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孩贊成同志收養嗎?

作者: xspeed1005 (xspeed1005)   2016-11-29 15:00:01
既然大家都這麼為孩子著想,閒閒沒事,我也在鍵盤上為孩子著想一下。
我是贊成同志收養。
很多人幻想同志收養,小孩會被歧視或罷凌,但發生的情況可能未必有大家在鍵盤上想像
的這麼高。首先不見得每個人都知道別人的家庭組成(就我的情況,我好像也只知道1~2
個比較要好的同學父母的狀況,大部份的人談到父母都在抱怨,父母在話題中同時登場的
情況好像也不是很多,也就是別人可能根本不知道眼前的人出自同志家庭),就算知道,
也不見得會歧視或排斥,就算真的有人歧視排斥,要演變到罷凌的極率又更低了(若被收
養者是嬰幼童,等到入學也是好幾年後的事,社會更開放,發生機率好像又更小了一些)

而且如果目前需要領養的小孩供不應求,人人搶著要,選擇一般人認為所謂正常的家庭(
雖然我覺得這只是異性戀自我感覺良好的偏見),或許還有道理,但現在明明很多孩子是
擠在這些社福機構中,共同爭搶少少的資源,大家憑什麼因為自己的仇恨、偏見、恐懼或
自己對所謂正常家庭的想像,擅自幻想這些孩子一定會被歧視或罷凌,而剝奪這些孩子擁
有愛他的家人或享有其他資源的機會,怎麼說生活經濟無虞,平時有人關心,生日有禮物
,過年有紅包,應該都比待在社福機構無人聞問的好吧。
當然如果大家這麼為這些孩子著想,懷抱著強烈的決心,覺得有任何一點被歧視或罷凌的
機會都不能發生,一定要反對到底,甚至要訴諸公投,我其實也不反對,不過畢竟大家的
反對,影響的都是每一個活生生的人,應該要為最後的結果負點責任,所以是否是應該要
加稅,讓這些孩子,至少在經濟上享有一般小康家庭的生活?
不過我這個人比較自私,我讚成同性收養,也不想多付稅去幫不負責任的異性戀擦屁投,
所以覺得應該要以記名公投的方式,讓真正想維護傳統家庭價值的人出錢,相信這些人這
麼為孩子著想,應該不介意從每個月的扣個幾千幾萬塊援助這些孩子的生活吧。
希望前幾篇推文中反對的人一起來饗應,讓孩子過著更好的生活。
作者: Bejita (Bejita)   2016-11-29 15:07:00
就我所知目前收養制度要經過三關,社工、法院、原生家庭同意你隔壁的小王領不領養孩子,到底關你什麼事了,未免管太寬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6-11-29 15:47:00
等妳生了小孩,小孩上學了,妳就知道什麼叫天真浪漫
作者: MonkeyCL (猴總召)   2016-11-29 15:47:00
反正是別人的小孩,風向正確最重要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6-11-29 15:48:00
3F的心臟正在快速跳動著*super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6-11-29 15:57:00
我沒反對收養哦!認可收養與否又不是以同婚為唯一考量,只是覺得挺同婚者太輕忽修法層面影響,認為真愛無敵可解決一切
作者: IBzz (→剎 氣 a 你 逆←)   2016-11-29 15:57:00
就算真的會被歧視 我們要做的是教導身邊的人不該歧視 而不是因此打壓被歧視的人的權益啊
作者: MonkeyCL (猴總召)   2016-11-29 16:00:00
真愛無敵,用愛發電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1-29 16:05:00
真愛不能收養小孩…法院跟社工認可才行…無關性別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6-11-29 16:06:00
另外我長期捐助社福機構十幾年,未來沒意外應當繼續扣款,妳在叫別人經濟援助時,自己又捐了多少妳的論點很棒,請妳務必加入修法內容,真過我就付錢,不然就別拿出來讓人笑話老娘養小孩養了十幾年,還不知道要花多少錢嗎? 有本事,妳就去修法讓妳的論點通過,我ㄧ次付清到十八歲的費用。沒當過媽的人,在告訴大家收養小孩很容易嗎?多方考量對小孩有問題嗎?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6-11-29 16:32:00
砰通砰通砰通砰通砰通
作者: objection (ㄎㄎㄎ)   2016-11-29 16:38:00
會被歧視的人多了去了,大家都不能生小孩?窮人?殘障人士?這些人的小孩會不會被歧視?做錯事的是歧視別人的人啊!
作者: xx13188xx (阿廷)   2016-11-29 16:47:00
想要收養小孩的同志在收養前會謹慎的思考,可能他們也沒當過父母,但至少比一些還沒準備好就生小孩的異性想都不想後果的好,如果異性戀不隨便棄養小孩,現在根本就不用討論同性收養小孩的問題。而且收養評估不是想像中的簡單,通常都有一定的經濟能力。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6-11-29 16:48:00
會覺得「被同志收養的孩子會被歧視」這種人本身就會歧視別人了 你不去歧視的話不就好了!
作者: vesia (歐帕)   2016-11-29 16:50:00
以台灣的民情來說 先開放收養成年子女,子女願意被收養就沒問題了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6-11-29 16:52:00
那些口口聲聲說為了小孩好的異性戀怎麼不自己去收養呢?
作者: MonkeyCL (猴總召)   2016-11-29 16:53:00
收養也不會出來大聲嚷嚷吧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6-11-29 16:54:00
super~就算已經有一堆專家出來說話了,反對者還是相信自己那一套呀!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6-11-29 16:54:00
妳連民法有沒有成年收養都不知道,就提出反對者應付費的觀點,立論基礎實待檢驗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6-11-29 16:55:00
講一堆不可能實現的解法就是打嘴砲而已啦= =你那莫名其妙的解法如果過得了的話 我就乖乖付錢啊活在連一個obov都對付不了的社會 還妄想那麼多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6-11-29 16:59:00
收養有很多型態的收養,一方有血緣之收養,雙方皆無血緣之收養,要開放到何種程度,與人工生殖法及其他法規有無衝突,有無準正認領之適用,這些都不是僅問贊不贊成,反對者要付費,就可解決的。真愛值得認同,但不能解決所有問題,真理值得擁護,但信奉須有方法
作者: vesia (歐帕)   2016-11-29 17:01:00
收養感情好的親戚孤兒啊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6-11-29 17:02:00
該繳的稅也沒少繳過 我是不相信兩千萬人來攤會有多少啦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6-11-29 17:02:00
的論點只是增加更多歧視
作者: vesia (歐帕)   2016-11-29 17:03:00
例如照顧從小父母雙亡的親戚孤兒,彼此有親子之情為了法律上的保障(緊急手術簽名、遺產)等收養成年孤兒很實在的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6-11-29 17:04:00
這篇就拿幾千一萬的數字嚇唬人而已整個國家攤下來數字根本不可能那麼大況且一年花在養退休軍公教的錢都不知道這個幾倍了
作者: vesia (歐帕)   2016-11-29 17:06:00
如果你是想減少被遺棄的孩子,那強制遺棄前科者避孕好了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6-11-29 17:06:00
拿來做社福實際多了
作者: vesia (歐帕)   2016-11-29 17:07:00
開放收養不能解決源頭方向錯誤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6-11-29 17:08:00
1. 你那是爛方法 跟本不可能過2. 如果算下來一個人只要幾百塊 記名反對的一定一堆啦
作者: xx13188xx (阿廷)   2016-11-29 17:09:00
我覺得原po想說的是反對者並不知道那些孤兒想不想被同性收養,讓他們少了一個被領養的希望。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6-11-29 17:11:00
原po關心的是錢,認為同志收養可解決被異性戀遺棄的小孩,反對者應付費,因為她不想繳稅養這些小孩,我沒說錯吧!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6-11-29 17:15:00
我講白了 哪天DPP甚至KMT發神經用了你這方法算下來幾百元 我願意付 幾千元 我就隨便他們了
作者: w603210326 (炎)   2016-11-29 17:44:00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6-11-29 18:12:00
推樓上XD
作者: lastevil (流雲)   2016-11-29 18:17:00
這麼多非現實的如果... 應該PO到閒聊版
作者: Stara999   2016-11-29 1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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