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反對同婚的是住海邊膩?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11-16 13:37:22
「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我以為會上 ptt 的都是些思想比較先進的年輕人,
都對這話應該也有些基本的認識,
但是好像挺多人沒有的,令人有點唏噓。
當然這「說話的權利」也不能無限上綱,
以標題的這話題來說,以下幾種言論是遭到不該被捍衛的
同性戀是犯罪,骯髒,毀滅全人類!
- 某孫姓中國人
可是同性戀不正常啊,讓他們結婚不就等於承認他們正常。
- 某曾姓專欄作家聽路上媽媽說的
同性戀會造成人類滅絕
- 某李姓資深藝人
拿聖經反對同性戀結婚的是無腦基督徒
- 某 ptt 網友發文
不管你是想跟爸爸媽媽還是喵喵豬豬結婚 我都會幫你的愛情加油>\\\<
- 某 ptt x 網友推文
所以不罵同性戀結婚的就要跟同性上床?
所以不罵加稅的就要身家捐出來?
所以不罵性交易除罪化的老婆小孩就要去賣身?
這種酸文真的劣質,我看不起會推這種文的人
但以下幾種我認為是該被捍衛的
支持的同性婚姻的聲音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11
反對同性婚姻的聲音
https://taiwanfamily.com/related-posts/artice02
我並不是這些聲音的對錯,
對錯一直的不是重點,這是道德問題哪有對錯,
道德的起源就是多數人的共識,
同性戀結婚到底該不該入法,
要入法,是用現行結婚法令,還是另訂同性婚姻法,
這些都是看共識到哪。
支持者占了絕大多數,同性婚姻就會成功,
反對者占了絕大多數,同性婚姻就會失敗。
二派人各自發聲,爭取顯性的表態者,
本來就是正常不過的事。
但是我看不起的是那些用醜化、揶揄、謾罵
等方法攻擊和自己不同想法的人。
老實說我本來以為會惡意攻擊其他陣營的是反對同性婚姻的人比較多,
再怎麼說同性戀浮上檯面的表態本來就是這年代開放主義的代表之一,
但我好像太天真了,網路上二邊的這種惡質攻擊者好像一樣多,
在 ptt 上反對的就猛推些甲甲肛肛,
贊成的就猛推些前面 x 網友的那種東西,
好像沒有哪邊比較高明。= =
自認為是思想開放的年輕人,
就該試著理解各種不同聲音存在的理由,
當然這不是說接受所有的看法而不論斷是非,
而是在有自己的看法的情況下,
能以論理來駁倒或說服其他人接受你的觀念。
就算做不到,最低的底線也該是允許不同的聲音,
而不是看到不同的聲音就開罵開酸。
當然更不要這樣
噓 S*****: 純噓老男人在女版發文
這種攻擊到底這算甚麼啊?
對了,好像講再多也沒用,一定要表態才行。
如果用下面的題目舉辦公投,我的答案會是這樣
(贊成) 你贊成民法加入同性戀婚姻的附加條款嗎?
(反對) 你贊成直系血親加入民法婚姻的範疇嗎?
(撕票) 你贊成人和狗結婚嗎?
法律甚麼時候把狗當作自然人個體了?
至少先投票讓狗變成自然人再來談這話題好嗎? :p
但我不會依個人的道德觀去跟 ptt 某些網友一起罵護家盟和基督教喔 = =a
(除了他們不理性的糟糕言論外,不過糟糕言論二邊都有就是了)
作者: sukikunai (______)   2016-11-16 13:41:00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6-11-16 13:41:00
對於看錯ID再次說聲抱歉,推這篇。歧視言論本就不受保障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6-11-16 13:41:00
我怎麼覺得剛好相反 上面那些話只不過是個人價值觀的體現 並不會影響到同志團體的實際權力 但是反對同志婚姻權力反而會實際影響同志團體的人權
作者: kaiyine (夏)   2016-11-16 13:42:00
我覺得任何人想結婚都不應該受法律干涉,憑什麼我們能決定其他人要不要結婚還能產生法律效力,討厭同性戀的可以選擇無視他們,就像我討厭吃青椒就不會去點那道菜,可是也不會去翻隔壁有擺青椒的桌子= =
作者: hjhj2005 (泰山莖乘五)   2016-11-16 13:45:00
我女友逼我吃苦瓜QQ
作者: kaiyine (夏)   2016-11-16 13:46:00
你可以選擇分手,可是不能告她
作者: xixirio   2016-11-16 13:49:00
不祝福被說跟反同的保守派是同一種心態,真心祝福又被說是酸文。。。人家也看不起惱羞成怒的假道學自助餐啊QQ
作者: CPQ (CPQ)   2016-11-16 13:50:00
任何人想結婚包含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兄弟姊妹嗎
作者: hjhj2005 (泰山莖乘五)   2016-11-16 13:51:00
現在甲甲拉拉要結婚的權利 不要拉其他來搭便車!
作者: kaiyine (夏)   2016-11-16 14:07:00
有人真的想多妻或多夫,關係中的每個人都願意的話,他們可以去爭取,我決對不會站反對方,親人的話有基因的疑慮可能要先結紮再結婚吧(?)絕對*
作者: odik (odik)   2016-11-16 15:38:00
看法同meow,道德觀問題沒有絕對正確的答案,最初的直覺選擇就決定了贊同與否,剩下的論理、人權等只是加強、肯定自我主張與信念的托詞,就一座山頭各自努力,不應該因為贊成者較多,就貶抑反對者、阻止他們捍衛自己的信念。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11-17 00:53:00
沒錯!當初猶太人就是太討人厭的少數活該被屠殺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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