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修民法推婚姻平權 邱太三:不能只想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6-11-20 01:41:57
※ 引述《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之銘言:
:   我也贊成邱太三部長的觀點,同性婚姻立法應該以特別法為之。
:   看看時代力量黨團版本及許毓仁版本就知道真要直接把民法的那些
: 親屬稱謂中性化,一堆法條都要修正了。
法律為了不歧視本就該修改,以前為了性別歧視已經修過一次了
這次為了性傾向歧視修改其實我覺得無妨
但妳要怎麼叫妳爸媽,阿公阿罵還有祖宗十八代那是妳家的事^^
:   不然就用尤美女版本最精簡。
:   但接下來還有多元成家法案怎麼辦?
:   個個都要直接動民法的話,那民法要一修再修了。
:   所以,我個人認為同性婚姻立法及將來的多元成家立法,應該以特
: 別法為之較佳。
沒必要,立個特別法結果跟民法裡面的內容87%像根本畫蛇添足,
而且台灣民法該修待修的地方本來就很多,早該與時俱進修改一番了^^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6-11-20 02:00:00
真的 明明是法治國家居然還怕麻煩就不修法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1-20 02:02:00
這四年民法就已經修七次了,有什麼不好再修了立委又不是沒領錢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6-11-20 02:08:00
台灣要修的東西好多...立委真的一大票都沒作用阿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1-20 02:09:00
應該要草案超過多久沒審就扣薪水或電一下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11-20 02:15:00
這樣可能會缺電很嚴重XDDDDD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6-11-20 02:54:00
https://goo.gl/YpqLWP民法親屬篇修法運動與台灣婦女人權像民法本來就改過許多次,以符合現代男女平權
作者: KernelChen ( )   2016-11-20 06:00:00
玻璃心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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