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賺錢是不是比較大聲?

作者: antu1019 (kid)   2017-01-31 18:40:07
※ 引述《Xx689xX (陸八玖)》之銘言:
: 今天好友找我哭訴
: 我覺得這件事真的很扯
: 重點是還發生在我身邊的朋友
: 我覺得很可怕 上來和大家討論~
: 好友是女性 她有在上班
: 她和她老公結婚2年
: 因為她是在某上市公司做管理級的
: 薪水很高 一年應該有2kk左右
: 好友老公在做設計
: 每天工作超時 薪水也不穩定
: 應該一年有600k就偷笑了
: 他們一起買房子 一起住
: 婚前說好一切都照薪水比例分擔
: 房貸也是共同名下
: (在台北大安 總不可能叫他付一半…他也付不出來)
: 因為她老公工作時間太長了
: 所以她一回家就煮飯弄好老公也回家
: 他老公回家也是就去幫忙洗衣服洗碗做家事
: 換我朋友休息
: 到這裡都還好… 但我朋友覺得賺那小錢不如讓她下班能有好好的休息時間
: 希望她老公不要上班 在家裡做早午晚餐給她吃
: 反正她也有在投資 一年淨利可達20%左右 應該hold的住房貸
: 結果她老公就不爽
: 表示他也有工作權利 為什麼要叫他在家當小狼狗
: 最不爽的是 她老公的好友都叫他千萬不要放棄工作權利
: 因為這樣婚姻以後就被吃死死講話就無法大聲了
: 這什麼爛朋友!!!
: 想問一下女孩身邊有沒有類似例子
: 結婚後沒工作就是處於弱勢的一方嗎?
: 賺那點小錢為什麼不乾脆辭掉讓生活更好
: 我好友要怎麼勸她老公
男生專心在家後
願意把錢全部交給男生,每個月只拿5000零用錢嗎?
然後房子車子全部都在男生的名下
這樣男生才有安全感
作者: jennya (Jennya)   2017-01-31 19:18:00
如果一個人賺錢,一個人家務照顧小孩,的確錢就要兩人一起管~房子記得可以登記在兩人名下?其實這些都是怕離婚以後,負責家務的那方什麼都沒有、還喪失好幾年的工作經驗、離婚以後無法在社會找到好工作;目前現代人的解法,可以先協調好離婚契約,也可以關心離婚以後法院都怎麼判財產分給負責家務的配偶。像一些男鄉民常常諷刺離婚還要付贍養費,為了負擔家務的配偶方的正義(不論該負擔家務的是男是女),都應該要教育那些男鄉民,贍養費是很合理的。(合理的原因如我上面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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