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我覺得這有幾個執行上的困難,
也就是說-我反對,我把反對的意見講出來,給大家參考參考。
1 為什麼是18歲?
17歲 高中 被老師騙感情 很可憐;
21歲 大學 被老師騙感情 不可憐?
還是說,大學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不必限制到20?
那為什麼高中生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十八、二十,這兩年有何重大差異?
2 教育工作者如何定義?
補習班老師不需要教師證的,而我也沒看過家教有報稅的。
那該怎麼定義對方是教育工作者?
總不能來個"說你是,你就是",那個叫做屈打成招。
3 玩得過那些有細細研究法律條文的人嘛?
這是我個人最反對的部分,舉兩個例子。
3A #1P1iRm-3 (WomenTalk)
某國立高中一案當事人小薰的自白,老師跟她說:「我一直在等你滿十六歲..」。
今天法律通過,從此沒有等到十六歲,變成等到十八歲,問題就解決了?
3B 花了幾年知道這叫姦
嗯、過了幾年,
很可能證據早就在這幾年間消失了,然後該怎麼辦呢?
難道要拿出本小說,來個"說你是,你就是"?
所以說,那個就是屈打成招啊!
~~~我是可能會被說仇女的分隔線~~~
是,房思琪很可憐,但就爲了避免遇到李國華,所以每個女的都要用繩子綁起來?
講極端的,今天如果真的要不計代價,
那回到中世紀那種亂世重典,就絕對沒問題了!
教導大家婚前性行為是罪惡的,出軌者則一律吊死,
女性婚前都有義務戴貞操帶,鑰匙要交與監護人保管。
保證已婚男子(活著的)每個都愛家,小妹妹也絕對不會大叔給騙上床。
還有機會可以發篇新聞:「我國女權進步 未成年女性貞操帶配戴率99%以上」
讚吧! 全球首創女權用貞操帶!
但如果,你覺得這樣的做法很荒謬,
那請想一下,為什麼把十六這個數字改成十八就不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