00
你看上面就知道囉 我想聽聽你的理由我沒有說該改18 我只是問說 為什麼不能改
作者: viza (信用卡)   2017-05-03 04:12:00
我以為我到了joke版欸,你繼續自嗨吧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13:00
世界上不是全部國家都16 那為什麼不能討論可不可以改請繼續噓阿 我又沒差XD 貶低我的言論成笑話就可以了嗎?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4:14:00
所以你也沒有什麼特別理由,只是突然想到個數字?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5-03 04:15:00
美國大學之所以禁止師生戀是為了利益迴避吧!又不是為了保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15:00
什麼叫突然想到個數字?當初立法草案理由也只有似覺太嚴阿 這樣很精準嗎?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16:00
禁止的理由文章裏面有阿 保護雙方跟避免權力不對等阿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4:18:00
因為我想說既然你覺得16不夠好,是不是該提高到18,就應該至少有一個理由,讓你足以覺得有必要討論或者要提高啊,如果連一個理由都沒有說要提高2歲的,當然會讓人覺得這個數字是隨便喊的啊?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19:00
當初立法草案理由也只有似覺太嚴阿 這樣算不算隨便喊XD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4:22:00
這樣沒辦法討論,你率先說要改的卻連為什麼要提高2歲,以及提高兩歲有什麼優點都說不出來,不禁會讓人覺得假使今天法定是18歲,你還是會問為什麼不能提高兩歲,會變成純找碴的感覺
作者: viza (信用卡)   2017-05-03 04:23:00
我相信明眼人都知道你是在討論還是在自嗨的啦科科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23:00
就說我理由上面都被炮阿 那16方有沒有似覺太嚴以外的理由?沒關係啊 明眼人又不是你跟我決定:)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4:26:00
不然給你一個建議。如果你對自己的主張沒有信心,就不要開這種題目。因為這種題目對你不利,大家一定會問你為什麼要多兩歲。這是合理的問題和辯論技巧。你應該要把題目改成:未什麼合法年齡是16歲,這樣你才會從守方變成攻方。="=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27:00
不是喔 辯論都會有正反方意見的 本來就雙方都要提意見攻擊別人很簡單 既然你們覺得我論點爛透 那你們一定有很棒的理由嘛 我洗耳恭聽阿而且我上面就說了 我重點就在為什麼不能改 不就是你所說的題目嗎?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4:31:00
因為你的題目本來就不利。是因為你覺得該改成18歲,這樣對方不需要比16vs18,or16vs其它。反而是你必須要比18vs其他。我這樣說你了解了嗎?="=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31:00
我沒說該改18 我只是說不是全世界都16 所以可以討論歲數至於開頭 只是反駁有人說改18=全部未成年女性戴貞操帶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4:38:00
然後你比較想談的到底是幾歲合法性交還是教師能否和學生性交?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39:00
都可以談阿 只是現在不就在談合法性行為歲數?我只想問 為什麼堅持16不能改??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4:40:00
題目不一樣啊。混合討論會離題。你要先決定一個題目阿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41:00
我就說了 只是現在不就在談合法性行為歲數?我只想問 為什麼堅持16不能改??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4:42:00
如果你問我,我會覺得沒必要改。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42:00
為什麼沒必要 理由呢?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4:50:00
很簡單。我認為16國中畢業。也就是在以前,是基礎教育完成的年紀。也就是說,如果你不唸書,可以開始工作養活自己的年紀。然後現在資訊比以前更流通且更容易獲得,小孩更成熟,沒理由年紀反而越拖越後面。甚至我還認為未滿18除殺父母不能死刑的條款要廢掉。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51:00
容我提出不一樣的想法 根據研究 生理成熟的確提早但心理方面並不是 資本化的社會在父母的照顧下反而更久
作者: twolight (兩兩兩兩光)   2017-05-03 04:54:00
補習班老師只是俗稱,是商人哪是老師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4:55:00
嗨 你好 走錯棚嗎? 這邊是討論合法性行為歲數喔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4:59:00
問題是心理到底怎樣才算成熟?法律不能規範這麼模糊的東西。而且這是不合理的說法。我們從小可以接觸的資訊多了,反而要因為父母的溺愛而延遲我們該負責任的時間?這種說法就好像以前只能走路上學要6:00到校,現在有公車可以搭容易賴床反而要把到校時間延到6:30一樣奇怪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00:00
不是因為父母的溺愛 而是因為人要學習的東西比以前多更多在100年前 農家的孩子不上學 長大繼承家庭就好 一樣耕田一樣可以養活自己 一樣可以得到肯定今天知識爆炸的時代 唸完高中都是魯蛇 後段大學一樣慘人們為了求一份好工作 所以只好拼命地念書心理的成熟不比以前快 我同意你說的模糊 既然模糊那就可以討論 而不是咬死16不能改這個點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06:00
就業年齡移後和懂事的程度是兩回事。以前人小學被打只會乖乖認了。而現在小學生知道要打家暴專線,這就是知識的力量。更何況如果你要把就業年齡當成合法性交年齡那可能要規定到25~30了更不合理
作者: SamuelKL (不是肥宅)   2017-05-03 05:06:00
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美國大學禁止師生戀是為了要確保證這間學校出來的學歷是值錢的?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07:00
抱歉 現在小孩不一定會打家暴專線 我以前做學校輔導的時候 遇到被家暴的小孩 都還是乖乖聽父母的話...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08:00
我知道不一定,單是比例絕對變多。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08:00
你能想像姐姐會拿高爾夫球桿打他嗎?你怎麼知道變多 多數轉來轉去 沒找到合適家庭 還是又回來原生家庭社工.諮商拚了命家訪 輔導 一次創傷 就又回到原點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10:00
我是說知道要求助的變多="=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11:00
或許是變多 但在我的經驗 真的幾乎沒有都要被送走了 他還是想媽媽因為他們生活環境是最惡質的一群 連飯都吃不飽 何來資訊...通常都是學校師長發現 但父母還會偷帶或用搶的 不讓他走上面討論師生戀的大大 理由我有寫在本文裡面喔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15:00
你無法否認在這個世代,小朋友的資訊獲得比以前更容易,更多。既然如此,比起以前更早熟(生理心理 撇除對家長的依賴),為什麼反而要延後甚至大輻延後自己的身體權力呢?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15:00
帶他們出去吃個雞腿飯.甜點 他們嘴上不說 但會默默對你好我說了 要拼命的拼命的念考試要用的書 其他時間有多少?這就是為什麼心理成熟沒有變快的原因 沒有變快 甚至變慢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17:00
你說的其它時間是指什麼時間呢?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18:00
一天扣除上學.洗澡.補習.睡覺之外的時間 請問有多少而且重點就在心理成熟沒有變快 沒有變快 甚至變慢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21:00
這些時間和判斷力沒有影想。如果照你這麼說可以成立。未來入社會工作把上學換成上班,加班,兼差,狀況也不會改善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21:00
為什麼沒有影響 你前面說資訊多就變快 所以要減非也非也 你進社會了嗎? 如果進了 你承認上班跟上學一樣?你自己聽了都會笑吧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23:00
而且你剛剛提到一個重點,其實你可能沒有發現。就是判斷力和年紀沒有相關。和我們對下一代的教的,給他的環境才會關係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24:00
判斷力絕對和年紀有關 不然你會說3歲跟20歲一樣嗎?教育可以改進 學校.社會.家庭都可以進步 但那是另一層面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25:00
就是因為父母保護過度,只會說先唸書其他不要管,才會出現那麼多到快30還沒真正談過感情白紙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26:00
對 保護過度 那請問你要怎麼解決? 數十年甚至數千年的沉痾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27:00
3歲?跟本還沒接受教育。我說的是,就是因為有太多父母和你一樣,只會唸書唸書,所以才會導致快30還很多愛情白紙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28:00
抱歉 我不會叫我子女只是唸書唸書 該教的都要教所有我能教的我都會教 人際.愛情.人生.心理 都教教育本來就不是學校負責 家長本來就要負責 畢竟是自己的孩子 自己不教那要誰教?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31:00
所以我才說,16改18連治標都算不上,只能勉強說讓有心人士延後兩年,而這兩年照目前情況,90%還限在你說的唸書再唸書的循環,幫助跟本不大。你如果想要治標,至少也要說20.22歲。不然跟沒提是一樣的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32:00
我說可以討論 我沒有說改18 改20.22還是幾歲都行 大家討論我只說不是咬死16不能改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33:00
你又說到一個重點,這本來就不完全是學校的責任。父母不會教。只知道叫小孩唸書的,你延長那兩年跟本沒意義。有在教的也不需要真的到18歲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34:00
請問你怎麼知道沒意義 而且你不是說可以改20.22?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36:00
所以為什麼我會說16。就是正常情況下。國家給你的教育,和父母的家庭教育,16歲應該可以做這些判斷。如果不行,那是個人問題,父母問題,學校問題。法律不可能太過限制人民自由。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37:00
你回到原點了 什麼叫正常?當初立法草案理由也只有似覺太嚴阿 這樣很精準嗎?很充分嗎?而且如果你說學校問題 那就牽扯公益性 完全就可以討論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38:00
我認為有受教權,有接受教育到國中完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40:00
而且如果你說學校問題 那就牽扯公益性 完全就可以討論教育乃國民根本大計 教育不完全牽扯太大了 公益性十足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45:00
那是我自己認為的原因和年齡。剛剛也抽空查了一下,目前查的到的世界各國,除了規定不能有婚前性行為的之外,落在12~19歲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48:00
所以就大家來討論嘛 如果16派理由充分 那自然不會改阿誰知道改多改少 12~19都有可能阿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49:00
然後我也錯了,我還認為需要教育嘞,刑法規定好像是法律上認定一個人具有自由表達意志,獨立進行活動能力的最低年齡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50:00
這也很抽象阿 所以根本可以討論阿自由表達意志,獨立進行活動能力 本來就要教育跟成長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5:56:00
我沒說不能討論啊。我認為性交與其在限制年齡上大作文章,宣導女生對自己的身體所有權才是重點,與其同時不應該灌輸唸書就好,感情先別管的觀念。這樣,16歲就足以。更何況高中非義務教育,也就是本來就要有開始靠自己生活的準備了。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5:58:00
所以可以討論嘛 那就沒問題啊你的16要建立在前提完成的情形下才可以啊我同意要做 但可以多方面著手 16不是定論可以討論就好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6:01:00
那是我的意見。只是法律不可能說雖滿16但是因為國中前撬課過多,家庭不美滿所以歲然滿16還是要罰吧?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6:02:00
不會啊 所以大家討論阿 阿如果討論完是16那就16阿我說了重點在16不是定論 要可以討論
作者: anisakis1824 (自由人)   2017-05-03 06:03:00
所以目前看來雖然有點沒辦法,我還是比較支持原來的沒有條件的16歲,因為我覺得立法之初有考量過這幾點,所以當時是訂16歲。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6:04:00
當初立法草案理由也只有似覺太嚴 完全看不出其他理由反正你覺得要16 但同意可以討論就好討論就是各方角力了 拿完整論述出來說服各方吧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7-05-03 06:09:00
在台灣 多兩年跟沒有一樣 因為教育不會教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6:09:00
嗨 你好 我說了重點在16不是定論 要可以討論不是教育不會教就=多兩年跟沒有一樣吧? 這麼肯定的理由?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7-05-03 06:20:00
幾歲才有性自主權當然可以討論 但要看討論者能端出什麼菜 僅僅是因為一個人16歲被騙感情 然後自殺就要求拉高那哪天二十幾歲的人被電競選手劈腿加射到墮胎 是不是又要保障到25歲 這是治標的方法不是治本的方法
作者: RealWill (咕)   2017-05-03 06:37:00
師生戀的問題本來就不是年齡,要改法律也不是16改18就好。而是權力利益地位關係的不對等,只是剛好年齡會有差距而已,你提的美國大學禁止師生戀,難道是因為他們的學生都未滿18?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7-05-03 06:49:00
另外法律是人訂出來的東西 沒有完美 都可以討論 既然你是攻方(要求改變)提出論點的人應該是你 不是來對守方要求解惑的..
作者: NingK (檸~)   2017-05-03 07:12:00
直接成年人不得與未滿18歲性交就好,為什麼要限定教育工作者,其他行業不算右肩就是了
作者: tcod (圈)   2017-05-03 07:16:00
連法的安定性都不懂,是法盲無誤
作者: canis831025 (熾鸑)   2017-05-03 07:28:00
大學/學校禁止 vs 刑法???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3 07:50:00
現在是要討論入法欸,不是單純校規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10:03:00
一覺醒來 怎麼還有人在教導理盲阿 理盲是沒藥救的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7-05-03 10:30:00
妳才上綱
作者: TOBYMINMIN (MIN)   2017-05-03 11:45:00
無聊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12:05:00
當初可是似覺太嚴就否定法的安定性呢?有沒有那麼脆弱XD一句話貶低別人,各位就會是對的嗎?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7-05-03 12:33:00
那個你的菜端出來了嗎? 要不要再給你一分鐘做醬汁?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5-03 13:39:00
哀 給你資料你看不懂就算了 還要汙衊那也只是一份公報 不是立法理由 很難懂嗎?何況那次修法是調降年齡 不是調高你要跟別人隨便亂扯我隨便 那請不要亂解讀那份資料我好歹也是花時間找給你看的你真的應該學一下 該怎麼去尊重別人的專業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14:17:00
如果說的是事實 何來貶低之說? 其他人是對的 是因為他們論述 有得有憑有據 有德說得合情合理 不是因為他們貶低你所以他們才是對的 麻煩你搞清楚.....
作者: kevin801117 (竹竿)   2017-05-03 14:40:00
你真的好棒喔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7-05-03 16:46:00
不用再回了其實 問他改的理由 他只會說什麼似覺太嚴你先說你的16是不定數什麼的講一輩子不會有答案 跟國小生吵架一樣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7-05-03 20:46:00
查了一下美加都有與17歲學生發生性行為被判刑的例子應該是有針對師生性行為制定特別的法律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22:11:00
尊重別人的專業XDDD 自己提出來的資料就這樣而已辯論本來就有正反 辯論都沒學過就不用扣別人帽子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